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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核算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息是使用资金所支付的价款,贷款利息是商业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准确地核算贷款利息是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贷款利息的计算有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两种方式。采用计息余额表或者在贷款分户账上按实际天数,计算累计计息积数,再乘以日利率得到当期的利息,其计算公式和方法计息同活期存款。利随本清,又叫逐笔结息法。

第五节 贷款利息核算

利息是使用资金所支付的价款,贷款利息是商业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准确地核算贷款利息是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贷款利息的计算有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两种方式。

一、定期结息

定期结息可以按月结息也可以按季度结息,按季度结息的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采用计息余额表或者在贷款分户账上按实际天数,计算累计计息积数,再乘以日利率得到当期的利息,其计算公式和方法计息同活期存款。

二、利随本清

利随本清,又叫逐笔结息法。指银行在贷款单位还款时一次性计算贷款利息,贷款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整年按360天计算,整月按30天计算,零头按实际天数计算,算至还款前一天为止。计算公式为:

(1)全是整年整月的:

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年或月利率

(2)全部化成天数的:

利息=本金×时期(天数)×日利率

[例4-1]某公司于2006年8月3日向银行申请借款50万元,批准发放日为8月10日,期限1年,利率为月息4‰,双方约定采用利随本清的方法计算利息,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签发转账支票归还贷款,利息为:

500000×4‰/30×360=24000(元)

商业银行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利息收入,在会计期的期末确认当期的应收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应收利息,期末结算利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单位户

  贷:利息收入

实际收到已经确认的应收利息时,冲减已确认的应收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户

  贷:应收利息——××单位户

目前应收利息计入表内的时间为90天,即当贷款的本金或者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尚未收回的应冲减原已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转做表外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单位户

同时登记表外科目“应收利息——××单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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