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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税收政策执行的监督制度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从根本上防治税收政策执行延滞现象,必须进一步从制度上强化对税收政策执行活动的监督。增强透明度就是要提高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税收公共权力运行的公开化程度。监督的实质就是对税收政策执行者权力运用的制约,就是对税收政策运用中权力副作用的遏制。而且,如果监督机构有了独立地位,就会对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试图违规者产生威慑作用,使其潜在的违规冲动受到抑制。

五、要强化税收政策执行的监督制度

要从根本上防治税收政策执行延滞现象,必须进一步从制度上强化对税收政策执行活动的监督。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1)要增强税收政策执行活动的透明度。增强透明度就是要提高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税收公共权力运行的公开化程度。因此,必须对税收政策执行人员的执行活动了如指掌,尽量克服税收执行的神秘化成分。事实上,许多税收政策执行走样的情况,都与税收政策执行活动不公开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只有增强了税收执行活动的透明度,特别是把所推行的税收政策及其执行的条件、措施、程序和结果等真实的情况全面、及时地向公众公开,才能为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税权接受监督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从而防止因权力错位而导致的税收政策执行延滞现象的发生。(2)要保证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地位。就税务系统内部而言,专门监督机构是指纪律检查部门,这些部门对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监督的实质就是对税收政策执行者权力运用的制约,就是对税收政策运用中权力副作用的遏制。作为税收政策执行者,由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是不会发自内心地希望被监督的,相反,总是有一种力图摆脱监督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税收政策执行者进行监督,特别是对一些手握重权的税收政策执行者的监督就会遇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干预和影响。如果监督机构有了独立地位,情况就可能要好一些。而且,如果监督机构有了独立地位,就会对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试图违规者产生威慑作用,使其潜在的违规冲动受到抑制。只有从制度上保证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地位,才能保证它们对税收政策执行活动的监督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才能真正使它们对防治税收政策执行延滞、促进税收政策有效执行所具有的保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3)要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实际上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能,这一点,目前由于体制关系未完全理顺,而且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4)应当落实和完善各项社会监督制度。社会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社会监督是指纳税人和各种纳税人组织的监督,广义的监督是指相对于国家性质的监督,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监督主体的不同。前者指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后者是指纳税人或非国家机关的社会组织。比如,税务机关内部的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和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均属于国家性质的监督,而社会监督指的是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各种社会团体的监督,广播电视、报刊等传媒的舆论监督,以及各种群众自治组织的监督和公民自行的对税务机关执行税收政策行为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监督活动等多种民主监督形式。为了保证社会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防治社会监督不力而造成的税收政策执行延滞,十分有必要加强社会监督方面的立法,健全社会各方面监督制约税务行政权力的法律体系,确保社会监督权利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充分运用和社会监督行为的规范化。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法律制度上为社会监督主体排除各种干扰,正确有效地实施对税收政策执行活动的监督创造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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