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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发出成本计量方法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方法对于发出存货单位成本的确定可以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也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采用这种方法,本期耗用或出售的有货,平时只登记数量,不登记单价、金额,到月末时,再按加权平均单价确定其金额,是为企业所广泛采用的一种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三、存货的计价

1.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确认入账。存货的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不含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应承担的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物资支付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采购人员的旅差费、专设采购机构的经费、非大宗材料的市内运费、企业内部物资供应部门和仓库的经费,一般不包括在存货的采购成本内。

2.发出存货的计价

企业购置或加工存货,其目的在于销售或耗用。由于企业购置或加工的存货种类繁多,即使同一质量、规格品种的存货,也会因不同时间、地点、批次购进或加工的单位成本的差异而不同。企业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将其实际成本在库存存货与发出存货之间进行分配,以便正确确定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和发出存货的成本。由此产生了如何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问题,正确选择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不仅关系到发出存货成本和库存存货成本的价值确定,而且也关系到资产负债表中存货价值和损益表中净利润的高低。因此,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是企业一项重要的会计政策。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分批计价法,是以某种存货或某批存货收入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该种存货或该批存货发出时的实际成本的一种方法。

采用个别计价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库存和发出存货所依据的收货单据或批别,必须是可以具体辨别认定的;二是必须为每一存货设置详细的记录,以反映每一个别或每一批别存货的具体情况。这种方法只适合于大件和贵重的物品,它们数量少,单价高,容易辨认。

(2)加权平均法

这种方法对于发出存货单位成本的确定可以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也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在各期末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数量作权数平均计算单位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本期耗用或出售的有货,平时只登记数量,不登记单价、金额,到月末时,再按加权平均单价确定其金额,是为企业所广泛采用的一种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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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成本=发出存货数量×全月平均单位成本

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数量×全月平均单位成本

(3)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销售或耗用),据此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

采用先进先出法,在收到存货时,应逐笔登记每批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在发出存货时,每批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存货中最先入库的那批单价计算,如果该批发出存货的数量超过最先入库的那批存货数量,超过部分依次按照下一批入库的存货单价计算。每次发出存货后均应及时登记发出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以及结存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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