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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选择适当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使财务报表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就是说,存货的不同计价方法所依据的是存货成本流转假设。

存货的盘存制度解决了确定存货发出数量和期末结存数量的问题,但要进一步确定存货的金额就必须选择一定的计算方法,对发出存货的成本进行计价。

一、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依据

由于存货的计价直接影响毛利,从而也影响净收益。因而选择适当的存货计价方法,可使财务报表能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如果期初存货和本期购入的所有商品的价格和成本都相同,则发出的商品和期末存货就可以按单一的单位成本计算。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商品的价格在不断地变化,同一种商品由于取得途径和时间的不同,不同批次入库的商品单位成本往往是不同的。同样,企业制造的不同批别或在不同期间制造的产品,也总会有不同的单位产品成本。当商品被陆续出售或材料被陆续领用时,就要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和结存存货的成本,由此产生了发出存货成本应按哪种单位成本计价的问题。

发出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的选择与存货的流转有关。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存货总是处在不断流入和流出的流转之中。存货的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个方面。存货的实物流转 (Physical Flow)是指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货品实体有序地移动,而成本流转则不同于货品的实物流转。成本流转 (Cost Flow)是指货品的价值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流转形态。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着重考虑的是存货的成本流转,而不是实物流转。也就是说,存货的不同计价方法所依据的是存货成本流转假设。采用不同的成本流转顺序假设,就产生了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

二、存货的计价方法

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存货计价方法主要有四种,它们是个别认定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和平均成本法。在这四种方法中,除个别认定法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外,其余三种方法都是以存货成本流转有不同的次序为假设,而这种假设与存货的实物流转次序是不同的。

(一)个别认定法

个别认定法 (Specific Identification Method)是指对每项发出的货品和期末存货逐一加以辨认,分别按各自购入时或制造时的单位成本计价。采用这一方法,必须有详细的存货记录,并在购买或制成的货品上附加标签,注明其单位购货成本或制造成本,以便正确辨认和确定发出货品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下面举例加以说明。

【例6-3】艾迪逊贸易公司2013年8月份A商品的购货、销售和存货的有关数据如表6-1所示。

表6-1 A商品购货、销售和存货明细账

艾迪逊公司8月份共销售A商品1 000件,经确认出自以下各批购货中:

如上计算所示,艾迪逊公司8月份销售1 000件A商品的销售成本为$22 480。期末600件A商品存货的成本计算如下:

期末存货成本=100×$20+60×$22+240×$25+200×$27=$14 720

由此可见,个别认定法的成本流转和货品的实物流转完全相符,因而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是一种合理而又准确的存货计价方法。但在实务操作中,当货品的数量及品种很多而其单位成本又很低时,这种方法是难于推行的,而且采用这种方法还可能导致企业管理层任意选用较高或较低的单位成本进行计价,为其有目的地操纵年度收益提供方便。因而,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且易于辨认的贵重商品的计价,如工艺品、珠宝、汽车及其他贵重饰物等。

如今,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条形码、电子产品代码等的使用,从理论上来说,几乎任何种类的产品都可以使用个别认定法,但是实际上这样做的企业仍然不多。大多数企业并不追踪每一个已售商品的成本,而是建立哪些商品被售出的假设,即成本流转假设。

(二)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 (First-in,First-out Method,FIFO)是假定先购进的商品先售出,或先收到的材料先领用,因而期末库存存货均为最近或最后购进的货品。在先进先出法下,当期销售成本由期初存货的单位成本开始计算,并向下推算;期末存货成本按最后一批购货单位成本开始计算,并向上推算。

在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需要逐笔登记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数量及金额。每次发出存货时,都要按照先进先出法的原则确定单位成本。

【例6-4】仍以 【例6-3】的艾迪逊贸易公司A商品存货明细账的数据为例,其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的具体应用如表6-2所示。

表6-2 A商品存货明细账 (先进先出法)

续表

由表6-2可知,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出的当期A商品销售成本为$21 800,期末存货成本为$15 400。

定期盘存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平时销售时不必确定和结转销售成本,待月末盘点时再按先进先出法的计算程序一次计算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具体计算如下:

当期销售成本=400×$20+400×$22+200×$25=$21 800

期末存货成本=200×$27+400×$25=$15 400

可见,在两种不同的盘存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出的当期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结果是一样的。

先进先出法下的存货成本流转比较接近实际的商品实物流转,特别是那些经营容易腐烂变质商品的企业,如食品、药品等企业,总是试图把最早购进的商品尽先销售出去。

(三)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 (Last-in,First-out Method,LIFO)是假定后购进的商品先售出,或后收到的材料先领用,因而期末库存存货均为最先购进的货品。在后进先出法下,当期销售成本按最后一批购货单位成本开始计算,并向上推算;期末存货成本则按期初存货单位成本开始计算,并向下推算。这一方法同样适用于定期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后进先出法,需要逐笔登记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数量及金额。每次发出存货时,都要按照后进先出法的原则确定单位成本。

【例6-5】仍以 【例6-3】的艾迪逊贸易公司A商品存货明细账的数据为例,其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具体应用如表6-3所示。

表6-3 A商品存货明细账 (后进先出法)

由表6-3可知,永续盘存制下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出的当期A商品销售成本为$22 800,期末存货成本为$14 400。

在定期盘存制下采用后进先出法,平时销售时不必确定和结转销售成本,待月末盘点时再按后进先出法的计算程序一次计算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具体计算如下:

当期销售成本=200×$27+600×$25+200×$22=$24 800

期末存货成本=400×$20+200×$22=$12 400

可见,在两种不同的盘存制下,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出的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是不相同的。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在于:定期盘存制是在期末按最早的单位成本一次计算存货成本,而永续盘存制要求随时确定销售成本,并随时计算存货成本,因而有些最早或较早单位成本的货品已发出,则剩余的存货不一定按最早的成本确定。这样,在两种不同盘存制下的存货成本,可能取自相同的存货层,也可能取自不同的存货层。

除了煤炭、矿石等少数货场堆放存储的商品外,后进先出法的存货成本流转很少与实际的存货实物流转相吻合。

(四)平均成本法

平均成本法 (Average Cost Method)是指按收进货品各批平均单位成本对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有些企业将各次收进的同一种货品混放在一起,发出货品时已不能分清所属的批次,因而采用平均成本法比较符合货品的实际流转情况。平均成本法又包括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两种。

1.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 (Weighted Average Method,WA)是以存货的数量为权数,将期初存货成本与本期购货成本之和,除以期初存货数量与本期购货数量之和来计算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借以确定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

在定期盘存制下,通常是在月末一次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6-6】仍以 【例6-3】的艾迪逊贸易公司A商品存货明细账的数据为例,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期A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如下:

当期销售成本=1 000×$23.25=$23 250

期末存货成本=600×$23.25=$13 950

加权平均法所确定的存货价值,受各批进货数量的影响。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与货品的现行成本存在一定差距。当物价上涨时,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将会小于现行成本;当物价下降时,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则会高于现行成本。但不论物价是上涨还是下降,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存货成本,都反映出了一种平均水平。因而,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对本期所有存货的成本都具有代表性,对于储存在同一地点,性能形态相同的大宗货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比较适宜。

2.移动加权平均法

永续盘存制下采用的加权平均法也称移动加权平均法 (Moving Weighted Average Method),即在每次购入存货后,都要根据现有可供销售存货总成本及总数量,计算出新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据以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6-7】仍以 【例6-3】的艾迪逊贸易公司A商品存货明细账的数据为例,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期A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如表6-4所示。

表6-4 A商品存货明细账 (移动加权平均法)

其中:

由表6-4可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当期A商品销售成本为$22 200,期末存货成本为$15 000。

移动平均单位成本受每次购货成本的影响,根据其计算出的存货成本与现行成本的差距比采用一次加权平均法要小,因而更接近现行成本。在存货周转较快,进货次数频繁的情况下,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反映的存货流转状况类似先进先出法。然而,这种方法计算比较繁琐。在货物品种繁多的情况下,工作量较大。

三、存货计价方法对财务报表和纳税的影响

一家企业针对不同性质的存货,可以同时使用一种以上的存货计价方法。企业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对以下三个要素产生不同的影响:(1)对收益表的影响不同;(2)对纳税的影响不同;(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一)对收益表的影响

为了理解企业为何选择一种特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下面以艾迪逊贸易公司在永续盘存制下的数据为例,通过对比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来说明其对收益表和纳税的影响,如表6-5所示。假定艾迪逊贸易公司按每件$40的价格售出1 000件A商品,营业费用是$4 000,所得税率为40%。

表6-5 艾迪逊贸易公司存货计价方法影响的比较

注意,对于三种存货计价方法中的每一种方法,可供销售商品成本 ($37 200)都是相同的,但是期末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却都不同,这一差额是由于分配到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单位成本不同而导致的。对于艾迪逊贸易公司来说,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下的销售成本之间存在$1 000的差额,从而导致毛利相差$1 000。

在物价变动期间,成本流转假设会对净收益产生重大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价格是上涨的 (即通货膨胀)。在物价上涨期间,先进先出法会产生较高的净收益,这是因为把较早购入商品的较低单位成本与收入进行了配比。从表6-5艾迪逊贸易公司的举例中可以看出,物价上涨期间,先进先出法报告了最高的净收益 ($8 520),而后进先出法报告了最低的净收益 ($7 920),平均成本法的净收益则处于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之间 ($8 280元)。如果物价是下跌的,则使用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的结果就正好相反:先进先出法报告最低的净收益,而后进先出法报告最高的净收益。

在物价上涨期间如果使用后进先出法,由于反映在销售成本中的是最近购入的商品成本,销售成本就接近商品的现行重置成本水平,从而较好地使现行成本与现行收入相配比,更真实地反映当期的毛利和净收益,并使企业回收已售出商品的现行重置成本。

在物价上涨期间如果使用先进先出法,由于反映在销售成本中的是较早购入的商品成本,销售成本就小于商品的现行重置成本水平,使得企业仅回收了早期低成本的商品,从而高估了当期的毛利和净收益。先进先出法下的毛利超过后进先出法的部分 (如艾迪逊贸易公司先进先出法下的毛利超过后进先出法下$1 000)被称为 “虚拟利润”。为了重置已售出的商品,企业必须要额外拿出一部分毛利才能继续购置高价格的商品。结果,报告的净收益从真实的角度看也就被高估了。因此,在物价上涨期间先进先出法不能提供最好的收益表信息。

(二)对纳税的影响

在物价变动期间,成本流转假设也会对所得税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表6-5艾迪逊贸易公司的举例中可以看出,物价上涨期间,由于先进先出法的净收益最高,从而导致最高的所得税 ($5 680),而后进先出法的净收益最低,导致了最低的所得税($5 280),平均成本法的所得税则处于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之间 ($5 520)。如果物价是下跌的,则使用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的结果则正相反。

受通货膨胀的影响,企业都非常关注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于管理层来说,较高的净收益是有好处的,它会使外部信息使用者更正面地看待公司。此外,管理层的奖金如果是基于净收益计算的,那将会更高。所以,当物价处于上涨时,公司会愿意使用先进先出法,因为它会导致较高的净收益。然而,在物价上涨期间,许多公司更愿意采用后进先出法,因为当期的所得税支付最低 (实质上是将所得税的缴纳推迟了)。如表6-5所示,后进先出法下的所得税比先进先出法低$400,这节省的$400税额使企业在经营中有更多可用的现金。

(三)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先进先出法的一个主要优点是,在物价上涨期间,分配于期末存货的成本总是按最近购入的商品成本计价,使得期末存货成本更接近于它的现行成本,从而能较恰当地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实际价值。

反之,后进先出法的一个主要缺点是,在物价上涨期间,分配于期末存货的成本从现行成本来看可能被严重低估了。如果存货成本中包括多个以前会计期间购入的商品成本,在持续很长时间的通货膨胀期间,低估的程度会更高,使期末存货成本与现行重置成本相差甚远。所以,后进先出法所反映的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价值是不合理的。

通过上述不同存货计价方法对财务报表和纳税影响的分析可知,在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所报告的结果方面,使用后进先出法而不使用先进先出法,会引起很大的差异。随着物价的上涨,先进先出法会产生比后进先出法更高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先进先出法会产生更高的存货成本。因此,使用不同的存货成本流转假设,会使报表分析者对企业财务结果进行比较变得更加复杂。

无论企业选择什么样的存货计价方法,必须在各个会计期间一致地使用这种方法。一致性的应用能够增强对连续期间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能力。但强调一致性的应用,并不意味着企业不可以变更它的存货计价方法。企业一旦决定变更存货计价方法,必须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这一变更以及它对净收益的影响。

美国税法规定,如果公司采用后进先出法用于所得税目的,那么同样也必须将后进先出法用于财务报告目的,这被称为 “后进先出法的一致规则” (LIFO Conformity Rule)。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要求,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的公司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若公司改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而导致存货增加 (有时减少)的金额,这个金额称为“后进先出法储备”(LIFO Reserve)。披露后进先出法储备可以使报表分析者在比较采用不同成本流转假设的公司报表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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