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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成本的计算

时间:2022-02-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但资产负债表日均应调整为按实际成本核算。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当物价上涨时,采用先进先出法会低估发出存货的成本,并虚增企业当期利润,会多交所得税从而引起现金流出的增加。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但资产负债表日均应调整为按实际成本核算。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这几种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都适用于实际成本法。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为假设前提,并根据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先转出的成本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核算方法。

例1:甲企业2006年12月存货 A的明细账如表3-1所示。

企业甲存货期初结存存货A数量200件,单价30元,金额6 000元。

根据存货成本流转的先进先出假设:(1)12月15日发出的90件存货为企业期初结存的,因此该批发出存货的单价为30元,金额为2 700元。(2)12月25日发出的190件存货为期初的110件存货和12月6日购入的其中的80件,因此发出存货的成本为110×30+80×28=5 540(元)。(3)12月31日发出的70件存货为12月6日购入的其中20件和12月20日购入的其中50件,因此发出存货成本为20×28+50×32=2 160(元)。(4)12月31日,该存货月末结存数为12月20日购入的其中100件。

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成本靠近前期,存货成本按近期购货的成本确定,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采用这种方法,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但其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当物价上涨时,采用先进先出法会低估发出存货的成本,并虚增企业当期利润,会多交所得税从而引起现金流出的增加。

表3-1 存货明细账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根据期初结存存货和本期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和数量,期末一次计算出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从而确定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 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月末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例2:仍以例2中A存货的资料为例,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如下:

存货加权平均单价=(6 000+2 800+4 800)÷(200+100+150)=30.22(元)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为:(90+110+80+20+50)×30.22=10 577(元)

月末结存存货成本为:100×30.22=3023(元)*

注: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是四舍五入的结果,月末结存数的计算把误差计算在内,即100×30.22≈3023。做尾数调整:6 000+2 800+4 800-10 577=3 023(元)

采用加权平均法,在月末计算一次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价格上涨或下跌时对存货成本的分摊比较折中。但是,采用这种方法平时无法及时了解存货的发出和结存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的控制和管理。

3.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是指对库存和发出的每一批特定货物或每一批特定货物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个别计价法,要求为每一批货品设置详细的存货记录,以便辨认每个或每批存货发出、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货批别或生产通知单号码,确认对应的发票价格或对应生产成本单上的单位成本。

个别计价法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如房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例3:仍以例2中A存货的资料为例。

经具体认定,12月15日发出的90件A产品中,属于期初结存的有50件,属于12月6日购入的有40件;12月25日发出的190件A产品中,有150件是期初结存的,40件是12月20日购入的;12月31日发出的70件存货全部为12月20日购入的。

则依据个别计价法核算的结果如表3-2所示。

表3-2 存货明细账

采用个别计价法,存货的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一致,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所以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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