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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库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TCBS系统正式运行后,国库业务操作流程、业务经办程序和相关会计报表等资料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上级主管部门要联合国库部门针对TCBS系统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督规程或监督指引,要求辖内各中支事后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监督规程或指引监督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各级行领导要充分重视国库业务事后监督工作。

目前国库事后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中心支行 严文娟

2009年11月30日,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在湖北辖内顺利上线运行,新系统运行后,资金实现了实时划拨,账务实现了自动处理,与旧版系统相比,新系统具有更加高效便捷的优势,尤其是与TIPS系统对接后,系统自动接收入库流水信息,避免了国库会计人员逐笔录入税票,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提交给事后监督部门的税票大量减少,事后监督人员审核和整理原始凭证的工作量也随之大大减少,有利于事后监督人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涉及资金往来和重要会计事项等关键环节的重点监督上,有利于防范会计核算风险,但是新系统在提供诸多好处的同时,也给事后监督人员带来一些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TCBS系统正式运行后事后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缺乏统一规范的监督规程和监督制度

新系统上线后,监督中心负责人多次组织国库业务监督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湖北省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操作细则(试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辖内国库会计数据集中业务事后监督操作指引(试行)》等制度规定,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指引还处在探讨和摸索阶段,不断地进行修改,对于某些复杂业务、特殊业务的处理依据和经办程序也没有详细阐明,事后监督人员只能根据自己对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细则的理解不断改变监督思路和监督方法,工作积极性受到了影响,不利于提高事后监督工作质量和履职效力。同时,各地中支所采取的监督方法和监督标准也都不一致,导致在每次会计交叉检查时,检查人员都是根据自己所在中支的做法和标准去审核其他中支的业务,如果发现与自己中支不一致的做法,则都认定为存在问题。

(二)事后监督人员力量单薄,业务素质不高,与国库监督业务不匹配

TCBS系统正式运行后,国库业务操作流程、业务经办程序和相关会计报表等资料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各中支国库会计事后监督人员虽然参加了上级国库部门组织的TCBS系统业务培训,但并没有在前台进行实际操作体验,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能较好的把握。尤其是事后监督部门内部人员根据工作要求轮岗后,有些同志并没有参加过TCBS系统业务培训,个别同志甚至从未从事过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特别是县支行事后监督人员参加培训机会更少,原本掌握的业务知识已经不适应新系统的业务监督需求,即使上岗前跟班学习1~2个月,熟悉了前台一般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处理办法和资金往来关系,但是对某些复杂业务、特殊业务的处理办法和资金往来关系,短期内不可能彻底搞清楚,如暂付款挂账、暂收款划出如何办理,免抵调业务需要提供什么依据,相关规程上没有详细说明,遇到这种业务常常束手无策,不能准确判断业务处理依据是否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经办程序是否合规,更不知道如何掌握它的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督,只有到前台业务部门去咨询会计主管或业务骨干。在这种情况下,事后监督的工作质量就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防范资金风险的屏障作用就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三)监督手段比较落后,跟不上前台业务更新的步伐

TCBS系统正式运行后,很多业务是由系统自动接收自动分成处理,各种报表都是系统自动汇总打印,而事后监督手段仍然停留在原始的手工监督模式,费时费力,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对很多业务也无法监督到位。一是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及附件的资金核对完全靠手工累计相加,工作量较大且容易出错,如在当天涉及的预算收入退库及更正业务比较多时,分成到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的资金核对工作量较大,尤其是税票金额和TIPS入库流水清单金额无法靠手工逐笔相加,与同城清算提入票据金额进行核对;二是手工方式难以核对核算主体上划到中央级、省级、地市级的预算收入金额,也无从核对税收返还收入;三是缴款书合计金额、拨款退回金额以及区支库上划资金都是前一天下午通过同城清算系统提入,放在待报解预算收入科目,第二天才录入税票信息,因此当天的缴款书合计金额、拨款退回金额以及区支库上划资金与同城清算凭证是不相符的,只能与前一天的同城提入清单信息进行核对;四是国库会计报表种类繁多,各种报表之间、科目之间的资金核对比较麻烦。

(四)前台业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对事后监督部门存在很大的依赖性

在监督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拨款退回、退库退回等业务未经会计主管审批,补制凭证要素错误,凭证漏盖印章,或者印章倒置、印章模糊不清等问题。尤其是缴款书上征收机关和代理银行的印章有时根本辨别不清,在事后监督人员要求补盖印章时,前台业务人员认为涉及的征收机关和代理银行太多,补盖印章较麻烦,况且资金已经收妥,印章不清晰并不重要。经过多次与国库部门沟通协调,国库业务人员只同意在印章不清晰的税票上加盖国库部门业务转讫章,视同对该税票负责。但这种做法是否妥当,目前还尚无定论。

二、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规范监督指引,统一检查标准

上级主管部门要联合国库部门针对TCBS系统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督规程或监督指引,要求辖内各中支事后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监督规程或指引监督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该规程或指引要站在事后监督人员的角度上,充分考虑在新系统下国库会计事后监督人员的监督需求,详细说明某些复杂业务和特殊业务的概念,如何判断业务处理依据是否真实、合法,如何掌握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督。同时,严格规定会计交叉检查的检查标准,避免各地中支总是按照自己所在单位的习惯做法和经验去检查其他中支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导致不必要的分歧和矛盾。

(二)领导要重视,培训要务实

各级行领导要充分重视国库业务事后监督工作。针对事后监督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一是实行定期双向交流制,每年从国库部门和事后监督中心各派一名同志相互交流学习半年到一年,既可以让事后监督员及时了解学习前台最新业务,熟练掌握复杂业务的处理依据和经办程序,较好地把握各种业务风险点为监督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又可以让国库会计人员亲身体验他们在前台办理业务不规范而导致的风险隐患,从而提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上级行组织的事后监督人员业务培训要具有实用性,结合实际案例,具体说明监督思路、监督方法和监督重点,尤其是事后监督人员不太熟悉的新业务、特殊业务要更加详细具体,使监督人员易于学习理解;三是有条件的中支事后监督部门应积极协调国库部门定期对县支行国库会计核算人员以及事后监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创新监督方式,开发新系统

上级行可以借鉴中央银行会计集中事后监督子系统的开发经验,争取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技术力量,联合科技部门和国库部门开发一套现代化的国库业务监督系统。该系统可以与TCBS系统、同城清算系统和支付系统对接,在限定事后监督人员不能修改相关数据的前提下,可以采集数据和查询数据。监督业务时只需要在系统中输入记账凭证各项要素,自动与TCBS系统进行账务校验,同时可以查询相关报表数据与纸质报表进行核对,全方位的掌握资金流向和变动情况,既可以克服手工监督方式工作量大且不能监督到位的弊端,又可以有效地防范资金风险。

(四)采取有效措施,完善TCBS系统

国库部门应该逐级向上反映解决系统存在的客观问题,尤其是用户签退核对单不能打印、用户操作核对单不能正确反映有关业务的问题,由总行国库局与软件开发商及时进行沟通协调,针对系统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系统进行升级、打补丁,逐步完善,使之适应国库部门的业务处理需求。

(五)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增强会计人员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为了增强会计核算部门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建议中支党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由事后监督部门牵头组织,联合纪委、内审等部门建立内部考核奖惩机制,设定每人每月一定数额的考核标准,根据差错情况对辖内所有会计业务人员进行月度考核。一方面,对那些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不出差错的业务人员既要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又要给予实实在在的物质奖励;另一方面,对缺乏工作责任心、态度不端正,屡次出现差错的业务人员既要严厉批评,又要对其本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对其负责人进行处罚。通过内部考核奖惩机制既可以提高事后监督中心工作权威性,又可以激励业务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少出差错,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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