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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的测度与认定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西方经济学家通常定义通货膨胀为物价普遍的持续上涨,因此,作为衡量物价总水平变动程度的物价指数就成为多数国家测度通货膨胀的主要方法。但用何种物价指数能准确度量通货膨胀,却有较大分歧。各国批发物价指数的分类各不相同。这一指标通常被用做衡量通货膨胀率的核心观察指标之一。一般来说,CPI为负值,则显示有通货紧缩,反之则是通货膨胀。所以,不少经济学家认为它是最适合于衡量通货膨胀的指标。

三、通货膨胀的测度与认定

(一)西方发达国家通货膨胀的测度方法及比较

1.物价指数。由于西方经济学家通常定义通货膨胀为物价普遍的持续上涨,因此,作为衡量物价总水平变动程度的物价指数就成为多数国家测度通货膨胀的主要方法。但用何种物价指数能准确度量通货膨胀,却有较大分歧。比较广泛使用的物价指数有以下几种:

(1)批发物价指数(WPI)。批发物价指数又称趸售物价指数。是以商品批发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反映批发市场价格变动的经济指数。由于批发的环节和批发的对象不同,批发价格也有多种,多数西方国家均利用商品第一次大宗成交的价格,以说明商品初次销售价格水平的变动。故批发物价指数,通常指的是生产者的销售价格变动的指数。从批发物价指数的分类看,有按商品种类的分类、按产品的加工阶段分类和按产品耐用程度分类,等等。各国批发物价指数的分类各不相同。即使按同一标志分类,具体的组别也有一定的差别。例如,美国的批发物价指数,包括15个大类和88个小类;而法国的批发物价指数,只划分为粮食、燃料与电力工业品三大类,各大类下再划分若干小类。批发物价指数中所包括的品目数及价格数各国也有很大差异。美国约有3200种品目,8000个价格;英国约有2000种品目,11000个价格;德国约有2239种品目,约13500个价格;而意大利只有357种品目,8500个价格。指数中采用的价格一般是以每月某一日的价格代表一周或一个月的价格,有的用平均价格代表。例如,美国原则上以包括13日的那个星期的星期二为价格调查日;德国是每月21日,或离它最近的那个工作日,意大利是每月15日;日本是以简单平均三旬代表价格为月平均价格。各国编制批发物价指数所采用的公式大多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指数,所使用的权数多为固定权数。权数的内容是基期的成交额或批发销售额。如美国是根据1987年的成交额而定;德国是根据1991年国内销售额而定;意大利是根据1989年批发商的国内销售总额而定。对于权数资料,一般每隔一定年限都要进行必要的修订,以使权数能更接近现期的销售结构。通过批发价格指数可以观测国内企业进行产品交易时价格变动的情况,把握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内的整个产品供求动向。由于批发指数与产品出厂价格密切相关,并且其代表规格品的范围较广(既有消费品也有生产资料,但不包括劳务),因此,包括投资品在内涵盖范围更广的批发价格指数也是测度通货紧缩的一个合适指标。

(2)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消费者物价指数[8],即CPI。是指用来衡量居民购买一篮子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化的指标。指数包括商品价格和劳务价格两方面内容。这一指标通常被用做衡量通货膨胀率的核心观察指标之一。一般来说,CPI为负值,则显示有通货紧缩,反之则是通货膨胀。而国际上通常认为CPI在0~1%之间为正常值。目前,世界上有些国家采用剔除食品和能源的消费价格指数作为衡量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程度的重要指标,尤其是在分析判断月度甚至季度经济与价格形势时,更多地采用这一指标。主要是因为扣除易受季节和气候变化影响的鲜菜等价格波动因素后,可以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更直接、客观地反映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从指数所包括的调查地区和调查对象看,大多数国家都对国内大部分或全部城市和地区进行调查。如,法国、德国、意大利等都是对全国所有住户进行调查,美国对全部城市的消费者进行调查。指数中包括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以及包括的调查价格指数的多少,各国有很大差别。最多的是德国,有1000多种;最少的墨西哥只有23种;加拿大仅包括182个品种。美国有两种不同的消费物价指数:一种是职工和工人的消费物价指数,简称CPIW;另一种是城市居民的消费物价指数,简称CPIU。由于CPIU指数统计的范围是CPIW的两倍,它反映消费物价的参考性更高,因而深受市场人士的重视。各国指数中的价格资料大都按月搜集,但价格登记的次数,视有关项目价格的波动规律而有所区别。对价格波动程度较大的食品类和季节商品登记的次数多一些;对价格波动程度较小的项目,则登记的次数相对少些。指数的公式、基期及权数,多数国家通常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数指数公式。指数的基期,一般是各国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情况,选择某一个年度。如,德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分别以1985年、1990年、1992年和1986年为指数的比较基期;美国以1982~1984年为基期。为了提高指数的准确性,选取的指数基期不应离计算期过远,每隔几年应作适时调整。由于种种原因,各国指数基期的使用都比较长,如美国1967年的基期一直使用到1982年,法国1970年的基期一直到1990年,等等。各国的价格指数计算大都采用固定权数,权数资料主要来源于住户消费支出调查,一旦确定以某一年的调查资料为基准,几年不变。也有的国家采用连锁指数方式,每年年初根据连续的家庭支出调查资料,对权数进行调整修订。例如,英国是根据前一年6月为止的一年住户支出调查,每年2月修改;法国根据国民收入统计及消费支出调查,每年1月修改。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优点是资料容易收集,能够直观反映消费者的价格负担,能较为全面地反映居民消费价格状况及其对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并且可以每月公布一次,较快地反映价格趋势。因此许多国家直接把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上涨幅度等同于通货膨胀率,大多数经济学家也用这个指数表示通货膨胀率。该指数的变动,直接关系到货币工资及其他收入(如退休金等)的升降,也关系到政府补助金的调整。但是,该指数的包括范围较窄,国家消费、生产资料、进出口商品等均不在其范围之内。

(3)国民生产总值物价平减指数(GNP)。是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对按固定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除私人部门的消费外,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还包括了公共部门的消费、生产资料和资本、进出口商品和劳务。因此能较准确地反映一般物价水平的走向。其计算公式如下:

G1/G0×100%

其中:G1表示报告期国民生产总值;G0表示基期国民生产总值。

西方国家一般按帕氏公式编制它,即先按GDP的各项支出分别编出类指数,然后汇编成价格平减指数。

GDP价格平减指数的优点为:由于该指数所包括的商品和劳务的范围最为广泛,从理论上说,该指数能够最全面反映价格总水平的变化,是测度通货紧缩的一个比较全面的指标。所以,不少经济学家认为它是最适合于衡量通货膨胀的指标。但其也存在不足之处:①包括了那些不在市场上交易商品和劳务的估算,主要是政府的劳务。②编制这一指数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料,一般只能一年公布一次,滞后性比较强。有些统计系统不发达的国家甚至编不出这一指数。③对家庭来讲,GNP平减指数不是一个测度货币价值的理想指数。这是因为它包含有投资和出口商品的价格,而这些商品与它们是不直接相干的。④实际GNP是用各行业的价格指数(有的行业没有价格指数资料时,只能估算)推算的。因此,它所综合出的反映各行业价格水平变动的物价总指数,带有一定的近似估算性质。并且综合平均用的是帕氏公式,即非固定权数计算得出的总指数。因此,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人们通常只是用GNP平减指数作为衡量年度通货膨胀率的参考指标。⑤从可控制性的角度来看,GNP平减指数是由以现期价格表示的一个非常综合的物价指标,且是事后的统计,我们从其中无法得知是何种因素引起的物价普遍上涨。所以,对于波动频繁的宏观经济,它不能满足调控的要求。

2.理想的财富指数(RAI)。美国经济学家A.艾克恩和B.克莱因在1973年合写的一篇文章中提出,通常使用的物价指数只计算当年生产的各种商品、劳务和资产的价格,但遗漏了以前生产的(即存量)资财价格的变动,并且不包括金融资产(如,股票、证券)。而在通货膨胀期间,一些如房产、宝石、优良公司股票等实质资产和金融资产的价格也会大幅度上涨,以往的指数不能对此作出准确、及时的反映。人们出于保值心理,建议采用一种理想的财富指数,其计算公式为:

img87

式中:Pab是b期对a期的价格指数Wb是b期的财富总额;Wa是a期的财富总额;Pb(j)是B期各资产的价格向量;Qb(i)是b期的资产向量;Pa(j)是a期的资产价格向量;Qa(i)是a期的资产向量。

从理论上看,此指数能很全面地反映一定时期内的通货膨胀程度。但在实际应用中,许多关于资产的资料无法收集。因此,指数的编制有很大的困难。目前还只是个别国家在试验编制这一指数。此外,还有以货币供应增长率减去以不变价格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实际增长率、名义利息率减去实际利息率之差额和通货膨胀缺口模型等测度通货膨胀的方法。

(二)目前我国通货膨胀的测度指标及评价

目前我国通货膨胀的测度指标主要有三类:

(1)商品零售价格指数(RPI)。RPI是商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的价格,是工业、商业、餐饮业和其他零售企业向城乡居民、机关团体出售生活消费品和办公用品的价格。从1994年开始,该指数不再包括农业生产资料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单独编制。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是从售方角度观察市场商品零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幅度的相对数。主要用于分析市场供求关系、核算零售商业的规模和效益等。该指数采用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计算,是反映我国商品价格变动趋势的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多年来,我国测度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一直用RPI。

(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CPI是城乡居民支付所购买生活消费品和获得服务项目的价格,是社会产品的最终价格和服务项目的收费价格。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通过综合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求得的。编制该指数的资料采用分层抽样调查取得。该指数包括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两个亚类指数,但国家消费、生产资料和进出口商品均不包括在内。我国从1985年开始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1985年以前的数据,可引用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近似代替。

(3)GDP价格平减指数。GDP价格平减指数是由以当年价计算的GDP与按可比价计算的GDP相比而得到的。即:

GDP价格平减指数=(当年价计算的GDP/同期可比价计算的GDP)×100%

它表明,以当年价计算的GDP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高于以基期价格计算的GDP。

GDP价格平减指数的统计范围涵盖了第一、二、三产业全部的货物和服务,也包括进出口产品。我国从1997年开始公布其季度数据。我国目前还没有每月编制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

这三种价格指数的统计范围不同,由此计算出的通货膨胀率指标也各有侧重。CPI和RPI的重要差别是:RPI不包括组成CPI的服务项目价格成分;而CPI缺少RPI中的农业生产资料类价格指数。CPI相对于RPI的确是个进步。CPI包括更广泛的统计范围,它涵盖了消费品和居民消费的服务项目。从居民生活角度看,是覆盖面最广的综合价格指数,可以用来直接度量居民生活的变化。CPI由国家统计局编制,是从消费者主体来观察物价变动。它综合了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民消费价格指数。利用它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用支出的影响程度。它的优点是:资料容易收集,能够直观地反映消费者的价格负担,并且可以每月公布一次,较快地反映价格趋势;另外,它与工资收入结合起来还可较好地说明消费者生活水平的变化状况,作为工资、津贴调整的依据。其缺点是指标的范围较窄,不包括公共部门的消费、生产资料和资本、进出口商品和劳务。而且不能正确表现消费商品与劳务的质量改善。另外,该指标不包含投资品,而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却又主要是由投资来拉动的。

GDP价格平减指数的优点是:它的统计范围包括一切产品和劳务,也包括进出口商品,所以它能较准确反映社会物价总水平。但是,编制这一指数的资料很难收集,用它来计算的通货膨胀率不能迅速反映通货膨胀的程度和动向,没有预测性,在实际运用中也存在很大困难。GDP价格平减指数用于描述过去年度的通货膨胀比较合适。而在对宏观经济进行月度、季度通货膨胀分析时,常用CPI来描述。而为了使指标覆盖面更广,更好地观测通货膨胀,便于同西方国家进行比较,在进行月度、季度分析时,最好结合其他指标,如社会商品零售和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通货膨胀指标应该考虑投资品价格的影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经建议东欧的经济转型国家使用WPI来衡量通货膨胀水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普遍的高投资率,致使投资的波动直接影响宏观经济指标。中国的国内支出结构与这些国家十分相似,而与西方工业国家明显的不同。虽然居民消费所占的份额逐渐大于投资,但平均不到一半,而我国投资率却一直在30%以上。所以,CPI相对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IPI)来说,在总支出的权重比较方面没有明显优势,我们应该设法在通货膨胀指标中反映IPI的作用。中肯的做法是利用居民消费和总投资在总支出中的绝对占有率之比K:

K=居民消费/总投资

计算出二者在一个指数中的相对占有率α、β,最终得出代表一般物价水平的通货膨胀指数,即:

P=α×CPI+β×IPI  其中,

α=K/(1+K);β=1/(1+K)

公式是关于整体宏观经济的通货膨胀指数。式中的系数β随着投资率的下降将逐渐降低;系数α随着居民消费在总支出中比率的增加,逐步增大,同时单个CPI越来越适合作为通货膨胀指标。

近些年来,我国采用国际通用做法,逐渐开始使用CPI来观测市场物价变动。

(三)通货膨胀的认定

商品流通是货币流通的基础,货币流通必须与商品流通相适应。那么,流通中究竟需要多少量的货币才能满足商品交换的需要呢?通常的规律是:一定时期内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即待实现的商品总量;商品的价格水平;同一单位的货币流通速度。其中,前两项的乘积又构成商品的价格总额。用公式表示为:

一定时期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商品价格总额/单位货币流通速度(次数)

由此可以看出,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与商品的价格总额成正比,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

具体地认定经济生活中是否出现通货膨胀有以下几种方法:

1.平衡法。即从市场供求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要看社会货币购买力[9]同社会商品价格总额[10]是否保持了平衡。如果保持了平衡(当然,不是绝对平衡),就说明社会上流通的货币量是正常的或基本正常的,物价也比较稳定,经济运行正常;否则,就说明流通中的货币量多了或少了,商品价格信号失真。所谓货币流通必须与商品流通相适应,实质上就是指货币的购买力要和社会商品的供给量保持平衡。

2.物价法。即从物价指数的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要看社会上商品的物价指数是否平稳。如果物价指数平稳或基本平稳,就说明流通中货币量与社会商品的供给量大致是相适应的;否则,如果物价指数过高或过低,就意味着货币供给量太多或不足。

3.比例法。即从流通中的货币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之间的比例来考察。根据我国历史经验和有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在一般情况下,流通中的货币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之间的比例大致保持在1∶9左右为正常状况。也就是说,1元人民币在1年内可以使9元左右的商品零售额得到实现。如果高于这个比例,就表明货币投放过多,商品供不应求;否则,就是货币投放不足,甚至是通货紧缩。例如,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流通中的货币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之间的比例大致是1∶10左右,因而,这个时期的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就比较正常;而到了“大跃进”、人民公社时期,由于经济建设偏向于高积累、高速度、高投入,货币投放过量,就使得这个比例提高为1∶5左右,结果导致了商品匮乏、物价腾飞,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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