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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和征收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消费税的税率设计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30.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现行消费税征收的范围,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产业政策、消费政策以及人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国家财政的需要,并借鉴了国外成功经验和通行惯例而确定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共设置了十四个税目,大体可划为五类:

第一类: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第三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四类: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第五类: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

(1)消费税的税目及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税目是按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的选择而设置的,共设置了14个税目,采取了列举法和概括法的方法。

1)烟。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关于卷烟的征收范围,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因价格放开经常发生上下浮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

在实际执行中,月初可按上月或者离销售当月最近月份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月份终了再按实际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并结算应纳税额。

②卷烟由于安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售价后,应按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没有同牌号卷烟销售价格的,一律依45%的最高税率征税。

④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依45%的最高税率征税。

⑤次品卷烟应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率征税。

⑥属于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以及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不分类别一律依45%的税率征税。

对出口卷烟按照以下税收政策办理:

自2008年1月1日起:

①卷烟出口企业购进卷烟出口的,卷烟生产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出口企业时,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卷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②有出口经营权的卷烟生产企业按出口计划直接出口自产卷烟,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卷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③卷烟生产企业委托卷烟出口企业按出口计划出口自产卷烟,在委托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卷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酒及酒精。酒是指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类饮料。酒精是指用蒸馏或合成方法生产的酒精度在95度以上的无色透明液体。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果啤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关于酒的征收范围,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①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凡酒精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收。

②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收。

③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酒以曲香、香脂调香调味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白酒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④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⑤对用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以粮食白酒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配置酒、泡制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⑥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⑦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化妆品。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凡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5)鞭炮、焰火。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

6)成品油。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7)小汽车。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

用排气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乘用车征收范围。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范围。

含驾驶员人数(额定载客)为区间值的(如8~10人;17~26人)小汽车,按其区间值下限人数确定征收范围。

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8)高尔夫球及球具。高尔夫球及球具是指从事高尔夫球运动所需的各种专用装备,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高尔夫球是指重量不超过45.93克、直径不超过42.67毫米的高尔夫球运动比赛、练习用球;高尔夫球杆是指被设计用来打高尔夫球的工具,由杆头、杆身和握把三部分组成;高尔夫球包(袋)是指专用于盛装高尔夫球及球杆的包(袋)。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9)汽车轮胎。包括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自2001年1月1日起,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10)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种。对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11)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符合以上标准的各类手表。

12)游艇。游艇是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船体由玻璃钢、钢、铝合金塑料等多种材料制作,可以在水上移动的水上浮载体。按照动力划分,游艇分为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又称卫生筷子,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过锯段、浸泡、旋切、刨切、烘干、筛选、打磨、倒角、包装等环节加工而成的各类一次性使用的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14)实木地板。实木地板是指以木材为原料,经锯割、干燥、刨光、截断、开榫、涂漆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块状或条状的地面装饰材料。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2)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设计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定额税率;对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比例税率;对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复合征收。

消费税的具体税率(税额)如表1-2所示。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关于若干油品的征税范围

1)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根据《汽油、柴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石脑油征收范围的注释,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2)蜡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根据《通知》关于燃料油征收范围注释,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3)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根据《通知》关于溶剂油征收范围的注释,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4)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税范围。

(2)关于沙滩车等车辆的征税范围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3)关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和征税范围

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并且座位在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不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合制品出售,应按组合该制品的销售金额和组合中的各种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表1-2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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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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