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是怎样规定的

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是怎样规定的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一定的典价之后,在质押期限内即获抵押物品的支配权,并可转典。出典人在规定期限内须归还典价的本金和利息,方可赎回出典房屋等的产权。由于在房屋出典期间,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屋,因此,税法规定由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2.税法对房产税纳税人、征收范围及征收对象是怎样规定的?

答:(1)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所谓产权承典,是产权所有人将房屋、生产资料等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典给他人使用而取得资金的一种融资业务。这种业务大多发生于出典人急需用款,但又想保留产权回赎权的情况。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一定的典价之后,在质押期限内即获抵押物品的支配权,并可转典。产权的典价一般要低于卖价。出典人在规定期限内须归还典价的本金和利息,方可赎回出典房屋等的产权。由于在房屋出典期间,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屋,因此,税法规定由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所谓租典纠纷,是指产权所有人在房产出典与租赁关系上,与承典人、租赁人发生的各种争议,特别是权利和义务的争议悬而未决的。此外还有一些产权归属不清的问题,也都属于租典纠纷。对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房产,规定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征收管理,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4)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5)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房产税。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2)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