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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种类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种类

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一)理财顾问服务

1.定义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2.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

《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理财顾问服务。

3.风险承担

《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二)综合理财服务

1.定义

《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2.风险承担

《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3.理财计划

《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1)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2)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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