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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套利机会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金草案规定,基金投资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草案还就基金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做出决定,特别是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规定了参加表决和同意表决的基金持有人比例。应该说,由于开放式基金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主流形式,我国封闭式基金迟早是要转型的,转型带来的套利机会主要给了中小投资者,而且套利机会很快会消失。

10.转型套利机会

基金草案规定,基金投资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同时也规定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基金草案还就基金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做出决定,特别是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规定了参加表决和同意表决的基金持有人比例。

我认为,国际上通过基金投资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的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多见,而且基金投资人大会的召开也往往流于形式,这是因为开放式基金的自由赎回制度实际上已经赋予和保证了投资人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投资人一般不愿意耗费巨大成本到基金投资人大会上解决此类问题。因此,我以为这些法律规定虽然十分必要,但也只是对封闭式基金有意义。

现在大家关心的问题是现有800亿元规模的封闭式基金是否可以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问题,这其中直接涉及持有较大基金份额的保险公司的利益,由于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改为开放式基金,创造了无风险套利机会,有人担忧这些大机构会借机对基金管理公司发难,或借此题材炒作封闭式基金。

我建议,法律规定凡是达到30%投资人提出转变封闭式基金为开放式基金的动议,投资人应联名提前向基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可以批准将封闭式基金转变为开放式基金,但是必须规定这30%的基金投资人在半年之内不能申请赎回,半年之后只能按比例分步申请赎回,法律规定在提出此基金转型动议之前的一个月内不能有买卖封闭式基金行为,否则没收其收益并予以处罚。另外,为了缓解转型初期可能出现的赎回压力,法律应允许对“老客户”的赎回行为给予适当限制,例如规定每次可以赎回金额的比例等。应该说,由于开放式基金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主流形式,我国封闭式基金迟早是要转型的,转型带来的套利机会主要给了中小投资者,而且套利机会很快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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