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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设立和组织管理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的非法人团体,由正式会员和准会员组成。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只有正式会员才有资格进场交易,准会员不能进入交易所大厅参与交易。目前,纽约证券交易所有这种会员400人左右。纽约证券交易所采取自行管理的方式,管理机构是交易所董事会,董事会是交易所最高管理决策机构。NASDAQ市场实行的是自律管理,NASD直接监管NASDAQ市场及其成员的行为,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政府部门通过对NASD的监管间接管理NASDAQ市场。

(二)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的设立和组织管理

美国证券交易市场以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最为有名。

纽约证券交易所最初形成于“梧桐树协定”,后几经扩大和迁移,最后迁入百老汇大街和华尔街交叉路口。纽约证券交易所是全球规模最大、影响也最大的证券交易场所,堪称世界经济的“晴雨表”。

1.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会员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的非法人团体,由正式会员和准会员组成。正式会员的身份通常用“席位”表示,目前正式会员席位有1366个。正式会员本人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有投票权的股东经交易所董事会批准后,可以成为准会员。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定,只有正式会员才有资格进场交易,准会员不能进入交易所大厅参与交易。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全部由个人组成,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只能选派其自然人股东或经理人员代表其所在单位申请正式会员资格。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正式会员根据他们经营证券的种类和他们在证券交易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共分为六类:[2]

(1)佣金经纪人或称代理经纪人(Commission Broker)。这类经纪人是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的代表,或是独立经营的证券经纪人。他们专门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报酬来自于客户支付的佣金。在交易过程中,他们只按客户的委托指令进行交易,自己不承担任何风险,佣金经纪人是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会员中人数最多的一种,约有400人左右。

(2)独立经纪人(Independent Floor Broker)。他们是投资银行的代表,或是独立经营的经纪人,主要在交易所交易繁忙时接受其他会员的委托而进行交易。这类经纪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约有100人左右。

(3)零数(零股)经纪人(Odd-lot Dealer)。这种经纪人仅从事零数交易。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动一般以100股为交易单位,100股以下的交易称为零数交易,零数交易不在场内进行,而零数经纪人则专门从事这种拾遗补缺的交易活动。

(4)专家经纪人(Specialist)。专家经纪人有双重作用,一是协助其他经纪人完成客户的限价委托,所以又称为“经纪人的经纪人”;二是通过用自己的账户自营买卖证券而发挥证券市场供求平衡和价格稳定的作用。由于其第二种作用,因此专家经纪人必须有充足的财力,一般要求至少能够买卖他所负责的每种证券的2000股。同时,为了防止他们通过证券交易获取暴利,交易所对他们的活动有若干限制。目前,纽约证券交易所有这种会员400人左右。

(5)交易所自营交易商(Floor Dealer)。这种会员在交易所内从事自营业务,通过买卖价差赚取利润。现在这种会员人数很少,业务活动也受限制。

(6)债券经纪人(Bond Broker)。这种会员也称债券交易商,仅在交易所内从事债券经纪活动。目前仅有10多人。

2.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机构

纽约证券交易所采取自行管理的方式,管理机构是交易所董事会,董事会是交易所最高管理决策机构。董事会的职责包括:批准接纳新会员、维持会员风纪、管理会员行为、决定各种新证券的上市、分配指定交易专柜等。董事会由2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在其余24名董事中,12名代表交易所成员,由证券业推荐;12名代表一般投资者。董事长不能为交易所会员,不能与经纪商或经纪商组织联营,也不能从事其他业务活动。

董事会下设顾问委员会、会员申请审查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选聘,下设副总经理3人,分别主管公共关系与市场部、业务部、行政管理和财务部。另设总经理特别助理和仲裁参事各1人。

3.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制度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制度分会员管理制度和证券交易管理制度两类。

会员管理制度是对交易所会员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三个方面:

(1)制定和执行会员注册制度,确定会员的注册条件和接纳会员的标准,主持对会员申请人的考核。

(2)制定会员报告制度,要求会员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交易所提供其证券业务的报告和统计。

(3)管理会员在交易所的交易账户。

证券交易管理制度是对交易所内所有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制度,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1)制定和执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明确证券发行者的责任,确定证券上市的最低标准。

(2)制定和执行证券交易注册制度。在一级市场发行的证券,要进入二级市场流通,还要经过交易所的交易注册,交易所有权规定交易注册的标准和暂停或取消交易注册的管理原则。

(3)规定买卖双方的报价(Offer)和出价(Bid)所应遵守的必要程序和规则,并监督执行。

(4)制定和执行交易所的转账结算制度。

(5)制定和维持交易所的正常交易程序的其他管理制度,如反垄断、反欺诈、反内部沟通条款等。

4.纳斯达克证券市场

纳斯达克(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ic Quotation System,NASDAQ)证券市场正式成立于1971年,在短短三十多年时间里,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为活跃的证券市场之一。特别是1987~1997年的10年间,交易量增长了333%,1997年交易量达到1639亿股。1997 年10月28日,NASDAQ单日成交13.5亿股,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单日交易量超过10亿股的股票市场

NASDAQ成立的初衷是利用电子设备发布证券交易商对场外市场(Over the Counter Market,OTC Market)股票的报价,促进非交易所证券的交易自动化。和其他证券市场最显著的区别是,NASDAQ不存在一个中央交易大厅,它只是一个联结数千个分布于美国各地的市场参与者的电信网络。

NASDAQ市场由两部分组成,即全国市场(National Market System,NMS)和小型资本市场(Small Order Execution System,SOES)。NASDAQ证券市场的上市规定因股票上市市场而异,通常规模较小的新兴公司在小型资本市场上市,上市标准较为宽松;而规模较大的公司则选择在全国市场上市及进行交易。

NASDAQ市场实行的是自律管理,NASD直接监管NASDAQ市场及其成员的行为,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政府部门通过对NASD的监管间接管理NASDAQ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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