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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个人投资不同企业怎样进行税收筹划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筹划后高某和高妻决定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高某专门承接安装维修工程,高妻只销售水暖器材。作为企业法人,企业的利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特别是个人独资企业还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相关法规不健全不易操作的现象,加剧了这类企业的风险。

3.利用个人投资不同企业怎样进行税收筹划?

答:作为投资者个人,在进行投资前应对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最佳方式进行投资。目前,个人可以选择的投资方式主要有: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从事承包承租业务、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企业、设立私营企业。在对这些投资方式进行比较时,如果其他因素相同,投资者应承担的税收,尤其是所得税便成为决定投资与否的关键。

(1)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某个体工商户年营业收入52万元,营业成本40万元,其他可扣除费用、流转税金2万元,其年应纳税额为28250元[(520000-400000-20000)×35%-6750],税后收入为71750元(100000-28250)。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税负为28.25%(28250/100000)。

(2)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

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适用税率为35%,应纳个人所得税28250元(100000×35%-6750),实际税负为28.25%(28250/100000)。

如果进行适当筹划,能够达到很好的节税效果。

例如,高某开设了一个经营水暖器材的公司,由高妻负责经营管理。高某也经常承接一些安装维修工程。每年销售水暖器材的收入为7万元,安装维修收入为3万元。全年应纳所得税为28250元(100000×35%-6750)。筹划后高某和高妻决定成立两个个人独资企业,高某专门承接安装维修工程,高妻只销售水暖器材。在这种情况下,高某和高妻假设收入同前,则每年应纳的所得税分别为17750元(70000×35%-6750)和4750元(30000×20%-1250),两人合计纳税22500元,每年节税5750元(28250-22500)。实际税负由28.25%下降到22.5%(22500/100000),税负下降了5.75个百分点。

(3)合伙企业的税负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在合伙企业中合伙损益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企业成立后,各投资人获取收益和承担责任的比例就已确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合伙人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合伙企业都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而每个合伙人仅就其获得的收益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合伙企业有5个合伙人,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均为20%。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为50万元,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均分。这样每个合伙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8250元(500000×20%×35%-6750),税后收入为71750元(100000-28250)。合伙企业每个合伙人的实际税负为28.25%(28250/100000)。

(4)私营企业的税负

设立私营企业的主要方式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即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作为投资者的个人股东以其出资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获取相应的股权收入。作为企业法人,企业的利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当投资者从企业分得股利时,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样,投资者取得的股利所得就承担了双重税负。由于单个投资者享有的权益只占企业全部权益的一部分,其承担的责任也只占企业全部责任的一部分。但是,因其取得的收益是部分收益,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负个人投资者也按出资比例承担。

例如,个人投资者占私营企业出资额的50%,企业税前所得为1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000元(100000×25%),税后所得为75000元(100000-25000),个人投资者从企业分得股利为37500元(75000×50%)。股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7500元(37500×20%),税后收入为30000元(37500-7500),实际税负为40%(25000×50%+7500)/(100000×50%)。

在上述不同投资方式中,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负是一样的,私营企业的税负最重。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三种形式的企业,是法人单位,在发票的申购、纳税人的认定等方面占有优势,比较容易开展业务,经营的范围比较广,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私营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由于要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特别是个人独资企业还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相关法规不健全不易操作的现象,加剧了这类企业的风险。而合伙企业由于由多方共同兴办企业,在资金的筹集等方面存在优势,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少。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较低的税负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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