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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流程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线路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托运申请。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应投保货物责任险和集装箱保险,由经营人或其代理负责办理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表收取货物后,经营人应向发货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多式联运经营人有完成和组织完成全程运输的责任和义务。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提单条款及双方协议确定责任并作出赔偿。

项目二 国际多式联运业务流程

实训任务

将学生分为小组,每8人为一组,教师为8名学生分配角色,分别为出口企业、多式联运经营人、堆场负责人、转运站负责人、海关、保险公司、实际承运人、收货人。按照流程操作说明,准备好相应的单证、文件,完成实训过程。

实训流程与说明

多式联运经营人从事多式联运业务时,大致需要经过受托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空箱发放、提取及运送→出口报关→货物装箱及接收货物→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办理货物保险→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办理运输过程的海关业务→货物交付→货物事故处理等环节。

1.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货主提出的托运申请和自己的运输线路等情况,判断是否接受托运申请。如果能够接受,则双方协定有关事项后,在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的场站收据(空白)副本上签章(必须是海关能接受的),证明接受委托申请,多式联运合同已经订立并开始执行。双方就货物交接方式、时间、地点、付费方式等达成协议后,发货人或其代理填写场站收据(货物情况可暂空),并送至联运经营人处编号,多式联运经营人编号后留下货物托运联,其他联交还给发货人或其代理。

2.空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应由经营人提供。如果双方协议由发货人自行装箱,多式联运经营人应签发提箱单或者将租箱公司或分运人签发的提箱单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由他们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堆场提箱并自行将空箱托运到货物装箱地点,准备装货。如发货人委托也可由经营人办理从堆场到装箱地点的空箱托运(这种情况需加收空箱托运费)。如果是拼箱货(或是整箱货但发货人无装箱条件不能自封)时,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所用空箱调运至接收货物的集装箱货运站,做好装箱准备。

3.出口报关

若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从内陆地区开始,则在附近的内陆地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报关事宜一般由发货人或其代理办理,也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办理(这种情况需加报关手续费,并上发货人负责海关派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报关时,应提供场站收据、装箱单、出口许可证等有关单据和文件。

4.货物装箱及接收货物

若是发货人自行装箱,发货人或其代理提取空箱后在自己的工作和仓库组织装箱,装箱工作一般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和办理加封事宜。如需理货,还应请理货人员现场理货并与之共同制作装箱单。如是拼箱货物,发货人应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集装箱货运站,由货运站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指示装箱。

无论谁负责装箱工作,装箱人均需制作装箱单,并办理海关监装与加封事宜。对于由货主自行装箱的装箱货物运至双方协议规定的地点,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表(包括委托的场站业务员)在指定地点接收货物。如是拼箱货,经营人在指定的货运站接收货物。验收货物后,代表联运经营人接收货物的人应在堆场收据正本上签章并将其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

5.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

经营人在合同订立之后,即应制定该合同涉及的集装箱货物的运输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货物的运输线路、区段的划分、各区段实际承运人的选择确定及各区段衔接地点的到达、起运时间等内容。这里所说的订舱泛指多式联运经营人要按照运输计划安排洽定各区段的运输工作,与选定的各实际承运人订立各区段的分运合同。这些合同的订立由经营人本人(派出机构或代表)或委托的代理(在各转接地)办理,也可请前一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作为代表向后一区段的实际承运人订舱。货物运输计划的安排必须科学并留有余地,工作中应相互联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避免彼此脱节。

6.办理保险

在发货人方面应投保货物运输险。该保险由发货人自行办理,或由发货人承担费用由经营人作为代理。货物运输可以是全程,也可分段投保。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应投保货物责任险和集装箱保险,由经营人或其代理负责办理保险。

7.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表收取货物后,经营人应向发货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在把提单交给发货人以前,应注意按双方协定的付费方式及内容、数量向发货人收取全部应付费用。

多式联运经营人有完成和组织完成全程运输的责任和义务。在接收货物后,要组织各区段实际承运人、各派出机构及代理共同协调工作,完成全程中各区段的运输、各区段之间的衔接工作,运输工作中所涉及的各种服务性工作和运输单据、文件及有关信息等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8.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的全程运输(包括进口国内陆段运输)均应视为国际货物运输,因此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工作主要包括货物及集装箱进口国的通关手续、进口国内陆段保税(海关监管)运输手续及结关等内容。这些涉及海关的手续一般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派出机构或代理办理,也可由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表代为办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发货人或收货人负责。如果货物在目的港交付,则结关在港口所在地海关进行;如果在内陆地交货,则在口岸办理保税(海关监管)运输手续,海关加封后运往内陆目的地,然后在内陆海关办理结关手续。

9.货物交付

当货物运至目的地后,由目的地代理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凭多式联运提单提货,经营人或其他代理按合同规定,收取收货人应付的全部费用,收回提单,签发提货单(交货记录),提货人凭提货单到指定堆场和地点提取货物。如果是整箱提货,则收货人要负责至拆箱地点的运输,并在货物取出后将集装箱运回指定的堆场,运输合同终止。

10.货运事故处理

如果全程运输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损害和运输延误,无论是否能确定损害发生的区段,发(收)货人均可向多式联运经营人提出索赔。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提单条款及双方协议确定责任并作出赔偿。如果确知事故发生的区段和实际责任者时,可向其索赔,如不能确定事故发生的区段,一般按在海运段发生处理。如果已对货物及责任投保,则存在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和向保险公司进一步追索的问题。如果受损人和责任人之间不能取得一致,则需通过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和仲裁来解决。

实训提示

集装箱运输中涉及的主要货运单证

集装箱运输的货运单证,主要包括托运单(含场站收据)、装箱单、设备交接单、提单、提货单等。

(一)托运单

托运单由发货人或其货运代理根据船公司印制的格式进行填制。船公司或其代理接受订舱后便在托运单上加列船名、航次及编号、托运人持托运单办理发货、报关等有关事项。当货物送至集装箱码头堆场或货运站时,由有关人员负责验收并在“场站收据”上签字。

托运单一般为一式十联,各联用途如下:

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B/N)。

第二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公司或船代留底)。

三联:运费通知(1)。

第四联:运费通知(2)。

第五联:场站收据(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此联用以报关和通知船长接收货箱,货物装船后,此联由港方留存。

第五联副本: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第六联: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货箱上船由大副签收后此联退理货公司留存。

第七联: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R),整箱货由堆场收到货箱后签字退托运人,拼箱货由货运站于收讫货物后签字退托运人,托运人此后凭此联向船公司换取正式提单。所以,此联一经场站签字后承运人便开始承担责任。

第八联:货运代理留底。

第九联:配舱回单(1)。

第十联:配舱回单(2)。

(二)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CLP)

装箱单既是详细记载每箱货物的具体资料,又是向海关申报的必要单证,还是货、港、船三方交接货物、编制船舶积载计划、制作舱单、装卸港(地)安排、运输和拆箱作业不可缺少的资料。

装箱单主要内容包括:船名、航次、装货港、收货地点、卸货港、交货地点、箱号、集装箱规格、铅封号、场站收据号或提单号、收/发货人、通知人、货名、件数、包装种类、标志和号码、重量、尺码、装箱日期及地点、驾驶员签收、堆场/货运站和装箱人签署等。另外,对于需要检疫的货物,必须注明是否已检疫;对于危险品要注明危险品标志、危险品分类及分级号;冷藏货或保鲜货要注明温度要求。

装箱单,有一式四联、一式五联甚至一式十联的。以一式五联为例,包括:码头联、船代联、承运人联、发货人联、装箱人联。装箱单要求每箱编制一单。

(三)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E/R)

设备交接单是供集装箱所有人与用箱人、运箱人之间划分责任的依据,也是用箱人、运箱人进出港区、场站进行提箱、还箱的凭证。因此设备交接单应为一箱一单、箱单相符。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短缺残损,设备交接单是进行索赔及理赔的重要单证之一。

设备交接单一式六联,上面三联用于出场,印有“出场OUT”字样,第一联盖有船公司或其集装箱代理的图章,集装箱空箱堆场凭此发箱。第一、二联由堆场发箱后留存,第三联由提箱人(货运代理)留存;设备交接单的下面三联用于进场,印有“进场IN”字样,该三联是在货物装箱后送到港口作业区堆场时用于交接重箱。第一、二联由送货人交付港区道口,其中第二联留港区,第一联转给船方据以掌握集装箱的去向,送货人(货运代理)自留第三联作为存根。

(四)集装箱提单

集装箱提单的内容与海运提单有所不同,其含有集装箱的收货地点、交货地点、集装箱号和铅封号等内容。对于整箱货,提单上所列的货物件数应为集装箱数,同时还要将箱内所装的件数列明,一旦发生货损、货差,即按箱内件数索赔。对于拼箱货的件数仍然按传统方法填写。

(五)提货单(Delivery Order,D/O)

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在收到“到货通知”后,需持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换取“提货单”,然后向海关办理报关,经海关在“提货单”上盖章放行后,才能凭该单办理提货。提货时,收货人或其代理要在提货单上盖章以示承运人责任的结束。

提货单一般为一式五联:第一联为“提货单”,由港方留存;第二联为“费用账单”,由收货人留存;第三联也是“费用账单”;由港方留存;第四联为“交货记录”,港区留存;第五联同样为“交货记录”,由港区转船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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