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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的一般流程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能力素养 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的一般流程案例12003年3月4日,原告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双方发生国际多式联运合同陆路运输段货物损害追偿纠纷。华映公司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运输该批货物。

能力素养 国际多式联运运输的一般流程

案例1

2003年3月4日,原告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双方发生国际多式联运合同陆路运输段货物损害追偿纠纷。

2001年11月8日,华映公司作为进口方,与美国特灵公司达成贸易买卖合同,进口3套冷水机组。华映公司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运输该批货物。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负责将该批货物从美国西雅图出发经上海至江苏吴江。

2002年1月11日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达成将提单号码为OOCL19107710下的货物从上海陆路运至江苏吴江的运输协议后,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将货物交给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运输。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支付给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陆路直通运费、短驳运费和开道车费用等共计9415元,将提单下的货物交由被告陆路运输至目的地吴江。但事实上,被告并未亲自运输,而由吴淞公司实际运输,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向吴淞公司汇付了8900元运费。

该货物的收货人于2002年1月21日收到货物,但发现货物严重损坏。收货人依据货物保险合同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赔付后取得保险代位权,并向原告进行追偿,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与该货物保险人达成和解协议,已向该保险人赔偿11万美元。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认为该货损系由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在将该货物从上海运至江苏吴江的陆路运输区段发生损坏,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作为陆路区段的承运人应负全部责任。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货物损失11万美元和利息损失,并由被告中国外运江苏集团公司苏州公司承担本案法律费用。庭审中,原告明确利息损失按照外币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期间为从原告支付货物损害赔偿款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生效之日止;法律费用明确为本案诉讼费

请问该案该如何判决?

一、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业务范围基本包括以下几种:

(1)咨询业务;

(2)货运代理业务;

(3)运输经纪业务;

(4)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业务;

(5)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6)运输延伸服务——物流服务。

理论上多式联运可有海铁、海空、海公、铁公、铁空、公空、海铁海、公海空等多种类型。

(一)公路联运运作流程

(1)驮背运输(Piggyback Transport)是一种公路和铁路联合运输方式,由北美国家最先采用,最初是指将载运货物的公路拖车置于铁路平车上输送,因而也被称为平板车载运拖车(Trailer on Flatcar,简称TOFC)系统。随着TOFC的出现,各种拖车或集装箱与铁路平板列车相结合的产物,例如,COFC(Container on Flatcar)和公铁两用车(Road-railer)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COFC是指省去拖车而直接将集装箱置于铁路平车上输送;公铁两用车是指一种卡车拖车底盘,既能适合于橡胶轮又能适合于钢轨卡车的系统。

目前的北美铁路运输系统仍然还采用这种“双重”设备模式(即TOFC和COFC两种方式并存)。然而,尽管TOFC概念有助于铁路货运与汽车货运之间的直接转移,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技术上的限制,例如,在铁路车上放置具有车轮的拖车会导致风阻力、损坏和重量问题。

(2)小集装箱运输。为了更大发挥公铁联合运输城市配送的优势,欧洲目前正在致力于发展小集装箱系统。几个小集装箱可以组成一个大集装箱,一辆大卡车可以携带六个小集装箱。货物可以按照箱子分拣和委托,直接从铁路站配送,无须第二次分拣,此外,小吨位车辆装载适合城市配送。

基于是否拥有和经营公路拖车的不同,可将TOFC驮背运输业务分成以下四种情况。

1.铁路承运人拥有或租用拖车

在这种情况下,铁路承运人签发全程运输单证,自行完成门到门运输。

2.货主拥有或租用拖车

在这种情况下,铁路承运人仅负责铁路区段的运输,而公路运输则由货主自行完成。

3.公路承运人拥有或租用拖车

又可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1)公路承运人签发全程运输单证,组织门到门运输和自行完成公路运输,而铁路运输则转委托铁路承运人。

(2)公路承运人接受铁路承运人或货主的委托完成公路运输。

4.货运代理人作为独立经营人

又可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1)货运代理人不拥有或租用拖车。此时,货运代理人签发全程运输单证,组织门到门运输,其具体运输分别委托公路和铁路承运人。

(2)货运代理人拥有或租用拖车。此时等同于公路承运人,其运作模式与上述公路承运人的相同。

(二)海空、陆空联运运作流程

海空联运是指把空运货物先经由船舶运至拟中转的国际机场所在港口,然后安排拖车将货物拖至拟中转的国际机场进行分拨、装板、配载后,再空运至目的地的国际多式联运形式。

国际陆空联运主要有空陆空联运、陆空陆联运(Train-air-truck,简称TAT)和陆空联运(Train-air or truck-ail,简称TA)等形式。

(三)海铁联运运作流程

1.国际集装箱整箱货铁—海多式联运出口业务的基本程序

出口:订舱排载→港口堆场提取空箱→空箱铁路调运→货运站提箱→出口货物进行装箱→报关→出口重箱返回港口→港口办理出口转关→海关放行→港口装船。

2.国际集装箱海—铁多式联运进口业务程序

进口:进口箱到港口→换取小提单→港口办理转关、转检→码头提取重箱→重箱铁路调运→进口重箱到达→办理进口报关→海关放行→进口货物进行拆箱→空箱调回或堆存。

(四)大陆桥运输运作流程

大陆桥运输(Land Bridge Transport),也称陆桥运输。是指使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段的海洋连接起来,形成跨越大陆、连接海洋的运输组织形式。

1.西伯利亚大陆桥与新亚欧大陆桥运作流程

西伯利亚大陆桥(Siberian Land bridge,简称SLB),因其主要利用了东起海参崴,西到车里雅宾斯克的西伯利亚大铁路,所以称其为西伯利亚大陆桥。又因其地跨亚欧两个大陆,所以又称第一亚欧大陆桥。

SLB运输主要采用如下三种方式:

(1)铁/铁(Transrail);

(2)铁/海(Transea);

(3)铁/卡(Tracons)。

2.北美陆桥运作流程

北美陆桥运作流程如下:

(1)北美大陆桥(North American Land Bridge)运输;

(2)小陆桥(Mini Land Bridge,简称MLB)运输;

(3)微型陆桥(Microbridge或Micro Land Bridge,它不可简写为MLB)运输;

(4)美国内陆点多式联运(Interior Point of Intermodal,简称IPI);

(5)美国内陆公共点(Overland Common Points,简称OCP)运输。

二、国际多式联运主要业务流程

(一)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经营人接受托运后,双方议定有关事宜,在交给货主或其代理人的场站收据副本上签字,证明接受托运申请,多式联运合同成立并开始执行。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双方货物的交接方式、时间、地点、付费方式等达成协议填写场站收据,并送至多式联运经营人处编号,编号后留下托运联,其余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本节的引入案例中的收货人进口一批货物,于2001年8月22日与美国特灵公司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收货人是货物的买方和货物所有人;美国特灵公司出具的编号为FEINV045309的商业发票,用以证明货物价值;收货人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运输该批货物。

(二)空箱的发放,提取以及运送

多式联运中使用的集装箱一般应由经营人提供。如果双方协议由发货人装箱,则多式联运经营人应该签发提箱单或者把租箱公司或者把分运人签发的提箱单交给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由其自己在规定的时间内装箱。如果拼箱或是整箱但无装货条件,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空箱调至接受货物的装箱货运站场,做好装箱准备。

(三)出口报关

若联运从港口开始,则在港口报关。若在内陆,则在内陆附近海关办理报关,也可以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办理。报关时要提供场站收据、装箱单、出口许可证等单据。

(四)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

若发货人自己在仓库或工厂装箱,装箱一般在报关后进行并请海关到装箱点监督。若发货人不具备装箱的条件,可以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或货运站装箱,发货人应把货物运至指定的货运站。若是拼箱货物,发货人应把货物运至指定的货运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指示装箱。

在案例1中2001年12月24日货物在起运港装箱时由美国特灵公司出具了装箱单。

(五)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

经营人在合同订立后,应制作运输计划,包括:货物的运输路线,区段的划分,各区段实际的承运人以及衔接的地点和时间等。

(六)办理保险

在发货人方面,应投货物运输险。由发货人自己办理或由经营人代替办理,保险可以是全程也可以是分段投保。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应投保货物责任险和集装箱险。

在案例1中,2001年12月24日的华映公司作为投保人为这批货物的货物运输进行了投保,出具了投保单;收货人作为被保险人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出具了编号为0868074的货物运输保险费发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吴江市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吴江公司”)开具的编号为PYCA2001 32058400IT010的货物运输保险单,收货人与人保吴江公司之间是货运保险合同关系。

(七)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全程运输

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取货物后,应向发货人签发多式联运提单,并收取全部费用。

案例1中多式联运经营人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27日出具的编号为OOCL19107710的提单,用以证明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是国际多式联运的全程承运人,该批货物运输从美国西雅图经上海至江苏吴江。

(八)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

涉及海关的手续一般都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派出机构或代理人办理,也可以是分段实际承运人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办理。如果货物在目的港交付,则结关在港口所在的海关办理;如果在内地交货,则在口岸办理保税运输手续。

案例1中编号为262001605-1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可以证明收货人已经进行了进口申报,证明了收货人是货物所有人以及该批货物的价值。

(九)货物交付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目的地代理通知收货人提货。

(十)货运事故处理

如果全程运输中发生了货物灭失、损害和运输延误等,收货人可以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索赔。

案例1中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货物在上海卸船时于2002年1月9日出具的编号为95318816.7理货单,可以证明该批货物从船上卸下后,存放在集装箱场地时涉案箱号为TRIU0604894和TRIU0610388的2个框架集装箱和货物是完好的。

原告提供的证据如下。

2002年1月11日原、被告之间的关于编号为OOCL19107710的提单下货物直通运费的传真件和被告开给原告的编号为0305143、0305142的2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用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内陆运输合同关系。

原告的编号为0745604、0745605的2份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出场联和进场联),用以证明涉案箱号为TRIU0604894和TRIU0610388的2个框架集装箱在上海出堆场时是完好的,而货物运至吴江后发生了货损。

2002年1月21日在目的地吴江货物交付时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公司”)出具的外轮理货单(复印件),用以证明箱号为TRIU0604894和TRIU0610388的2个框架集装箱和涉案货物在目的地吴江理货时已经损坏。

2002年2月4日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用以证明涉案货物受损状况和货物受损是在被告保管的内陆运输期间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吴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2年2月25日出具的编号为320300102000135的检验证书及所附照片,用以证明涉案货物的受损情况。

2002年4月26日人保吴江公司委托的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公估报告书,用以证明涉案货物受损的估损情况。

2002年3月29日华映公司给人保吴江公司的“情况说明和理赔要求”函,用以证明收货人向保险人人保吴江公司提出了索赔。

2002年4月19日收货人华映公司与受损货物的保险人人保吴江公司达成的赔偿合约,用以证明保险人依据保险单同意进行保险赔偿。

2002年4月26日被保险人出具的保险赔款的收据,用以证明保险人赔付后,取得了保险代位求偿权,有权进行追偿。

2002年4月30日人保吴江公司赔付给收货人华映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571300元的保险赔偿金银行转账支票存根联,用以证明人保吴江公司已经向收货人进行了赔付。

收货人华映公司给保险人人保吴江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571300元的权益转让书,用以证明保险人在赔付收货人损失后,取得了保险代位权,有权进行追偿。

保险人人保吴江公司于2002年6月5日给原告的索赔函,用以证明保险人取得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后,向原告进行了追偿。

2002年12月18日原告与该货物保险人人保吴江公司达成的原告向货物保险人赔付金额为11万美元的和解协议,用以证明就涉案货损原告与保险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及原告受损的金额。

2002年12月23日人保吴江公司给原告的证明原告有权向货损责任人追偿的收据和免除责任确认书,用以证明原告在赔付涉案货损后,有权对货损责任人进行追偿。

原告出具的空白整套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用以证明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的全套单据的构成以及每一联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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