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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品销售条件主要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交货条件等。现金折扣通常出现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商业企业在处理因商品交易而发生的运输费用时,需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收支配比原则,在发生费用的当期予以确认,销售方记作销售费用,购买方计入商品采购成本。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收入实现原则。当发生商品所有权转移时,无论此时是否收到货款,均应确认销售收入。

第一节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商品交易的有关条件

在进行商品交易时,买卖双方首先要就商品的价格以及货款偿付的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这就是所说的商品销售条件。商品销售条件主要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交货条件等。

(一)商业折扣

商业企业在对外销售商品时一般会提供商品零售价目表。不过,为了增加销售量,销货方往往会采用商业折扣的方法来调整实际销售价格。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在商品价目表的标价上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是因购买量大而给予购买方的优惠,通常作为企业的促销手段,有利于扩大商品销售。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商品标价扣减商业折扣后的净额才是实际销售价格。例如,华鑫贸易公司甲商品的零售价格为每件10元,如果顾客购买50件及以上则给予10%的商业折扣。若某顾客购买了50件甲商品,则其购买价格不是500元,而是450元(500-500×10%)。商业折扣虽然会影响买卖双方的实际交易价格,但这个价格是开具发票的价格,因而不会影响买卖双方的会计处理。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买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向买方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出现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赊销是商业信用的主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扩大企业的销售规模,但收回账款期限的长短又会对企业的资金周转产生影响。因此,当企业赊销商品时,通常都规定一个清偿全部账款的期限,也称信用期限。同时销货方为了鼓励购买方尽早偿付货款,往往会给出一个比信用期限更短的期限,称为折扣期限,购买方在此期限内付款可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享受一定比例的折扣。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表示,例如,“2/10,1/20,n/30”,其含义是:如果买方在发票日10天内付清货款,可以享受从发票金额中扣减2%的价格优惠;如果在发票日11~20天付清货款,可以享受从发票金额中扣减1%的价格优惠;如果在21~30天付款,则不给折扣,应支付全部价款。

以上述华鑫贸易公司销售甲商品为例,如果顾客购买了50件甲商品,享受了商业折扣后的发票价格为450元,如果该顾客在10天内还款,则只需向华鑫贸易公司支付441元(450-450×2%),但是如果这个顾客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付款,就需要按全款支付450元。

(三)交货条件

商业企业在向外埠(或国外)企业销售商品时,买卖双方需要对商品交易中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谁负担作出约定,一般有两种方式:起运站交货和到达站交货。采用起运站交货方式,运输费用由购买方负担;采用到达站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则由销售方承担。然而,当商品交由货运公司从事运输任务时,又有两种付费方式:即运费预付和货到付运费,于是就有了如表4-1所示的两种交货条件下的四种组合方式。

表4-1    不同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运费承担与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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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在处理因商品交易而发生的运输费用时,需遵循权责发生制和收支配比原则,在发生费用的当期予以确认,销售方记作销售费用,购买方计入商品采购成本。不过在会计实务中,很多商业企业往往会因其业务特点将采购环节发生的运输费用计入当期经营费用而不是计入商品采购成本。同时,由于费用结算方式所引起的代垫款项,买卖双方是通过“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账户结算的。

二、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遵循收入实现原则。当发生商品所有权转移时,无论此时是否收到货款,均应确认销售收入。例如,如果采用现销方式销售商品,交付商品的同时收取货款,销售收入实现,则以实际收到的货款金额借记“现金”账户,贷记“销售收入”账户。如果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一旦开出发票并发运货物,销售方就应确认销售收入,并根据发票金额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销售收入”账户。如果企业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在收到购买方支付的预付款时,销售方并未提供商品,因而不具备确认收入实现的条件,此时,销售方应作负债处理,借记“现金”账户,贷记“预收收入”账户;待发运商品并开出发票后再确认收入,借记“预收收入”账户,贷记“销售收入”账户。

三、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包括现销、赊销、预收款销售以及分期付款销售等方式,本章只介绍赊销商品的会计处理。

(一)赊销商品

【例4-1】天天贸易公司于2011年12月1日销售给方泰公司100千克甲商品,零售价格为每千克100元,购买100千克及以上可享受10%的商业折扣,付款条件是: 1/10,n/30,天天贸易公司开出的发票价格为9000元(10000×90%)。天天贸易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9000

  贷:销售收入                9000

(二)销货运费的支付

【例4-2】沿用【例4-1】,在该笔销售业务中,假设买卖双方约定的交货条件为:起运站交货且运费预付。天天贸易公司在发货时为方泰公司垫付运费100元。

根据交货条件,起运站交货的运费是由购买方承担。在赊销商品时,凡由销售方代购买方垫付的运费,或由购买方代销售方垫付的运费,销售方都应通过“应收账款”账户予以结算。天天贸易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100

  贷:现金                   100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的交货条件不是起运站交货、运费预付,而是另外其他三种交货条件之一时,会计处理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其会计处理如下:

(1)如果交货条件约定为:起运站交货,货到付运费,则天天贸易公司在发货时不需要作任何有关运费的会计分录。

(2)如果交货条件约定为:到达站交货,运费预付,此时天天贸易公司在发货时需支付并承担运费100元。天天贸易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费              100

  贷:现金                   100

(3)如果交货条件约定为:到达站交货,货到付运费,这时本应由天天贸易公司承担运费,但货运公司是在商品运到后向方泰公司收取的,则天天贸易公司会在收到方泰公司代其垫付运费100元的运费凭证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运费               100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100

销售方在四种不同的交货条件下对运费的会计处理汇总如表4-2所示。

表4-2    销售方运费记录类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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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货与折让货款

在商品交易中,购买方在收到商品后,如果发现商品有缺陷或出现与双方所签署的合同约定不相符合等原因时,销售方一般会允许其将商品退回,或者不退还商品而给予购买方一定的价款折让处理。无论是退货还是采用折让货款的方式解决,买卖双方都要达成一致,并由销售方根据具体情况开具退货或折让货款的相关凭证。此凭证至少一式两联,买卖双方据以作出退货或折让的记录。

销售退回和折让在性质上属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但企业通常不直接冲减销售收入,而是专门设置“销售退回和折让”账户,用来单独反映退货或给予购买方的货款折让业务。这样处理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退回和折让的实质是销售失败,其发生的金额大小以及频率,无论对于商业企业自身而言,还是对于企业外部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都是重要的会计信息。“销售退回和折让”账户是“销售收入”账户的备抵账户,企业在编制收益表时将“销售退回和折让”金额列示为销售收入的减项。

【例4-3】沿用【例4-1】,12月3日方泰公司在收到的100千克甲商品中,发现有10千克商品损坏,其余90千克与合同约定的品质不符。经过协商,天天贸易公司同意损坏的10千克甲商品作退货处理,其余的90千克甲商品折让5%的货款。天天贸易公司开出退货及折让货款的会计凭证,退货款为900元(10×90)、折让的货款为405元(90×90×5%),共计1305元并送达方泰公司。天天贸易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退回和折让              1305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1305

(四)收取货款

1.在折扣期内收取货款

如果购买方在折扣期内付款,就可享受到现金折扣,销售方就要少结算货款,即销售方不能全额收回在赊销时按发票价格所确认的销售收入。对于给予购买方的现金折扣,销售方需要专门设置“销售折扣”账户予以反映。“销售折扣”账户是“销售收入”账户的另一个备抵账户,用来提供企业销售政策方面的会计信息。在收益表上,将一定会计期间的销售折扣总额(“销售折扣”账户的借方发生额)与销售退回和折让总额(“销售退回和折让”账户的借方发生额)一起列为当期销售收入的减项,抵减后的差额称为“销售净额”。销售方在处理销售折扣业务时,按实际收到的现金借记“现金”账户,按给予购买方的现金折扣金额借记“销售折扣”账户,同时贷记“应收账款”账户以结清该笔业务的全部款项。需注意的是,现金折扣仅指对销售商品的货款给予的折扣,不包含除货款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如运费等。

【例4-4】沿用【例4-1】,假定方泰公司在12月11日之前将货款付给天天贸易公司,则该公司可以享受的现金折扣金额为:(9000-1305)×1%=76.95(元)。

方泰公司实际付给天天贸易公司的款项为:9000-1305-76.95+100=7718.05(元)。

天天贸易公司收到货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718.05

  销售折扣              76.95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7795

如果选择另外其他三种交货条件之一时,其会计处理如下:

(1)交货条件为:起运站交货,货到付运费,或者到达站交货,运费预付。

在这两种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不需要互相代垫运费,因此方泰公司付给天天贸易公司的款项为:9000-1305-76.95=7618.05(元)。

天天贸易公司收到货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618.05

  销售折扣 76.95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7695

(2)交货条件为:到达站交货,货到付运费。

此时,方泰公司付给天天贸易公司的款项为:9000-1305-76.95-100= 7518.05(元)。

天天贸易公司收到货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518.05

销售折扣 76.95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7595

2.超过折扣期收取货款

如果购买方支付货款的时间超过折扣期限则不能享受现金折扣,此时需要按发票金额支付全部款项。

【例4-5】沿用【例4-1】,假定方泰公司在12月31日将货款付给天天贸易公司,则不能享受现金折扣,方泰公司实际付给天天贸易公司的款项为:9000-1305+ 100=7795(元)。

天天贸易公司收到货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795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7795

如果选择另外其他三种交货条件之一时,其会计处理如下:

(1)交货条件为:起运站交货,货到付运费,或者到达站交货,运费预付。

在这两种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不需要互相代垫运费,因此方泰公司付给天天贸易公司的款项为:9000-1305=7695(元)。

天天贸易公司收到货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695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7695

(2)交货条件为:到达站交货,货到付运费。

此时,方泰公司付给天天贸易公司的款项为:9000-1305-100=7595(元)。

天天贸易公司收到货款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7595

贷:应收账款——方泰公司 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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