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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销售收入必须满足的条件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掌握利润的月末结转和年度结转,熟悉利润总额的构成及其计算,利润分配的程序以及账务处理。万科A的收入确认原则涉及各种类型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即为企业销售房地产的主营业务收入,物业管理是企业提供的主要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也构成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物业出租和利息收入均为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基本要求】

掌握收入的概念、收入的确认方法,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其他业务收支的核算,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费用、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的概念,了解期间费用的核算。掌握利润的月末结转和年度结转,熟悉利润总额的构成及其计算,利润分配的程序以及账务处理。

【引导案例】

万科A(000002,SZ)的收入确认原则

收入是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列方法确认:

1.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是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金额20%或以上的定金或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物业出租

物业出租按与承租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按直线法确认房屋出租收入的实现。

3.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以实际已提供的劳务确认相关的收入,在确认收入时,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并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

物业管理在物业管理服务已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4.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资金本金、货币资金存款和适用利率计算,并以时间为基准确认。

评析:

万科A的收入确认原则涉及各种类型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即为企业销售房地产的主营业务收入,物业管理是企业提供的主要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也构成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物业出租和利息收入均为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资料来源:万科A 2006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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