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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方式

时间:2022-1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国的有线电视网都经历了从高度分散到全国联网整合的发展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各国政府在运用上述三种手段整合有线电视网的实践中产生了三种模式。1984年,美国颁布首部《有线电视法》,开始了有线电视网的横向和纵向整合。到1998年底,有线电视网的双向业务接入了每一个家庭。

三、国外有线电视网络的整合方式

各国的有线电视网都经历了从高度分散到全国联网整合的发展过程。根据各国的经验,政府在整合网络过程中所运用的基本手段主要有三种,即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是政府依靠手中掌握的储备、资金等的投放或运用价格、信贷、税费等经济杠杆来支持企业的网络整合。

法律手段是政府通过法律来规范、调节网络运营和管理活动,体现政府的意志,保证政府职能的实现。行政手段是政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通过颁布命令、规定等形式,直接调节市场活动。当整体和个别利益不一致时,当企业局部利益和国家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由政府根据社会和人民利益采取一定的行政手段来调节,效果明显。当经济手段滞后,法律手段不足时,运用行政手段可以及时进行灵活的调节。值得注意的是,各国政府在运用上述三种手段整合有线电视网的实践中产生了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是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的模式,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的模式,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并用的模式。

(一)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

可以这么说,美国有线电视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有线电视系统之间相互兼并和收购、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以美国康卡斯特有线电视公司(Comcast)为例,它成立于1963年,当时的系统只有用户1200户。如今,它从一个单一的有线电视系统发展成为美国第三大有线电视系统运营商。其间经历了数次并购活动,较重要的如1988年,购买斯托尔通信公司(Storer Commu-nications)50%的股份,将用户数提高到200万户,跃升为美国第五大有线电视系统运营商。1994年,并购迈克林·恒特有线电视公司(Maclean Hunter),增加了55万用户,总用户数达到330万,成为美国第三大有线电视系统运营商。目前,美国有线电视系统共有9221家有线电视系统,与1999年的9644家相比,呈减少的趋势,说明美国有线电视系统还处在动态整合的阶段。这些并购活动虽然是企业行为,但是根据美国的法律,要经过政府获准才能完成,所以在整合的过程中得到政府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

1984年,美国颁布首部《有线电视法》,开始了有线电视网的横向和纵向整合。1996年,美国修订了《联邦通信法》,促使有线电视网的整合向深层迈进,完成了有线电视网全国范围联网、网络的双向数字化改造和有线电视网独立域名建设的历史任务。

在网络整合的过程中,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负责根据市场的变化,制订具体的管理规则。1992年《有线电视法》规定对有线电视运营商拥有的用户数和可用于播出参股公司节目的频道数进行限制。1999年10月,随着多频道视频节目传输市场(MVPD)发生变化,联邦通信委员会修改了有线电视所有权和归属规则,将横向整合的限制比例放宽到35%。2001年9月13日,联邦通信委员会发布决议,决定根据法律的要求以及自1992年以来相关市场的发展变化,重审有线电视公司所有权和归属规则。

(二)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

新加坡从1992年开始,由政府投资,一次性完成了全国有线电视网的整合。1992年,新加坡政府为新加坡有线电视公司第一期投资5亿美元,建设和提升有线电视宽带网。到1998年底,有线电视网的双向业务接入了每一个家庭

政府的政策具有强大的进入壁垒作用,政府能够通过行政手段限制甚至封锁对某行业的进入。新加坡的广播电视体制为国有,政府除授权新加坡有线电视公司经营有线电视和电信业务外,还授权该公司对境外电视节目进行管理,国外电视节目一律通过新加坡有线电视公司入网。

(三)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并用

印度有线电视的大发展始于1992年。到1994年,印度国内的有线电视运营商总数达到了约5万个。这是由于印度政府允许私营资本和国外资本进入的缘故。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加强对有线电视的管理,印度政府于1995年出台了《有线电视法》,要求有线电视网重新登记以及对私人和外国公司的股份进行限制。与此同时,要求国外节目必须加密并经审查后才能播出,禁止国外节目插播广告等。整合以后,印度国内的有线电视运营商的数量减少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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