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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概况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1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于2012年1月31日开始实行,2007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同时停止执行。新《目录》是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指导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将2007年版《目录》实施以来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有关外商投资的内容列入新《目录》,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外商投资准入指导,提高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2.1 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概况

2011年12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并于2012年1月31日开始实行,2007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新《目录》是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指导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有关政策的依据。新《目录》总条目473条,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项,未列入的条目默认为允许,其中鼓励类354条、限制类80条、禁止类39条。

2011年,我国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幅下放了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新《目录》中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将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此外,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其中西部地区鼓励类项目减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内容上看,本次《目录》修订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线,按照《纲要》提出的政策导向、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开展《目录》修订工作。更加注重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

第二,严格履行入世承诺。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遵循WTO规则,凡是入世承诺开放的行业和领域,新《目录》不新设投资限制。在此基础上,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

第三,加强与国内政策法规衔接。将2007年版《目录》实施以来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有关外商投资的内容列入新《目录》,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外商投资准入指导,提高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第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通过服务业扩大开放,增强三次产业的协调性。鼓励跨国公司增加在华研发投入,设立研发中心,与内资企业开展研发合作,促进利用外资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着力推进节能减排,严格限制或禁止“两高一资”类外商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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