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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互联网+”战略推动传统产业升级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扩散、应用过程。在我国经济“降速转型”形势下,“大众创新”越发受到重视,而承担“大众创新”的主体正是小微企业。高度重视互联网经济。在全球市值最大的五家互联网公司中,我国已经占了两家。目前,我国移动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以i OS和安卓为主,存在巨大信息安全隐患。

“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扩散、应用过程。推进“互联网+”战略比较容易突破的领域是行政垄断比较少、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领域,如零售业、餐饮、物流行业;供需发生转换,供大于求的领域;问题较多、老百姓不满意,信息化水平低的行业,如城市交通、医疗领域。比较难突破的领域主要是行政垄断壁垒高的行业,比如金融服务、能源行业、通信行业等。

一、实施“互联网+”战略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不适。目前信息生产力还未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主要是受到了原有基于工业经济的生产关系的束缚,具体体现在制度安排上的落后。比如,没有促进信息(数据)的流动与共享的政策;只有IT投资预算制度,没有购买云服务的财政支持制度。再比如,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不能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等。

(2)观念落伍。目前,我国的传统产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观念固化的现象,具体表现在因袭原有的信息化老路,对云计算、大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应用,也没有适应消费者作为主导的商业格局的转变。

(3)基础设施滞后。与欧美及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在宽带、现代物流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同时,在城乡发展之间,特别是在中西部存在着的“数字鸿沟”,严重制约着我国信息经济的深入普及和应用。

(4)技术创新体系陈旧。当前,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仍然主要倚重传统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国有企业,相关的产业扶持资金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发挥的作用也不显著,尤其是一些依赖补贴的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技术进步效果不佳。

(5)小微企业环境欠佳和活力不足。尽管小微企业在解决就业、促进创新和经济增长上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对小企业的重视仍然不够,扶持政策和措施仍然难落地。在我国经济“降速转型”形势下,“大众创新”越发受到重视,而承担“大众创新”的主体正是小微企业。

(6)人才匮乏和教育体系比较落后。目前,与低技能的劳动力相比,适应信息经济发展的相关专业人才非常短缺,人才结构不尽合理。比如,在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人才的培养方式、培养机制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

二、推动实施“互联网+”战略的若干建议

(1)高度重视互联网经济。互联网经济不是一个靠刺激内需的短期投资思维,而是内生驱动的经济体,是解决我国经济长期发展问题的新范式。与传统的工业经济相比,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经济的生产要素、基础设施、经济形态、竞争规则都在发生重大转变。在全球市值最大的五家互联网公司中,我国已经占了两家。在新的国际竞争形势下,我国有可能实现“换道超车”,取得先机,甚至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因此,建议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经济的战略地位和发展前景。

(2)宽容互联网经济创新。我国互联网经济过去10年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具有一个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壮大,不可避免地对传统垄断行业利益形成冲击,因此出现了一些急于“规范”的情况。例如,法规密集和零散,监管大于扶持,行政许可过于繁杂,重复许可、许可审批不透明等。因此,建议对互联网经济要确立“先发展,后管理,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原则,对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梳理,加快制定《电子商务法》。

(3)积极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在电子商务平台上,99%都是小微企业,但互联网的小微企业“小而不弱”,充满创新和变革活力,将来必然会涌现出超越阿里巴巴、腾讯的创新型企业,为国家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在这个关键性的发展阶段,建议在电子商务治理中,政府仍要遵循最小干预原则,让市场充分竞争和有效自律,对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在工商、税收、市场监管等方面,采取“放水养鱼”的态度,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4)制定国家云计算、大数据发展战略。同欧美各国加快制定云计算、大数据战略、采取积极行动相比,我国仍缺乏国家层面的云计算、大数据战略。特别是教育、医疗、交通、政务、金融等行业的云计算及大数据应用,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发挥价值的最重要领域。但在国内,长期以来存在的职能“条块分割”格局,信息系统建设的“孤岛现象”,在促进云计算建设、加速数据流动中仍然是非常大的障碍。因此,建议政府在这些领域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普及云计算服务和大数据应用,减少资源浪费,促进效率的提升。

(5)提升移动智能终端的安全性和可控性。目前,我国移动终端设备的操作系统以i OS和安卓为主,存在巨大信息安全隐患。要打破i OS和安卓两家公司垄断,需要政府在产业链协调和市场推广应用方面,提供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在产业链打造方面,建议政府加强部门及企业之间的协调,以产业政策、技术政策、行业标准等措施,切实促进相关发展。在市场推广应用方面,建议政府协调运营商率先推广自主品牌的操作系统,并积极促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部门、各个领域的推广使用。

(原文刊于《联合时报》,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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