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新形势下坚持走和谐发展道路需要处理好的几个重要问题

新形势下坚持走和谐发展道路需要处理好的几个重要问题

时间:2022-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市场充分竞争形成的合理高收入要保护,不合理的高收入要调控。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经济的增长没有很好地包容生态环境的改善,存在资源过度利用、生态环境失衡的问题。我国走和谐发展道路,就要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让经济增长包容民生的改善

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经济增长的成果没有能够很好地包容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领域发展不足。教育是社会建设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数量上基本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但我国的教育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不仅在数量上明显不足,而且存在分布不均衡的状态,优质教育资源大部分分布在大中城市,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还得不到满足,上学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同样是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在医疗卫生方面存在数量不足,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数量不足的问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需求还得不到满足,影响了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改革开放以后得到了发展,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一是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张“网”还不够大,没有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大部分农村居民,一部分城市无业人员,其基本的生活还没有得到保障;二是社会保障的水平比较低,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文化、社会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也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社会建设滞后,不仅使一部分社会成员基本的生活需求得不到保证,使人民群众的生活很不方便,而且导致社会矛盾增多,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并使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增多,延续下去会导致经济发展失去动力。当前,我国社会集中显现的各种问题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协调好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强社会建设,让经济增长包容民生的改善。加强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加政府对社会的投入,着力解决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同时,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把公共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和农民身上。加强社会建设,最重要的还是要努力实现社会公平。一方面,要强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发展整体目标;另一方面,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内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收入分配政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基础上,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从温饱不足发展为小康有余。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的生活还比较困难,与全面小康的目标还有比较大的差距。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高。但是,收入分配政策过度向政府和企业倾斜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使新增的社会财富能够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一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二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三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首先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一要通过多种途径,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充分就业的实现;二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三要把公共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低收入者是社会弱势群体,提高他们的收入有助于化解以往积累的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其次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橄榄型”分配格局。目前我国存在中等收入群体面临税负较重、医疗教育等支出过大等突出问题,在“十二五”期间,要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同时,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大力发展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最后要合理调节高收入者收入。对于高收入阶层,则要区分收入来源加以调节。市场充分竞争形成的合理高收入要保护,不合理的高收入要调控。只有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调节高收入者收入,才能让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公平地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切实提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三、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经济的增长没有很好地包容生态环境的改善,存在资源过度利用、生态环境失衡的问题。资源过度利用和生态环境失衡,影响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国走和谐发展道路,就要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首先要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骄人成就。但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经济高速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资源的高投入、低利用和高排放的粗放生产方式来实现的,表现为资源利用率低、浪费大、污染重。从某种意义上说,经济高速增长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的巨大代价换来的。由于资源的过度利用,经济增长受资源“瓶颈”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虽然我国资源总量位居世界前列,但人均资源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大部分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甚至1/5,如人均耕地和淡水资源都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45种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也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国内资源供给不足,导致重要资源对外依赖程度加深。我国约50%的铁矿石和氧化铝、60%的铜、34%的原油依赖进口。同时,在生产、流通、消费领域浪费资源的现象相当严重。尽管我国已经成为煤炭、钢铁、铜的世界第一消费大国,是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石油和电力消耗大国,但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我国所创造的GDP不到美国的2/3,单位GDP能耗则比发达国家高3~6倍。要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必须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把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还要加强环境的保护。当前生态恶化、环境污染严重,是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两高一资”(即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无限制生产,也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物的大量排放,直接破坏了生态和污染了环境。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和温室气体的第二大排放国,每年因大气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量已经占了当年全国GDP的3%~7%。同时,由于人口急剧增长,以及毁林开荒、过度放牧、围湖造田和城市建设等不合理开发,造成耕地急剧减少、土地沙化和盐碱化,致使水旱等重大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突发事故频繁发生。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必须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四、加快农村的发展,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存在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城乡发展的失衡,农村的发展落后于城市的发展,由此形成了城乡的二元结构。城乡发展的失衡,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会增加一些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国走和谐发展道路,就要加快农村的发展,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

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首要的是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发展新格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到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达到了52.6%,城镇化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在这一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好城镇化战略,对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对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城镇化既要发展城镇、建设城镇、繁荣城镇,同时又要发展农村、建设农村、繁荣农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还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努力着眼于城乡协调发展,又要努力着眼于农村产业结构的新格局、农民生活水平的新提高、民风民俗的新风尚、乡村面貌的新变化、乡村治理的新机制、农村管理体制的创新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推进等,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建设,实现农村的全面进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把着眼点和归属放到增加农民的收入上。促进农民增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属,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基本途径,是实现城乡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促进农民收入稳步提高,切实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