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代建制的概念

代建制的概念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代建制作为一种新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目前其最为权威的定义是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代建制的描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

二、代建制的概念

代建制作为一种新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目前其最为权威的定义是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对代建制的描述: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其他各级别行政规章对于代建制这种管理模式,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厦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法[2001]6号)规定: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是指财政投融资的市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委托方式,将建设单位的项目法人责任事项交由熟悉建设程序和建设规定、具有较强经济和技术力量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或机构进行项目的管理工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的《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4]298号)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

四川省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自身实际在《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川办发[2006]16号)中提出:凡政府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代建管理;代建管理是指由省政府授权的专门管理机构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虽然各地对代建制的表述不一致,但是本质相同,即使用单位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单位(即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代为建设直至交付使用,通过专业化项目管理最终达到控制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促使政府投资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和使用职能分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