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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概念”中的概念传播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播概念”中的概念传播_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传播概念”中的概念传播——《传播概念·Public Opinion》的翻译问题文 芳 王瀚东概念是传播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本单位和出发点。“传播概念译丛”全面解析了传播学若干重要概念的来源、演变和研究前景。因此,“传播概念译丛”的引进出版,反映了当今中国传播学研究的当务之急和必然要求,无论对传播学的教学和研究来说都具有积极作用。

“传播概念”中的概念传播

——《传播概念·Public Opinion》的翻译问题

文 芳 王瀚东

【摘 要】概念是传播学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基本单位和出发点。“传播概念译丛”全面解析了传播学若干重要概念的来源、演变和研究前景。为传播学研究者准确辨析、正确使用这些概念提供了参考。对于译著而言,翻译的过程也是概念传播的过程。译者对关键概念的理解,对某些句式和关联词的处理会直接影响读者对相关概念的准确把握。本文分析了《传播概念·Public Opinion》译本中出现的翻译问题,提请译者和读者共同关注传播概念中的概念传播。

【关键词】传播概念 概念传播 译著 舆论

2009年,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以概念阐释为主要内容的丛书——“传播概念译丛”。译丛主编黄旦教授指出,引进这套产生于十多年前的丛书,主要目的在于厘清某一概念的来源、语境、阐释以及演变,从具体的不同运用来说明其意义之差异,改变概念使用混乱与未经考量的“拿来主义”风行的现象,从而对实际的研究起到引导作用(1)。事实上,该丛书英文原版的主编Steven H.Shaffee先生也在序言中提出了相似的观点,他认为传播学研究中出现的意见分歧,常常起因于人们使用同一术语意谓迥然不同的事物。帮助读者厘清这些不同的意谓和暗示,使他们对这些意谓更为敏感,便能更好地理解现有的研究,并展开自己的研究(2)。近年来,中国的传播学研究获得了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传播概念成为耳熟能详的研究话语。然而,我们对常见概念的“生态环境”、抽象的及操作的定义,以及它们所派生出来的研究、论战、修正和跨学科理论贡献等,往往缺乏完整的了解。除了主观上探究辨析概念的兴趣和热情不足之外,资料匮乏、语言制约以及翻译的疏漏等原因也造成了传播学研究中对概念的一知半解和误用滥用(3)。因此,“传播概念译丛”的引进出版,反映了当今中国传播学研究的当务之急和必然要求,无论对传播学的教学和研究来说都具有积极作用。

诚然,厘清概念及其应用是开展传播学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那么对于译者来说,清晰准确地传递原作者的学术见解,帮助读者理解原作的含义,既是基本的要求,也是一种极具意义的挑战。从这一方面来说,该丛书译文结构清晰,条理清楚,具有很高的可读性。此外,编者特意将英文原著附于译著后供读者对照阅读,希望读者能对汉语和英语转译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有所警觉,实在是译丛主编的明智选择。因为语言的转译,难免存在隔阂,尤其是对关键概念的翻译,既涉及语言学的问题,也与文化语境中对概念的不同解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阅读译著的过程中,疑问也难免存在。本文利用英文原著,对这些疑难问题进行了查照和分析。由于篇幅有限,下面仅以丛书中的《传播概念·Public Opinion》(4)为例,刊出阅读过程中对译文的某些概念和表达的疑惑和思考,希望能够引发大家共同关注“传播概念”中的概念传播问题。

在《传播概念·Public Opinion》一书中,public和opinion是两个关键词,围绕这两个主要概念,文中还涉及crowd,mass,attitude,collective behavior等相关概念。译者对这些术语的理解,直接体现在译文之中,同时影响了读者对“Public Opinion”的概念内涵和理论发展的认识。

译文中,crowd、public和mass三个词分别与“群体”、“公众”和“大众”对应,这是学术界普遍接受的译法。然而谈及这三个概念的内在含义和相互关联时,原著多次出现interest这个概念。如文中第三章分析了“公众”的内涵:

Following Lippman(1925),he(Blumer)suggested that the public is ordinarily made up of interest groups on the one hand,which have an immediate concern with the way the issue is resolved and which participate quite actively in pursuing their aims,and“a more detached and spectator-like body”on the other.It is the eventual alignment of the less-interested(but not uninterested)members of the public that ultimatedly determines which of the competing views will predominate.In their efforts to gain support,interest groupsmay partially subvert rational discourses by attempting to arouse emotions or by providing misinformations.(pp.161-162)

译文:与李普曼一样,布鲁默认为,公众通常是由利益集团组成的,他们对解决问题的方式非常关注,并积极参与以实现他们的目标;另一方面,他们也可能是“更超然的、像旁观者那样的群体”。公众中那些不太感兴趣的(不是毫不感兴趣的)成员所结成的最后联盟最终决定了哪种意见会胜出。为了赢得支持,利益集团也许会因煽动情绪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部分地破坏理性的讨论。(pp.35-36)

按照原作者的分析,公众通常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为了自身目标积极行动的利益集团,另一部分则是那些“更超然的、像旁观者那样的群体”。而后者,即公众中那些不太感兴趣的(不是毫不感兴趣的)成员以其数量上的优势决定了哪一种观点最终在竞争中胜出。正是这个原因才使得利益集团通过煽动情绪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部分地破坏理性的讨论,以期获得“超然的旁观者”的支持。在这一点上,布鲁默和李普曼的观点不谋而合。由此可见,译文并没有清晰地体现原作者对“公众”的逻辑分析,不能达到引导读者准确把握这一概念的目的。

紧接着,作者讨论了“大众”的概念:

What binds together the mass is neither shared emotion(as in a crowd)or disagreement and dicussion(as in a public)but instead a common focus of interest or attention,one that takes people beyond the bounds of their parochial experience.“The object of mass interest,”Blumer(1946)suggested,“can be thought of as attracting people away from their local cultures and spheres of life and turning it toward a wider universe,toward areas which are not defined or covered by rules,regulations or expectations”.(p.162)

译文:使大众聚集在一起的不是共同的情绪(如在群体中),也不是意见的分歧和讨论(如在公众中),是共同的利益关注使他们超越了狭隘的地域经验。布鲁默指出,“大众利益的目标可被视为把人们的注意力从地方文化和生活领域转移到更广泛的领域的一种力量,它使人们的注意力被吸引到那些不受规则、或希望界定并控制的领域。(p.36)

作者在讨论公众和大众这两个概念时,引用了布鲁默和李普曼的观点。在布鲁默看来,公众是某种变幻莫测的团体,它的规模和成员随着议题的不同而改变;它的行为不是预先设定的,相反,它总是要努力达致某种行为,因此,他被迫创造出自身的行为(p.161)。而李普曼所谓的“制造共识”即精英集团通过操控媒体保护自身的利益。因此,第一段中“interest group”译为“利益集团”是与原著相符的。同一段中less-interested(but not uninterested)members of the public指的是上文中提到的“超然的旁观者”,他们关注、思考政治事件,偶尔也参与到相关事件的讨论中。但是,他们并不像政治精英那样积极地参与意见市场(opinion market)的竞争。因此,将less-interested(but not uninterested)译为“不太感兴趣的(不是毫不感兴趣的)”也是合适的。但是,如果还将第二段中的interest译为“利益”,就有些令人费解了。首先,interest和attention是并列关系,不能理解成“利益关注”。其次,将“大众利益的目标”视为“一种力量”,这种表述本身存在逻辑问题。大众这个概念区别于公众的特点就在于其异质性,匿名性和分散性,大众之间很少有相互交流的机会和意愿。因此,“共同的利益关注”缺乏成立的基础。下文的例子进一步表明,大众是那些“因全国性事件而激动不已的人,因媒体报道而对谋杀审判津津乐道的人等”。根据上下文推断,a common focus of interest可以译为“共同感兴趣和关注的焦点事件”。

再来看opinion这个词,原著第四章引入这个概念时被译为“意见”,然而在此后的论述中,无论它以单数形式,还是以复数形式出现,抑或与public同时出现,译文中几乎都将它们统一译为“舆论”或“公共舆论”。本书译者对书名的处理,则采取了不翻译而直接引用原文public opinion的方法,将这一问题留给读者思考。事实上,学术界对public opinion(5)这一术语的翻译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有“舆论说”、“民意说”和“公共/公众意见说”三种主流意见(6)。在这里,我们姑且不去讨论哪一种译法更为贴切。值得注意的是,这三种译法都是针对public opinion这个复合词而言,opinion单独使用时,其含义与“舆论”是有差别的。本书第三章介绍了public opinion形成过程中的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问题阶段(problemphase),在这个阶段,特定的人或团体确定某个问题存在,并使之为公众所知晓。第二个阶段是建议阶段(proposal phase)。公众提出一个或多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接下来的对策阶段(policy phase),公众中最活跃的成员积极从其他成员那里获取支持,试图使他们的建议成为共识。民意调查机构正是在这个阶段观测公众对该议题的意见,同时媒体开始刊登支持或反对某些意见的文章。对策阶段在最后决定着手制定行动方案时达到高潮,从而启动了执行阶段(programphase),在这一阶段中,被认可的计划得到执行。最后是评估阶段(appraisal phase),即对采纳的政策的效果进行重新评估。由此可见,公共舆论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并不是所有的“opinion”都能被简单笼统地翻译为“舆论”。

作者在第四章第一段指出:

The 1930s represented a significant turning point in thinking about public opinion,marked by a general shift away fromviewing it as a supraindividual,collective phenomenon,towards a more individualistic perspective that treats it as an aggregation of opinionswithin some designated popula-tion.This shift in focus was brought about mainly by two important and interrelated methodological advances-developments that profoundly shaped not only public opinion research but the whole American social science.The first was the growth of psychological measurement for the scaling of attitudes.The availability of such techniques allowed researchers interested in opinions and attitudes(often treated as essentially the same things)to begin systematic empirical investigation of their properties,determinations,and relationships to behavior.(p.185)

译文:20世纪30年代是公共舆论研究的一个转折点,其标志是从原来把公共舆论看成是超个人的集体现象转变为更加个体化的观点,把公共舆论看作是某些特定人口中的个人意见的聚集。这种观点的转向是由两大重要并相互关联的研究方法的进展带来的,这一进展不仅深刻影响了公共舆论的研究,还深刻影响了所有美国的社会科学。第一是心理测量方法的发展,特别是测量态度的定量研究方法。这种技术使对意见与态度(通常被认为是同一件事物)感兴趣的研究者得以对它们的特性、决定因素以及与行为的关联性展开系统的实证研究。(p.58)

本段译文与原文意义相符,民意调查的对象是公众对相关议题的态度和意向,此时舆论尚未形成,只是“个人意见的聚集”。然而,下文中对opinion的译法是值得商榷的:

Most researchers today recognize the value of individual-level opinion data gathered through survey research as a primary tool for studying public opinion.Yet,just asmany recognize that a theoretical grasp of public opinion,and the way it worked out in society,also requires attention to the wider collective processes within which individual opinions are formed and expressed.(p.220)

译文:如今,大多数研究者认可了个体层面的舆论数据的价值,这些数据是通过作为公共舆论主要研究工具的调查研究而得来的。但是,就如许多人所承认的那样,对公共舆论及其在社会中的运作方式的理论把握还需要关注更广泛的集体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舆论才能得以表达。(pp.93-94)

读到这里,读者不免疑惑,究竟何为“舆论”?这一中文概念是否能对应opinion的不同形式?对于该词,《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舆”即众多,众人的,“舆论”即公众的言论。由此可见,“个体层面的舆论数据”,“个体的舆论”等概念从逻辑上看是自相矛盾的表述。此外,从上文提到的public opinion形成的过程来看,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的数据是个体层面的意见。这些孤立的个人意见并不足以影响最后的决策。利益集团努力使自己的意见成为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和执行行动计划,从而达到预期目的。只有在这一阶段,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才能最终转化为舆论。因此,在翻译和阅读的过程中,如何准确把握和理解opinion在不同语境中的意义,是译者和读者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除了关键概念的翻译容易引起读者的误解外,译者对原著中某些句式和关联词的理解和处理也会造成上下文逻辑关系的变化,从而影响读者的思维逻辑,使之偏离原作者的思路和意图。

文章的导言部分介绍有关public opinion问题的研究路径,这一部分对于读者理解原作者的思路至关重要。

It is no wonder,then,that efforts to define the concept vacillate between holistic viewpoints,which locate public opinion in the realmof the collective,and reductionistic definitions,which trace it to individuals.(p.130)

译文:无疑,对公共舆论概念进行界定的努力就在所有观点之间摇摆不定,这些观点把公共舆论限定在集体范畴之内,简化其定义,而这种简化的定义又追溯到个体层面上。(p.2)

译文仅仅将公共舆论研究界定在集体范畴内,那么又何来“在所有观点之间摇摆不定”呢?对照上下文,原文作者引用了贝克的观点,他认为在18世纪公共舆论是个自相矛盾的概念。启蒙思想家认为公共之于舆论,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理性的含义。而舆论这个概念本身却意味着极大的主观性、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将这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反映了一种自由主义哲学的尝试。即将集体的福祉与个人的想法与偏好联系起来。从原著的结构来看,第三章从公众的角度,以集体行为来界定公共舆论,而第四章从个体的角度考察公共舆论这个概念,在心理学测量和定量研究的成果上分析舆论、意见和态度等概念的关系。在这样的语境下,上面的句子是否可译为:“无疑,定义这个概念的努力在这样两种观点之间摇摆,一种是整体的观点,将公共舆论置于集体的范畴内考察,另一种是还原概念的观点,即追溯到个人的层面考察公共舆论。”

此外,该书第三章谈到对“公众”这个概念的研究历史:

Later analysts of collective behavior did not necessarily share Lebon's fearful characterization of life in the“era of crowds”,and most abandoned his hypnotic conceptual framework.Yet they remained no less interested in loosely structured,crowdlike associations of people and the various social functions they serve.(e.g.,Blumer,1946).As the field of collective behavior developed,it took under consideration notonly crowds butalsomany kindred forms,such as fads,crazes,and socialmovements.Foote and Hart(1953)argued that various kinds of collective behavior,including crowdlike phenomena,could be centrally implicated in the formation of public opinion,particularly in its earliest stages.They suggested that analysts would profit fromattention to those relatively undefined,exploratory,or tentative,collective processes out of which the more organized and rationalmodes of social action—such as public debate—eventually emerge(p.161).

译文:后来研究集体行为的学者并不一定接受勒庞对所谓“群体时代”生活的可怕描述,他们基本上抛弃了他的催眠概念框架。他们也对结构松散的群体社团及其社会功能不大感兴趣。随着集体行为领域的扩大,不仅要考察群体,还要研究其他类似的现象,比如时尚、狂热、社会潮流等。富特和哈特(1953)认为,各种集体行为,包括群体聚集现象,可能与公共舆论的形成有重要的关系,特别是在舆论形成的初期。他们认为,研究者关注这些尚未得到界定的、原初状态的或暂时性的集体过程一定会有所收益,从这些过程中最终能产生出更有组织的、理性的社会行为方式,比如公开辩论。(p.33)

作者在下文中提到关注各种集体行为,包括其他类似的群体现象,对于研究公共舆论的形成一定会有所收益。因此作为研究公众和大众这两个概念的基础,学者们并没有放弃对群体社团及其社会功能的研究兴趣。上段黑体标明的句子与译者的理解恰好相反,后来研究集体行为的学者并不一定接受勒庞对所谓“群体时代”生活的可怕描述,然而对结构松散的群体社团及其社会功能仍然保持着同样的兴趣。

同样在这一章,相似的例子还有:

There is a relatively high degree of consisitency between the sociological model of the public,as formulated in the early part of the 20thcentury,and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emerging fromrecent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p.181)

译文:首先,20世纪早期形成的各种社会学模式中,公众概念相对来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最近从实证调查中产生的概念框架也是如此。(p.56)

原作者总结了20世纪初公众研究的社会学模式,以及近年来从实证研究中产生的概念框架,认为两者相对来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然而,译文并未体现这种纵向比较的思路,而是将两种研究路径混为一谈。

翻译过程就其本质来说是一个信息传播的过程。译者作为“把关人”,应充分考虑原作与译作在语言和文化方面的差异,考虑读者的思维习惯和认知基础。从而使原作信息获得准确的传播。而学术著述的翻译,不仅仅在于尽量力求忠实地传达原作者的学术见解,更在于帮助读者发现这些研究中的“亮点”,以期获得参考和启发。这也是中国传播学者积极组织编译出版西方传播学译丛的初衷。近年来,中国读者和传播学研究者有机会接触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西方传播学译著,不能不说是一大幸事。但是,如何正确阅读,如何充分利用这些译著,也需要引起读者的关注。能够阅读原著,或将译文与原文对照阅读,自然是最理想的选择。在原著缺失的情况下,更应该认真思考作者提出的观点和概念得以产生的逻辑和语境,既不生搬硬套,也不能盲目否定。另一方面,由阅读中的疑难困惑从而发现译文的翻译问题,也绝非吹毛求疵,因为厘清概念,正确使用概念,既是概念传播的内在要求,也是译者和读者共同的责任

参考文献

[1][美]Vincent Price.传播的概念·Public Opinion[M].邵志择,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黄旦,丁未.传播学科“知识地图”的绘制和建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大陆传播学译著的回顾[J].现代传播,2005(2).

[3]郜书锴.“公共舆论”还是“公众意见”?——兼对Public Opinon术语不同翻译的商榷[J].国际新闻界,2009(10).

[4]郭中实.概念及概念阐释在未来中国传播学研究中的意义[J].新闻大学,2008(1).

【作者简介】

文芳,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武汉大学外语学院教师

王瀚东,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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