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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的特点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代建制的特点(一)各主体关系为合同关系传统模式中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使用)单位基本上由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指令的方式确定。(三)委托主体间为经济学上的“代理”关系代建制实质上是合同承包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是政府将公共工程的建设任务委托给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来实施。

三、代建制的特点

(一)各主体关系为合同关系

传统模式中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运营(使用)单位基本上由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指令的方式确定。代建制模式中,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来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风险与收益等相互关系。

(二)着重业主组织方式的改革

我国长期以来政府投资失控严重、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水平低,而在于传统的业主方——使用单位或工程指挥部未切实履行业主职责、维护公共利益。而我国政府投资的决策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使这些弊端更难以消除。因此,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组织方式改革着重于业主方组织方式的改革。由自建模式和工程指挥部模式向代建制的变革,是由行政化向市场化管理的本质性变革。

传统模式中,使用单位或工程指挥部统一行使业主职能,包括首先提出项目,在立项申请获得批复、建设资金得到拨付之后,获得资金的直接占有和支配权,然后选择承包商、办理建设程序、组织设计和施工,对成本、质量、工期的控制全面负责。而在代建项目中没有单一的业主,传统的业主职责依据委托单位、使用单位、代建单位三方之间的市场合约,被进行了分解和重新分配。委托单位作为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选择代建单位、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的职责;使用单位作为项目未来的代理所有权人,主要行使提出项目、协助和监督的职责;代建单位则要负责组织设计和施工,负责投资、工期、质量的控制,是实质上的“建设期项目法人”。

(三)委托主体间为经济学上的“代理”关系

代建制实质上是合同承包方式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是政府将公共工程的建设任务委托给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来实施。它改变了传统自建模式或工程指挥部模式下,政府既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提供者,又是生产者的局面,使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阶段由不同主体负责,变投资概算软约束为经济合同的硬约束,有利于控制投资,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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