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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山西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应该依据循环经济的相关理论和运作机制,针对山西煤炭行业自身的特点,在国家和山西省相关发展规划的战略框架下开展。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山西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关于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是:加快大型洗(选)煤厂建设与改造步伐,提高煤炭洁净化水平。

二、山西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

山西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应该依据循环经济的相关理论和运作机制,针对山西煤炭行业自身的特点,在国家和山西省相关发展规划的战略框架下开展。

《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关于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表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点治理和利用煤矸石、矿井水和粉煤灰。在各环节采用节能高效的实用技术及先进装备,全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煤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技术改造,建设覆盖合理范围的集中利用或与排放量相匹配的综合利用项目。对不具备单独利用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条件的中小型煤矿,实行区域集中治理和集中利用。“十一五”期间,在大型煤炭基地和主要煤炭矿区,加快扩大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矿井水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建设一批13.5万千瓦及以上煤矸石电厂,新增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201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量3.9亿吨以上,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电厂年利用2亿吨,;煤矸石砖利用0.9亿吨;煤矸石复垦造田筑路和井下充填消纳1亿吨以上。产生矿井水50亿立方米,利用36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70%。其中,晋陕蒙宁严重干旱缺水地区的大型煤炭基地矿井水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油母页岩、耐火黏土等与煤共伴生资源80%得到利用。

《山西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关于煤炭等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表述:(1)推进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建设。支持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建材、化工、装备制造、旅游8个行业,抓住“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三个重点环节,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培育100个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利用企业和产业间资源、能量、水和废物的交换耦合关系,形成生态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建设20个生态示范工业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围绕节约设施完备、环保设施健全、生活消费绿色、垃圾减量与分类回收,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和生活方式,建设10个循环型社会试点项目。(2)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支持研发具有循环经济共性技术,加紧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和技术导向目录,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以“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废物资源化率、废物排放率、废物最终处置降低率”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成本核算体系和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

《山西省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实施意见》中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落实循环经济理念,在企业、园区、社区、县域、市域多个层次着力推进资源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式组合,区域循环式开发。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适合山西特点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美的新山西。

《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对于发展煤炭工业和循环经济的指导思路是:(1)关于循环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通过资源消耗减量化、废物再利用、再循环等方式,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抓住“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三个重点环节,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100个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20个生态示范工业园区,建设20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和10个循环型社会试点项目。(2)关于煤炭行业。切实抓好煤炭开采生态补偿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制订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规划。依法取缔违反环保法规、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煤矿,强制淘汰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对地处生态敏感区,造成地表塌陷和生态破坏严重的煤矿实施限产、改造和治理措施;所有煤矿应完成矿井水达标治理和矿井水资源化设施建设,完成矿区生产、生活废水达标治理;完成矸石山自燃治理和扬尘治理;要把环保达标作为矿山取得合法生产资格的条件之一;启动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在太原、大同、阳泉等地建设10~20个矿山生态恢复示范工程。

《山西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关于发展煤炭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是:(1)加快大型洗(选)煤厂建设与改造步伐,提高煤炭洁净化水平。全省范围内已有或在建的大型矿井,均需建设与矿井规模相匹配的洗(选)煤厂,中小型矿井应考虑运输、消费等环节因素,依托大型煤炭集运站建设规模大、清洁生产水平高、有利于污染集中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区域集中型洗配加工中心。“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大同、朔州、忻州地区动力煤洗选,加快现有炼焦煤洗煤厂技术改造步伐。按照环保、节能要求及清洁生产标准,逐步淘汰污染严重、精煤产率低和生产能力小于30万吨/年的小型洗(选)煤厂,新建矿井洗(选)煤厂入洗能力一般应达到120万吨/年及以上,群矿型洗(选)煤厂入洗能力一般应达到180万吨/年及以上。(2)煤与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相关产业并举,促进煤炭产业资本与上下游产业资本有机结合,壮大煤炭经济。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和新型工业化要求,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为目标,以多联产、洁净化为方向,延伸煤—电—铝、煤—焦—化、煤化工等产业链,实现上下游联动,发展煤炭循环经济,加快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煤炭产业优化升级。以煤炭大集团为主体,以大型矿区为依托,以洗中煤、煤矸石发电为切入点,实行煤炭生产、洗选加工、低热值燃料发电、煤矸石(粉煤灰)建材和煤焦化工产业以及煤机修造等科学布局,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煤炭循环经济体系。“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山西焦煤古交中煤电厂二期、同煤塔山电厂、同煤轩岗电厂、晋城赵庄电厂、潞安高河电厂等大型坑口电厂和晋城寺河煤层气电厂等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步伐及其他煤电联营项目的前期准备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煤向电转化的水平。加快晋城无烟煤集团煤炭汽化、潞安矿业集团、晋城无烟煤集团煤基合成油等项目的前期准备与建设步伐,逐步使煤炭汽化、煤基合成油在我省形成产业规模。(3)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煤炭循环经济体系。按照高效、清洁、充分利用的原则,鼓励煤炭企业开展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其他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变废为宝,减轻对矿井安全生产造成的压力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沁水、河东两大煤田内的大型煤炭企业采取联合的方式与中联、中石油等公司对煤层气进行商业性开发。鼓励、支持高瓦斯矿井建立煤矿井下瓦斯抽放系统,分散抽放、集中利用。逐步使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在我省形成产业规模。(4)改变煤层气开发体制,推进资源一体化开发。煤层气的开发与煤炭资源勘探、矿井设计及生产系统布置统筹考虑、合理衔接,改变目前由个别企业垄断煤层气开发的现有体制,实现煤层气资源开发与煤炭资源共同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要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山西省煤层气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并积极向国家建议,争取改变目前煤层气开发体制,建立煤层气资源与煤炭资源开发统筹兼顾、联合开发、先抽后采,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助于产业协调发展的新体制,在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关于山西国有煤炭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路: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是缓解我省资源和环境约束的客观要求,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必经之路。“十一五”期间,积极从省属国有企业层面推行循环经济,从省属国有企业的产业层面推进生态产业链条。首先,在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煤化工五个产业展开,全面改进设备、工艺技术和生产流程,培育一批省属企业循环经济试点,焦化行业重点利用焦炉煤气回收利用和煤焦油深加工技术;电力行业重点利用煤矿废水利用和粉煤灰尘的综合利用技术,新建电站必须全部使用空冷机组,安装脱硫除尘装置;钢铁行业重点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支持乡镇煤运集团做好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工作;支持焦煤集团搞好西山矿区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为全省、全国发展循环经济做好示范作用。在焦煤集团西山公司和焦化集团等企业进入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再有2~3户省属国有企业继续进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其次,在上述省属国有企业5个产业的新上项目中,要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发展一批工艺先进、能源原材料消耗低、产业链条长、经济效益显著的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的省属示范企业。经过努力,企业的规模和效益不但要持续、快速健康地大幅度提高,主要能耗、物耗指标也要全部达到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行业领先水平,企业废气排放量要达到规定排放容量,废水全部实现闭路循环,废固物基本实现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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