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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内容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利权是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著作权不同,专利权完全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人的这种禁止权利保障其能够获得独占性利益。作为一项财产权,专利权人有权处分其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专利权的期限是指专利权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间。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因为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失的情形。

第六节 专利权的内容

专利权的内容是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专利权的内容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其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著作权不同,专利权完全是一种财产权。法律规定专利权一般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许可权等。专利权可以分为:

1.专利权人的独占实施权。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发明创造享有的垄断性权利,法律赋予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人的这种禁止权利保障其能够获得独占性利益。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2.专利权人的处分权——转让权。作为一项财产权,专利权人有权处分其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移给他人所有。专利权转让的方式有出卖、赠与、投资入股等。专利权人也可以声明放弃其专利权。转让专利权,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放弃专利权也必须登记、公告。

3.实施许可权。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它不同于转让权,许可权行使后,专利所有权仍属于专利权人,转让权行使后,专利所有权则随之转移,不再属于专利权人。我国《专利法》第12条规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4.标记权。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的在其专利产品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的权利。注明专利标记,具有标志作用,同时也起到防止侵权的作用。标记权作为专利权人的一项权利,专利权人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有的国家规定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必须有专利标记。从专利标记的作用看,注明专利标记有利于维护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我国也应该将标记权作为专利权人的一项义务。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在获得专利权时,应当向专利局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年费的数额上采用累进方式逐步增加。专利年费的作用主要有:(1)可以促使专利技术早日进入公有领域,淘汰失去经济价值的专利权。(2)用于专利局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专利权人应该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拒不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的终止。

三、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权的限制是指在专利权实施中,根据法律的规定,他人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而且不被视为侵权。

(一)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它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不经专利权人许可,允许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它的目的在于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从而促使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权不适合强制许可。专利法规定了三种情况下的强制许可:(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我国《专利法》第48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2)为了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50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此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据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无权许可他人实施。

(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权利用尽。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第1项规定,专利权人自己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

2.先行实施。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3.临时过境运输工具上的使用。我国《专利法》规定,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非营利目的的使用。专利法规定,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凡非工业方式的使用或非营利目的的使用行为一般不构成侵权,如为课堂教学而演示。

5.善意使用和销售。我国《专利法》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专利权的期限是指专利权受到法律保护的期间。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因为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失的情形。《专利权》法规定了以下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1)保护期届满,自行终止;(2)保护期届满前,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3)保护期届满前,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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