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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管理机关及其职能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告管理机关在组织机构上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设置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基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全国广告管理的最高机关,代国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起草广告法律、法规;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广告管理部门规章,并负责解释。

五、广告管理机关及其职能

(一)广告管理机关

广告管理机关在组织机构上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设置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基础。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广告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广告处(有的与商标管理机构合并,称商标广告处),地、市、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广告管理科、股或者兼职人员,成为各级广告管理部门的存在形式。

(二)广告管理机关的职能

1.立法和法规解释职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全国广告管理的最高机关,代国务院和国家立法机关起草广告法律、法规;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广告管理部门规章,并负责解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立法程序和权限的有关规定,代有关部门起草地方性的广告管理法规。

2.控制职能

一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适当控制广告经营单位的数量和比例;二是通过审批和注册登记来确定广告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

3.监督职能

监察广告主体的广告经营活动,督促其在合法的范围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禁止有损国家、社会利益,有损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或不正当竞争

4.检查职能

审查广告经营者的经营活动,了解、掌握其发展动向,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检查分经常性检查和随时检查两种:前者如对广告经营单位进行的年检制度;后者是随机抽查。如对违法、违章、虚假广告,一经发现或接到报案,马上进行查处解决。

5.指导职能

这是指对广告经营单位的宣传和经营活动进行帮助、扶持和指导,使其具有既符合发展行业需要又符合自身条件的经营特色,从而促进行业个体和整体的发展。另外,还包括对广告行业组织——广告协会工作的指导和扶持。

6.服务职能

及时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其他各界提供广告信息、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有效组织广告从业人员的培训等,促进地区广告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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