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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态表达技巧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2-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而言,它要求:所谓准确,是指体态语言的表达与口语表达协调默契,符合演讲者的思想情感,能正确地表达出演讲的内容。况且,在表示具体概念和事物的时候,体态语言和其表达的含义也并非一一对应,所以体态语言必然要为口语表达所制约。所以,准确地运用体态语言,就必须既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又注意时代特征和一定的社会习惯。运用体态语言、动作要做到端正、高雅,符合生活美学的要求。

一、体态表达技巧的基本要求

作为人类交际信息载体的体态语言,既要求准确、鲜明、生动,又要求端庄、高雅、大方,符合生活美学的标准。具体而言,它要求:

(一)准确、适时

所谓准确,是指体态语言的表达与口语表达协调默契,符合演讲者的思想情感,能正确地表达出演讲的内容。准确、适时正是体态语言的价值所在。

每一个体态动作都具有一定的词汇含义和表意功能。我们一定要准确地把握,恰当地运用。在现实生活中,某一动作所表示的某种词汇含义和感情色彩,都是人们约定俗成的结果。例如:在我国,摇头表示否定,表示反对;点头表示肯定,表示赞同;挥手表示再见;招手表示呼唤;竖起拇指表示赞赏;翘起小指表示渺视……正因为有这种相对稳定的词汇含义,因此,体态语言常常能替代口语。但是,它毕竟不像口头词语那样意义明确,而是具有象征性和虚拟性的特点。况且,在表示具体概念和事物的时候,体态语言和其表达的含义也并非一一对应,所以体态语言必然要为口语表达所制约。而不能像聋哑人那样单纯使用动作。只有当体态语言动作与口头表达紧密配合,协调默契时,才能真正显示出其准确的表意功能。

正因为体态语言的词汇含义和感情色彩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所以它的使用有一定的时空范围。同样一个体态动作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含义。例如,同样是点头摇头,我国是“摇头不是点头是”,摇头表否定,点头表肯定;而有的民族就恰恰相反,“点头不是摇头是”,点头表示否定,而摇头却表示肯定。又如,当我们伸开食指和中指时,一般是表示数目二。自从英国首相丘吉尔首创用这个手势表示“Victory”(胜利)后,几乎全世界都用这个手势表示“胜利”及“和平”。所以,准确地运用体态语言,就必须既根据内容表达的需要,又注意时代特征和一定的社会习惯。

由于体态语言具有象征性和虚拟性的特点,所以演讲者运用它时,常常是发挥着“模糊语言”的效用。所谓准确运用体态语言,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所追求的正是与口头语言相和谐的意境,而不可能过多过细,过于繁琐地去具体模拟。例如,我们可以用一只手托在胸前表示“我”或“我们”,其实同样的动作,也可以用来表示“由衷感谢”和“心领神会”,又何尝不可以用这个动作表示“心有余悸”和“心情激动”呢?如果我们在演讲时硬要把“我们”“由衷感谢”和“我们”“心情激动”设计成几个不同的体态动作来作“准确”、“具体”的表示,那就是欲“精”不达,适得其反了。

受口语所制约的体态语言,应该与口语表达配合协调默契,也就是说应该适时。如果体态语言的表达与口语表达相互错位,出示得太早或太迟,那将会是滑稽可笑的。例如,我们呼口号时,常常同时用举拳的动作相配合。但如果我们把口语表达与体态语言的表达割裂开来,或者先呼喊后举拳,或者先举拳后呼喊,中间形成一个较大的时间空隙,那显然会“漫画化”成为笑柄。同样,在演讲时,每一个体态动作都必须密切与口语表达相配合,而要达到这种境界,主要靠感情投入。只有当演讲者把全身的热情和精神都投入到思想的表现中去时,才能打破拘束和生硬,动作与口语便自然协调默契,浑然一体。

(二)优美、适度

运用体态语言、动作要做到端正、高雅,符合生活美学的要求。人们听演讲,除了获得信息、受到启迪之外,也需要获得美的享受。演讲者的体态动作,不可能像戏剧舞台动作那样一招一式地要求,那样会过分夸张,喧宾夺主,与演讲的风格很不协调;也不应该畏手畏脚,动作生硬呆板。演讲的体态动作要做到姿态优美,恰如其分,符合人们的审美习惯。

优美自然的体态语言,符合演讲的内容特点和人们的审美习惯,是道理、感情和体态三者的和谐统一。优美自然的体态语言也必然要符合演讲者的性别、年龄、经历、职业及性格等特征。因性别的不同而形成体态语言风格上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男性演讲,两手叉腰,双腿分开,昂首挺立,凝视前方,显得威武雄壮,刚毅有力;如果女同志也摆出这个架势,人们不说她是“母夜叉”才怪哩!女性演讲,步态轻盈,手势轻柔,动作轻巧,两目含情,显得温柔妩媚;如果男性这样,那就成了阴阳怪气的“么姨妈”了。同样,年龄不同,也在体态语言方面得到反映。青年血气方刚,朝气蓬勃,情感外露;老年人老成持重,沉着镇静,感情含蓄。不同性格、不同职业的人,言行举止差别很大,表现在体态语言方面,有的灵活轻快,有的庄重稳健,有的缓慢斯文,有的刚毅有力。总之,由于各自的思想修养和个性特征不同,各自的体态语言便自然有差异。演讲者在演讲时,一定要使自己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都与自己演讲内容相符,与自己的性别、年龄、职业以及个性特征相吻合。当然也要顾及到特定的演讲环境、听众的接受能力和审美情趣。例如,表示自己时,宜用手掌指自己前胸,而不可用拇指或食指指自己的鼻尖,前者显得谦虚端庄,而后者则有点盛气凌人,不太符合我国听众的审美心理。

凡事“过犹不及”,优美的举止总是自然适度的。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发生质变,优美也就变成丑陋了。体态语言一定要恰如其分。所谓适度,即身体姿态、动作幅度、眼神流动、面部表情等等,一般都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辅佐口语达到充分表情达意为度,不宜过分夸大,甚至“放肆”。否则就会当众失态,有伤大雅,有失身份。例如:手势动作,不可过大或过小。过大,显得“张牙舞爪”;过小,又显得“缩手缩脚”。

(三)精练、适宜

体态语言毕竟是口语的辅助手段。使用时切忌过多过滥,喧宾夺主,而应尽量做到少而精。动作、手势、眼神都必须经过严格选择,有内在的依据,能准确、优美地充分表达出演讲内容。对于那些词语意义不强的习惯性动作和毫无意义的下意识动作应尽量剔除。正如演讲者必须剔除口语中的“那个、那个”之类的口语渣滓一样。

手势频繁,动作重复单调,令人眼花缭乱,无形中分散了听众的注意力,引起听众反感。例如,演讲者在台上盲目地反复走动,手拿报纸卷个不停,或者不停地舞拳挥手,不断地抓耳挠腮,抠鼻揉眼等,都是演讲的“败相”。这些机械乏味的动作,不仅不能发挥体态语言的作用,反而会破坏演讲的整体效果。

精练适宜的体态语言,把理性、情感和言词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做到生动形象,简洁明快,疏密有致,宛如演奏乐曲时的鼓点那样,准确而醒目,给人美感,引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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