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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法的核心主题_图书馆管理学

时间:2022-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书馆法的核心主题_图书馆管理学第四节 图书馆法的核心主题所谓图书馆法的核心主题,是指图书馆法所调整的相关活动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图书馆上级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图书馆的权利与义务、图书馆用户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图书馆员的权利与义务四个方面。图书馆员应履行的义务就是遵守图书馆法及其相关法,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遵守图书馆员伦理准则,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图书馆法的核心主题_图书馆管理学

第四节 图书馆法的核心主题

所谓图书馆法的核心主题,是指图书馆法所调整的相关活动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体现在图书馆上级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图书馆的权利与义务、图书馆用户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图书馆员的权利与义务四个方面。

一、图书馆上级主管部门的权利与义务

图书馆上级主管部门在管理图书馆事业的过程中,应享有以下权利:①领导、协调其下属图书馆的发展,领导、规划全国、本系统或本地区图书馆事业的总体布局与建设,对全国、本系统或本地区图书馆事业发展进行宏观或中观调控;②监督图书馆遵守法纪、执行政策;③对图书馆人员流动、财产流转等实行监督检查。

与此同时,图书馆上级主管部门应履行下列义务:①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图书馆发展提供总体保障;②按时、足额下拨经费;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时为图书馆人员调动提供方便;④为图书馆设备更新、技术引进等提供途径和资金;⑤保障图书馆之间的馆际协作与资源共享。(www.guayunfan.com)

二、图书馆的权利与义务

图书馆应享有下列权利:①按照图书馆的目的、任务和章程独立确定本身工作内容与具体形式;②根据创办者意见制定图书馆规则;③根据图书馆利用规则确定珍稀出版物及其他文献的出借保证金数额;④根据图书馆利用规则确定用户给图书馆造成损失的赔偿形式和数额;⑤为了扩大图书馆为用户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创造性地发展图书馆,在不影响图书馆主要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活动;⑥按照现行法规定的程序建立图书馆联合组织;⑦执行中央和地方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⑧按照规定的程序与外国图书馆和其他机构及组织团体进行合作,包括进行国际图书馆交换,按规定手续加入国际组织,参与实现国际图书馆界及其他有关计划;⑨根据现行法之规定,取得图书馆创办者同意,可按文献剔除手续从馆藏中剔除和出售文献;⑩从事不与现行法相抵触的其他事务

图书馆承担的义务有:①按照现行法、馆章和图书馆利用规则为用户服务;②按用户要求提供有关馆藏收集和利用方面的工作信息;③保障馆藏的完好性,及时将其编入联合目录,作为民族、文化财富进行登记;④按现行法和图书馆创办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向其创办者和国家统计部门报告有关工作;⑤自觉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三、图书馆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图书馆用户可享受下列权利:①每一个图书馆用户都有平等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②文献资料和图书馆服务设施的使用权;③文献采购的参与权;④对图书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馆读双方权利义务的知情权;⑤借阅、查询和利用图书馆资源的行为及其具体内容应作为隐私权保护;⑥充分享受法定的图书馆开放时间;⑦对图书馆服务活动和管理活动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图书馆用户应履行的义务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即遵守图书馆法及图书馆规章制度。具体而言,包括下列内容:①爱护图书馆资源;②维护图书馆秩序;③尊重图书馆员的劳动;④破坏图书馆利用规则和使图书馆遭受损失的用户,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图书馆员的权利与义务

图书馆工作者可享受下列权利:①健康受保护权;②荣誉和名誉受保护权;③在图书馆范围内,自愿选择岗位权;④图书馆领导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⑤职称晋升权;⑥对图书馆领导者和管理者的监督权;⑦与用户的交流权和交友权;⑧对违法或违背图书馆宗旨的命令有抗拒权。

图书馆员应履行的义务就是遵守图书馆法及其相关法,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遵守图书馆员伦理准则,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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