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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迁台后的新闻事业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国民党迁台后的新闻事业1949年12月7日,蒋介石集团迁至台北,为了巩固其独裁统治,1950年1月起在台湾实行“戒严”,在戒严时期严格控制和限禁台湾新闻事业,极大地阻碍了台湾新闻事业的发展。“行政院新闻局”代替警备部门负责对新闻事业的管理。

二、国民党迁台后的新闻事业

1949年12月7日,蒋介石集团迁至台北,为了巩固其独裁统治,1950年1月起在台湾实行“戒严”,在戒严时期严格控制和限禁台湾新闻事业,极大地阻碍了台湾新闻事业的发展。

1.1949年以来的台湾报业

1951年6月10日台湾“国民政府行政院”以全省报纸、杂志“已达饱和点”和“节约用纸”为理由,宣布对今后新申请创办的报纸、杂志、通讯社“从严限制登记”。1952年4月11日又以行政命令宣布“停止报纸登记”,这被台湾新闻界习惯地成为“报禁”,包括限证、限张和限印。在此期间,台湾的各种报纸版面安排大体相同,即前面几个版常用来刊载国内外要闻、社论、短评、通讯、特写、专栏和地方新闻,后面的版面则用来刊载综合性副刊、长篇连载,以及各种体育、文艺、影视、家庭、医药保健方面的文章或广告。各报在国内问题上基本是统一的调子。国民党当局直接控制下的报纸公开宣布他们的言论以“国家、主义、责任”为原则,坚持“国家立场、领袖立场、国军立场”,而其他非官方的报纸大多也以“拥护国策”、“宣扬国策”为基调,强调以“贯彻政府主张和立场”为宗旨。同时,在台湾但凡稍具规模的报纸,除了采用“中央通讯社”和其他国外大通讯社的稿件外,一般都在联合国总部和美、英、日、德等国家和地区派有特别记者。

2.1949年以来的台湾广播事业

(1)公营广播电台

台湾的公营广播电台有12家,包括以“中国广播公司”为首的8家党政部门主办的电台和4家军队主办的电台,总发射功率为私营电台的20多倍。“中国广播公司”在台湾长期以来一家独大,不但主导了台湾“军部”以外的整个广播电台事业,而且台湾电台的广告总收入大半都被其囊括。台湾军队原有11家85个广播电台,主要以台湾的军人为对象,同时通过中波与短波对大陆广播,进行反共宣传。主要的电台有“中央广播电台”、汉声广播电台、复兴广播电台以及正声广播公司的几家电台。1992年迫于民间开放频道的呼声,台湾“国防部”让出部分频道,由对电台频道资源的垄断转为利用与控制频道资源间接掌控,通过“中央广播电台”、复兴广播电台与财团合作成立广播公司,表面上是民营公司,实际仍是由其进行幕后操纵。

(2)民营广播电台

1949年,民本、凤鸣、益世几家民营广播电台从祖国大陆迁到台湾,构成了民营广播电台的基石。1990年9月,“新闻局”宣布台湾各广播电台可以自由参加“全国联播”节目,民营的正声率先推出联播节目,其他民营电台一路跟进,纷纷在这一时段推出新的综合性节目,但小功率电台专业性强、财力薄弱、采编人才缺乏,掌握的资源有限,节目制作能力差,不得不以局部联营、联合制作节目的方式扩大听众群,台湾数十家地方中小功率电台通过合纵连横的方式形成跨地区或全省性电台联播网,极大地冲击了原来的全省性广播网。

3.1949年以来的台湾电视事业

台湾电视起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由3家电视台垄断经营电视事业,即1962年创办的台湾电视公司,简称“台视”;1969年创办的中国电视公司,简称中视;1971年创办的中华电视公司,简称华视。3家电视公司都是由政府部门和民间企业界人士合资经营的,其中官股占有较大比重。20世纪80年代末,卫星电视和有线电视异军突起。如今台湾的民众生活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无线电视、有线电视与卫星电视并存,国际性、区域性、邻国的卫星互相交错、渗透、覆盖台湾有限的天空。这种全方位的、立体的、纵横交错的电视网络使民众的选择余地大大增多。

4.1949年以来的台湾新闻通讯事业

1949年12月,国民党的官方通讯社“中央通讯社”从南京经广州、重庆、成都迁至台北,作为总社,负责发布国内外重要新闻。“中央通讯社”一向以“正确、迅速、客观、公正”标榜,但实际上仍是直接为“国民党中央党部”所掌控,他的大多数稿件都代表着国民党当局的观点。国民党迁台之后,还陆续办了一些规模较小的通讯社,这些通讯社并非综合性通讯社,而是以发布专业新闻和地方新闻为主,分工比较明确,或偏重于政治,或偏重于军事,或偏重于工商经济。在台湾报禁解除后,新闻通讯社进入多元化发展时期,1998年,台湾的通讯社已经由原来的37家增加到238家,11年间增长了5倍多。但新成立的通讯社资金少开支大,往往入不敷出,加上资讯电子传播科技迅速发展,工商企业对市场资讯的需求趋向专业、精准、迅速、权威,一般小的通讯社是无法满足这些要求的,所以台湾通讯社的起落很大,能经常见到的通讯社稿也不过三四十家。目前台湾党政军机构所办的通讯社数量少,但优势明显,主控着台湾对外新闻和军事消息、国际新闻报道,也把持着政令、军令以及重要的采编和发稿权。在200多家通讯社中,除“中央通讯社”是综合性的通讯社,更多的是地区性的专业通讯社,分工明确,订购对象狭窄。

5.台湾当局的新闻法与台湾新闻政策

从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迁台到1988年报禁解除的37年间,台湾的报刊与报人以莫须有的各种罪名受到迫害的事例举不胜举,可谓是新时期的“文字狱”。《自立晚报》、《民族报》、《公论报》都曾因发表触怒当局的文章而遭遇勒令停刊的处分。

台湾报禁解除后,当局废除了与戒严令相关的行政命令与政令法规,台湾新闻事业步入商业化自由竞争时期,当局对新闻媒介的控制方式也有所改变,新闻政策也有所调整,对党营和部分民营的媒介,当局不再直接发号施令,而是通过笼络其负责人的方式间接地控制。“行政院新闻局”代替警备部门负责对新闻事业的管理。对于言论和新闻报道,当局强调“依法办事”,即以《刑法》、《特别刑法》、《出版法》、《广播电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而不再行政干预。此外当局还利用台湾新闻评议会制定的《新闻道德规范》及解禁前夕台北报业公会、台湾省报纸事业协会制定的《解除报禁后各报应共同遵守的八条规范》,要求新闻媒介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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