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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姓迁沿海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现有资料看,最早迁居安昌沿海且有姓可查的家族是萧山蔡氏和盛陵徐氏。限于资料,此仅以白洋朱氏为研究对象,探索其迁徙、沿革、家训、家法等。长子荣一又从山阴迁白洋,方为安昌白洋人。至于大小斗秤,行使假银,凡若此类,尤宜戒之。
大姓迁沿海_古韵流淌:安昌古镇研究

二、大姓迁沿海

在中国古代,人类之所以聚族而居,无非是为了利用家族内部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互相关照,互相牵引,以应对来自家族外部激烈的竞争和严峻的挑战,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如《白虎通义·宗族》曰:“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48)而且,血缘关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加以衍生,如婚姻联姻、兄弟结拜可扩张为亲缘关系,桑梓情谊可延伸为乡缘关系,拜师学艺可形成为师缘关系。绍兴何尝不是如此,还在东晋时期,已出现了有谢玄、谢混、谢灵运等名人的谢氏家族,以书法著称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南宋以后,更讲求家族内部的关系,如章学诚所说:

绍兴风俗,以地著姓。自南宋以还,世家望族五百余年,传世久远,祠墓不祧,宗族以时聚会,而地僻齿繁,游宦四方,所至为家,后人或不忆其先世。(49)

栖身异地,四处漂泊,或许一时会忘了家乡早年的祖先,却难以回避沾亲带故的种种关系,以致明清以来,先有绍兴胥吏“其儇巧敏捷者,入都为胥办,自九卿至闲曹细局,无非越人”。(50)“今户部十三司胥算皆绍兴人”。(51)再有绍兴师爷,与绍兴话、绍兴酒“三通行”,纵横全国各地,“刑名钱谷之学……竟以此横行各直省”,(52)社会上由此流行一句谚语“无绍不成衙”,“绍”指绍兴籍的胥吏和师爷,“衙”即衙门,意思是说凡是衙门,就必有“绍”,没有“绍”,也就不成其为衙门了。两者先后盘踞官场衙门多年,固然存在着许多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但血缘、亲缘、乡缘、师缘等人脉关系,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与绍兴其他地区相似,安昌早期的自然环境并不理想,水患频仍,甚至在清同治年间,因西小江塘决,江水倒灌,一夜之间,没及寮檐,死者甚众,百姓“闻水色变”,曾有“同治四年,水没寮檐”之言。因此,人类唯有聚族而居,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才能与大自然博弈。从现有资料看,最早迁居安昌沿海且有姓可查的家族是萧山蔡氏和盛陵徐氏。据《萧山蔡氏匠门支谱》载,北宋皇祐三年(1051),“新昌五世镜公之长子便迁山阴白洋”,后称此地为蔡家塘头。(53)接着,朱氏、赵氏、钱氏、范氏、顾氏等大族纷纷迁沿海定居,朱家畈、赵家埭、钱家埭、范家埭、顾家埭等即是该姓聚族而居之处。限于资料,此仅以白洋朱氏为研究对象,探索其迁徙、沿革、家训、家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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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白洋朱氏一至五世世系图(54)

其实,从《山阴白洋朱氏宗谱》看,白洋朱氏的祖籍并不在山阴,也不在安昌,而在江苏的苏州。元末,朱克信官浙东,始迁山阴。朱克信生有十子,分别名荣一、荣二、荣三、荣四、荣五、荣六、荣七、荣八、荣九、荣十。长子荣一又从山阴迁白洋,方为安昌白洋人。荣一生子海益、海二、海珊。海益生子子方、义方、景方、德方,其中二子义方系白洋西岸开族之祖先,四子德方即琛系白洋东岸开族之祖先,先后娶陈氏和王氏,因无子嗣,出继海珊之孙辛、景方次子昇为嗣,又纳庶室戚氏,生一子昂。故至第四世时,分辛、昇、昂三脉,其中昂脉系嫡支,又分天、地、人三支,以人字支最为繁盛,至第七世,分六小支。而辛、昇二脉为继支。(55)

当朱氏荣一从山阴迁沿海、初来白洋的时候,虽出身于官宦人家,或许还是两手空空,不名一文。不过,经过多年的艰辛创业,朱家“生齿日繁”,成为当地的大族。基于“上不失祖宗一体之心,下以成礼让之俗而振家声”的考虑,特制定家训:(56)

——……今后务宜安分循理,毋恃长凌幼,毋以卑抗尊,毋富贵而骄,毋贫贱而谄,毋徇私以妨大义,毋怠惰以荒厥事,毋纵奢侈以干天刑,毋用妇言以间和气。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有无相通,患难相救,疾病相扶持。……

——士农工商四民也,必专一业,毋得游手游食,以致败家。

——子孙得罪祖父而祖父容隐,是姑息之爱也,酿成大祸。职此之由,戒之,戒之!若被人发觉,得实,并罚祖父。

——卑幼果系得罪尊长,受尊长呵责,当俯首默受,毋得抗词饰辩,违者罚,甚者加罚。

——尊长亦须接下以礼,即卑幼有过失处,甚毋攘臂秽骂,致自失体统。

——子孙有出仕者,唯当随职奉公,竭忠报效,毋得徇私黩货,利己妨人,致玷名教,为祖宗羞,戒之,戒之!

——教子之法,须从幼时随地随事训导,乃为有益,若于幼时放纵,任其骄奢,比长而后禁之,已无及矣,吾族共戒之。

——诸妇或有改嫁者,不许往来,违者罚其子及舅姑伯叔。

——赌博之禁,律例甚严,今后尊长宜严率子弟,各务生理,毋得纵容赌博,以致败家,违者从严责罚。

——族中被人诬陷,果非其罪,须竭力为之分解,不得坐视,若因淫酗欺盗等事,自取之者,决不妄与主持,事毕归家,仍以家法重治。

——愚夫愚妇生子,或舍子寺观,此时俗大弊也,犯者罚。

——居家之法,难以偻指,然综核其要而有裨于身心骨肉间者,莫如一忍字。欲家庭内和气致祥,唯当曲忍而缓处。张公之九世、陈竞之十八世同居,皆此道也。古人谓:莫大之过,均起于斯,须之不忍则又不独居家,为然矣。

——涉世而欲亲贤远害,处事得宜,无如一谦字。盖人不能谦即傲,傲则不肯下于人,以之为学,必无讲习之功;以之交友,必来谄鄙之徒;以之事君亲,必多悖逆之患。若能反傲为谦,去君子不远矣。

——凡先人忌日,俱素服追慕,不得张宴举乐。

——父母之忧,不得易服赴吉席,违者罚。

——人之大伦有五,朋友其一也。君令臣恭,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唱妇随,世之贤者,亦知自勉,唯朋友之义,独缺焉而不讲。凡我同宗,与人相处,务以诚信相献,毋习诈伪,始终如一,乃为善交,可不勉img6

——传云: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有等,贪夫不知取与大义,以致骨肉相残者有之,甚至杀身亡家者有之。今后当见得思义,慎毋贪昧,自取祸戾。

——凡买产业,各宜评估价值,随契交完,毋以财货逋负相准,或有愿折偿者,于定数外稍增一二以与之,是亦义之所在也。至于大小斗秤,行使假银,凡若此类,尤宜戒之。谚云:远在儿孙近在身,可不畏哉?

——兄弟阋墙,大略不出二事,不以锱铢而酿怨,即因谗言以失欢,甚至终身不解。深揆所自,盖因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相下之故,设有能先下其气,与之话言,与之周旋,趋事断无有情意不洽而渐复如初者,即或处不堪之情事,唯当念一本之伦常,则此气自消,欢情无不浃矣。今之为兄弟者,当取法于此。

——妇人得罪尊长者,量罚夫男,夫男庇护者,责若系主唆者重责,仍不许入祠,即尊长亦不得施之卑幼。

——亲之育子,初非为养,而有时乎为养,如有勿顾父母,宠子媚妻,分居异爨,纤息计校,不复念亲之甘旨痛痒,为父母者又何用日夜抚育?此不孝子哉。今后有父母在堂而欲分居者,父母房长举告,初次责罚,不悛再治以官,仍令同居共爨,如兄弟多而居室促迫奉命另居者,勿论。

——子弟读书便佳,为父兄者,家若贫,不可因贫而任其荒嬉;家若富,不可恃富而怠于训迪。我文公有云:学与不学之间,君子小人之分。又曰:贫而勤学,名乃光荣,学其可忽乎哉?今人唯多营资产以贻子孙,而不知教之以学问,譬犹衣锦绣而食糟粕,腹一毙身,无用矣。

——风水可遇不可求,厥理明甚,人孰不愿就吉以避凶然基福之地,前人以无心得之,后世起强求之风,至停柩以觅佳,城屡迁而惊骸骨,反致子孙沦替迷而不悟良,可慨也。要知上吉之地,非人力可求,循天理而地理始至,宅心地而阴地乃来,若使山川之灵可以力取,造物之秘可以术收,则古今富贵只在一家,黎庶之子不得崛起为公卿矣。人奈何不悟哉?

家训计23条,大致涉及尊重长者、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团结族人、加强修养、提高素质等方面,所含内容比较宽泛。若上升到理论高度,含有三层意思:一是如何应对各类事物?二是如何处理各种关系?三是如何加强自身修养?既有应对具体事物的知识、技巧,也有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要求,还有加强品德修养的规范、准则。老实说,与其他家族相比,其家训也无大的创新,无非是一些做人做事最基本、最平常的规范,而在今天看来,未免有些不通人情,例如“妇人得罪尊长者,量罚夫男……”条。但正是这些最基本、最平常的规范,对家族成员的立身行事以及整个家族的兴衰荣辱,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并在那个时代传为美谈。家训力图营造一种和谐关系和人文气息,有助于家族的壮大。

家训无疑是规范家族群体道德修养、行为举止的良药,但因重在劝告、引导,而缺乏对内部成员违规乃至违法行为的制约、惩戒,因此,白洋朱氏于家训后,又制定了家法,试图用软硬相结合的手段,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57)

——如有不肖子孙,不思与祖宗增光,反为败伦伤化之行者,族房长董事会同公议,尽法惩治外,宜削去谱上名字,永不准入祠,并宜驱逐出里,不准羁留。

——凡子孙有出亡,或为人奴隶者,宜推念先人同体之分,招回存恤,俾就恒业,毋令失所。倘收抚不驯,甘为卑贱者,谱上削名,不准入祠。

——异姓为后之子孙,有侮慢本宗者,公同斥逐,其房屋、产业,责令一一偿还,归入宗祠,以补先人恩养自资,并祭祀之需。

——祠内田地小租各产,如有不肖子孙侵吞肥己及私典盗卖与人者,除照数追还外,在祖堂前重责三百鞭,谱上削名,永不准入祠。

——原助祠产之家,其田地字号亩分,均为勒石载谱,以垂久远,其契据印单,仍存原捐之房,后来子孙虽至贫极苦,不得将原助之产收回及专卖与人,违者在祖堂前重责一百鞭,谱上削名,不准入祠。

——经手公堂钱产之人,如有侵蚀亏空等情察出,公同责其将家产备抵外,在祖堂前重责一百下,并罚皇忏三天。倘盘查账目时,司算人串同舞弊者,罚亦如之。

——公堂钱产,如其人并无经收之责私自冒收入己者,公同责令,将所收之钱加倍缴还宗祠,在祖堂前重责二百下,并罚皇忏三天,不许入祠。

——当年值祭之人,不照定章,草率偷减及虚报多账者,罚祖堂前礼忏一天。

——与祭子孙,有顶戴者,各用本职顶戴,其余亦必整肃衣冠,如有不备长衫红帽,以亵衣瞻拜者,公同斥退,并罚锭五千,祖堂前焚化。

——族房宗子及董执事等,按名各给胙签,祭毕照签饮福,如不带胙签者,虽与祭,不准入席,无签冒充者,公同斥退,若冒饮后方觉者,罚其人觔烛五堂,祖堂前跪香一个时辰。

——族房长董事人等,遇祭不到,祭毕私自入席饮福者察出,罚本人觔烛五堂,仍令其饮福。

——宗祠内外,不准堆积一切农具草刍杂物,违者,罚祠内皇忏三天,焰口一堂,锭一万,香烛纸马,与春秋二分同,并祭菜五席,祭毕,族房长董事饮之。

——祠内器皿什物登记在簿,无论本族外姓不准借用,违者,罚觔烛五堂,锭一万,祖堂前焚化,其因借用而至损失者,照式赔还,罚规同上。

——族房长董事人等,不准以螟子赘婿充替,违者,公同斥逐,并罚倩代,本人祖堂前礼忏一天,香楮祭筵,与春秋二分同。

——妇人不准干预宗祠公事,春秋会祭时,如有妇人到祠中肆口讥论公堂事者,罚其夫男觔烛五堂,祖堂前跪香一个时辰,如刁顽不服者,其夫男重责二百下,至于贤明妇人能赞助夫男勤襄祠事者,宜加优礼,不可执一而论。

——子孙有德行迈众,才艺超群者,宗族聚会,宜互相奖励。

——所谓奖者,或以言,或以礼物;所谓罚者,或拜,或跪,或香烛之类;所谓责者,或以礼扑,或以法捶,或以礅锁之类。临时听族房长董事公同酌处,如应责罚而恃顽不服者,呈官究治,不许入词。

——吾族子孙,有悖逆不孝情迹显著者,父母不能自治,房长举告族长董事等,鸣鼓大集,唤不孝子到祠,跪祖堂前,重责毋恕,再犯,公呈送究,不许入祠。如房长徇隐不举,被人告发得实,一并议罚。

——棋枰双陆骰牌等项器具,不许携入祠中,违者罚。

——族中有等艰险之人,不以祖宗一体为念,喜于多事,贪货赂,图img7啜,一不满欲,两边唆诓,致成大衅,甚至衣冠中人,间亦有之,诚可痛恨。如有犯者,重加责罚,不许如祠。

——酒以合欢,然不可为酒所困。今后如有大醉,至于丧德失仪者,议罚。

——族人讲口有以暧昧事,言者,重加责罚。

——妇女相争,家门之丑也,夫男不能禁止而反助恶者,一并重加责罚。

——子孙有忤逆不法,淫酗赌博,劣迹多端,众口难容。责罚所不能尽者,谱上削名,永不准入祠。

——所谓不准入祠者,非止不入祠已也,即卑幼亦不必以尊长待之矣,其人能改,三年后方许入祠;所谓永不许入祠者,非止本身用不入祠已也,族谱将名注定,即其子孙亦不准入祠矣,其人若能悔改,教子孙为善,或其子孙有大功德克,盖前愆者,方许入祠。此非过刻期于无犯也,慎之。

家法计25条,几乎覆盖了家族成员易犯过错的许多内容,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无论是肉体责罚,还是经济制裁,都体现了整个家族至高无上的权威,使你感受到无处不在的巨大压力。或许责打仅是肌肤之痛,钱财更是身外之物,而“谱上削名”、“永不准入祠”,不仅使受罚者颜面丢尽,“即卑幼亦不必以尊长待之矣”,更关键的是受罚者将离开群体,像孤雁那样,失去了来自家族内部的多种庇护,而且将殃及子孙后代,害己又害人。

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固然是维系家族群体最紧密、最牢固、最根本的纽带,始终在协调各种关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每个家族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均有排他性和垄断性,使之必须抛开亲情,制定家训、家法,而且,这些家训、家法作用巨大,时时约束着家族成员的为人处世,有时甚至超过了前者的作用。家族之所以成为中国社会的基石,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这一理由。依靠内部较完善的管理机制,白洋朱氏从长子荣一只身一人或一家迁居安昌后,“生齿日繁”,如滚雪球般不断繁衍、壮大,散居朱家畈、盛陵、梅林等地,而以朱家畈最为集中。“生齿日繁”,说的是人口数量大幅度增加,叙述当然不够理想,过于笼统,因缺乏具体的统计数字,难以进行量化分析。但白洋朱氏的确成了安昌的大族,因为在筑堤、浚河、修桥、补路、救灾、恤难、济贫、创建学校、设立义仓等地方公益事业中,均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如明弘治初年,于西扆山西麓建“翠西精舍”,作为塾学,大儒王阳明曾来此讲学授徒。又如嘉靖年间,朱屏山创建朱公桥,在街东部开店设市,后称东市。……此类义善之举,不胜枚举,朱氏后人正在地方公益事业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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