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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有效路径

时间:2022-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而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才能称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因此,要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必须通过产业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供给能力与水平,扭转这种不平衡局面。

(代序)

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又明确要求积极发展文化产业;2007年,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要求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2011 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文化强国的长远战略,要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十余年间,文化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自发到自觉、从局部到全局,堪称奇迹和典范,目前文化产业正处于高速增长期。但在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背景下,文化产品的供给与消费者的真实需要之间以及文化产品的质量与消费者的精神期待之间依然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与脱节,成为制约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文化产业升级,推动文化产业供给水平与能力的不断提高,并从扩大文化消费的需求角度来激发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将会大大加快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进程。

一、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基本要求

遵循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产业规模大。一般而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才能称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据统计,2009年我国GDP约为34万亿元,分别按照年增长率9%和10%预测,“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我国GDP约为62万亿元和66万亿元。据此推算,到2015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必须超过3万亿元,占GDP的比重才能达到5%,这就意味着“十二五”时期全国文化产业每年的增量要超过4000亿元,几乎相当于2005年一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显然这一指标应该成为文化产业发展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约束性的硬指标。

2.产业集中度高。从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来看,文化产业的空间组织形式往往与传统产业类似,总体上也大多趋向于产业集聚的特点。由于文化产业是以人的创意为核心来生产文化产品或提供文化服务的,除了遵循产业空间集聚的一般逻辑外,文化产业的要素集聚也呈现出与一般产业集群的不同之处。尤其是不同层次的文化产业具体门类,如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的各类不同层面文化产业门类在空间集聚方式、发展战略和集群网络组织等多个方面显示出极大的差异性,因此在遵循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具有个性化强的特点的创作生产规律基础上,还必须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兼顾个性化与集约化、分散化创作与社会化生产之间的关系,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产业要素集聚,实现规模化与集聚化发展。

3.产业关联性强。文化产业真正良性发展的轨迹应该依赖于完整的、高水平的产业链建设。在文化资源的挖掘、保存、开发和利用以及文化产品和服务从生产到传播再到消费的产业链各个环节,前端连接各类装备制造业(如广播、电视、电影、演艺、考古、印刷等行业设备的生产),后端对接各类电子设备制造业(如电视机、计算机、手机、阅读器等终端设备的生产)。文化内容(如新闻、资讯、影视、动漫、游戏、演艺)已成为产业链的“血液”,文化产业与较多的相关产业具有较高的关联度,因此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可以实现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链的水平提升,实现与相关产业的共同转型升级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目标。

4.产业融合度高。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创造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而且还能与其他传统产业有效融合,使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竞争优势得以继续保持。我国经济多年来持续高速发展,传统产业的转移、拓展、升级和先进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相关产业的高速发展使得为之服务的文化产业有着无限的发展空间,如以设计为核心的文化创意正在改造提升建筑、装饰、包装等传统产业,这给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通过文化产业的催化,传统产业将加速脱胎换骨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使得高新技术的运用与传播有了“灵魂”的支撑。同样,高新技术成果使得文化产业新产品与新业态不断涌出。这充分说明文化产业的“无边界融合”特性决定了文化产业促生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使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二、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路径思考:产业升级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一个瓶颈问题便是产业的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一方面是随着中国经济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不仅各级政府在文化建设上的投入越来越大,物质生活得到不同程度改善的普通百姓,也开始有余财、余力、余暇去享受丰富多彩的当代文化生活,文化消费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期,然而巨大的潜在需求并不能有效实现;另一方面是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明显不足,甚至于还存在大量无效的文化产品供给,其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化的文化产业资源配置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从文化市场供给角度来看,集中表现在文化产品的供给和文化产品的需求两个方面存在着多个约束因素。在供给方面,表现为文化产业政策、文化产业组织、文化产业市场、文化产业技术、文化产业品牌等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因素的长期困扰。因此,要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必须通过产业的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文化产业的供给能力与水平,扭转这种不平衡局面。

通过文化产业升级来提高文化产业供给能力,实现文化产业发展进而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着力点应在于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产业结构的改善表现为文化产业核心层、相关层与外围层的协调发展和结构的优化;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表现为各类文化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及文化产品质量的提高。因此文化产业的升级将会大大提高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而来自于扩大供给的产业自身发展需要,成为文化产业升级的主观动力。

1.文化产业政策升级。目前全国许多省市都完成了各自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尽管都力图在结合地方文化资源基础上制定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但是仍然有发展思路单一的问题。大部分产业政策中最有效的手段便是动用财政资金推进产业发展,奖励、资助、贴息等方式全部用遍。在产业政策推动下,各地“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不断涌现,不断举办各种文化节庆活动,开展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动辄投入大笔资金,但产业发展环境并无显著改善,企业继续向政府要政策、要资源,而在财政资金支持下营造出来的发展氛围,还需要财政资金的后续投入才能维系,企业与政府之间持续博弈。因此,文化产业政策的升级重点应该是及时调整政策导向,逐渐由鼓励产业发展向规范产业发展转变,这需要政府转换思维与理念,更多地扮演好产业发展引领者的角色,从依靠单一经济手段的简单管理思维中解放出来,制定好法律法规,加强产业监管,培育好市场,建立公共的支撑服务体系,采取切实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建立多角度、全方位的产业政策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2.文化产业组织升级。我国文化产业呈现高度分散生产、高度市场竞争的格局,存在大量文化企业,但单个企业实力有限,整体效益不佳,更难以与国际文化产业领域的大鳄抗衡。据统计,2008年末,文化产业中平均每个法人单位有从业人员22人,平均每个非法人单位有从业人员11人,文化产业组织升级迫在眉睫,需要将企业从松散化向集团化转换,从产量经济向规模经济转换,从单一产业向综合产业发展。中国文化产品的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国产电影年产量400多部,跟美国比相差不到100部;国产电视剧每年15000部,居世界第一;年生产动画13万分钟,进入世界前列;出版物、报纸发行量在全世界也都是领先的。但数量优势并没有带来竞争优势,也没有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以电影为例,目前国产电影产量大概是美国电影产量的80%,但票房收入是美国电影在全世界创造的票房的1.5%,这意味着中国电影产业的规模太小、影响太小、竞争力太弱。另外,中国文化企业大多是单一专业机构,要么从事演艺,要么从事报刊,要么从事电视,要么从事电影,较少进行跨行业并购,无法整合成资源集约化、业务多元化、经营全球化的现代化文化企业航母,而国外的大型文化集团,如时代华纳、维亚康姆,都是跨领域经营的“航空母舰”。中国文化产业要发挥要素集聚优势,建设符合真正意义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这一定是文化产业组织升级的趋势。

3.文化产业市场升级。目前全国统一市场还没有形成,条块分割问题依然严重,行业跟行业之间不能打通,级别跟级别之间不能打通,所有制跟所有制之间不能打通,发展环境依然不顺,很难进行资源优化。因此文化市场的升级,必须着眼于由分割的市场向统一的市场转变,建立竞争有序的全国统一文化市场。国内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表现为产品竞争十分激烈,但是真正的生产主体大多不进入市场,因为这些生产主体或者是事业机构,或者是国有企业,市场封闭而不垄断,难以形成市场集中度,很难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化。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所有的国有文化机构转制,如演出团体、电影厂早已实行改制,出版社也进行了改制,广电业正在推进的制播分离,目的就是想让主体进入市场;国家推进解决三网融合问题的决心,既是要解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问题,最终目的也在于打破广播电视与电信长期分割市场的局面。因此,只有破除市场限制,文化市场的主体才能真正进入市场。

4.文化产业技术升级。文化产业与科技进步有着天生的黏性,历史证明,每一次科学技术的突破,两者高度融合的特性都会导致文化产业的一次飞跃,科技不仅推动经济波动起伏发展,也推动文化产业的波动起伏发展。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周期的不断缩短,以高新技术手段为载体的文化产业生长周期也在不断缩短。我国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应以高新技术作为强大的动力。高新技术在文化产品从内容到形式、从生产方式到传播方式等各方面得以广泛应用,可以极大地促进文化产品生产的发展和创新。因此,文化产业技术升级,就是要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与文化产业的结合,建立起自己的文化技术标准体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文化产品,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科技含量。发达国家借助高科技使文化产业腾飞,抢占了文化产业的制高点,如电影《阿凡达》运用高科技的动画设计和音像技术,几乎征服了全世界的观众;百老汇音乐剧中的科技含量之高,是许多传统表演艺术无法比拟的,从表演场景的高技术装置,到高品质的灯光、音响效果,大大增强了艺术感染力。我国文化产品在制作、加工、传播和欣赏等环节中的高科技成分与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与高新技术的融合有着巨大的空间。三网融合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升级的绝佳动力与机会。技术的创新与融合,导致了产业形态的创新,有效推动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应用,将有利于广电和电信行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拉动行业整体投资规模,加快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发展速度。从目前业务来看,最先受益的将是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业务。IPTV、手机电视在标准之争等局限因素消失后将进入规模性发展阶段,未来2—3年将有可能出现50%—100%的快速增长。

5.文化产业品牌升级。全球化格局下,由于文化的相互影响和文化产业资本的相互流通,加之彼此间的合作、利益间的驱动、技术间的互动、人才间的交流日益频繁,文化产业品牌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对于一些拥有知名文化产业品牌的发达国家来说,其品牌呈现出相当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不仅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也为产业链提供了利润更大化的品牌效应。但文化产业品牌,既不完全是企业品牌,也不完全是产品品牌,文化产业真正的品牌价值全部体现在创意人才上——创意大师是文化产业的核心品牌。2003年宫崎骏的作品《千与千寻》获得奥斯卡“最佳动画长片”奖后,其本人便成为日本动漫的一个代表符号。目前,我国对外输出最好的电影基本都是张艺谋的电影,他甚至导演一部歌剧《图兰朵》都能创造很大票房。以张艺谋为领袖的“印象”创作团队,也在全国各地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成为各地旅游产品的一大卖点,成为提升当地文化产业的强有力的助推器,在电影、大型活动、舞台表演和旅游文化产品的跨界艺术创作中实现既叫好又叫座,实际上就是张艺谋个人品牌价值的充分体现。台湾文化产业的成功发展经验之一也是大力培育了一批有市场号召力的创意大师。因此要求在品牌战略上从注重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的培育转向于更多地将资源集中到注重创意大师人才品牌的建设上来。

史 征

二○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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