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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表达的原则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语言是人际传播的媒介和基础,要想取得理想的人际传播效果,就要恰当地使用语言,遵循语言传播的原则。格赖斯还提出了保证会话顺利进行的以下四个方面的合作准则:1.数量准则这是基于人际传播中所提供的信息的量的准则。首先,正确意味着必须遵守语言的运用规则。相对于其他传播形式而言,人际传播对语法的要求并不十分严格。

语言是人际传播的媒介和基础,要想取得理想的人际传播效果,就要恰当地使用语言,遵循语言传播的原则。

人与人之间进行语言交流,总是具有一定的目的和方向的。这种目的和方向,可能是一开始就相当明确(例如,由讨论一个问题的最初建议所确定),也可能是不甚明确的(例如,闲聊),也可能是在交谈的过程中逐渐明确起来的。不管是哪种情况,没有目的性的语言交流是不存在的。

在人际传播中,话语不过是充当信息交流的手段。人们交流的目的,可能是告诉别人一件事情,也可能是请求别人的帮助,或命令对方去行动,或打听某方面的消息,或沟通双方的心灵,或改善双方的关系,或增进双方的友谊,等等。这种种目的,都是通过具体的话语来表达的。传播者通过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受传者则透过语言来领悟其真实意图。

传播者意图的表达,方式是灵活多样的,但是归根结底,不外乎直接表达和间接表达。直接表达是“直截了当”地表明自己的传播意图;间接表达则是“拐弯抹角”地表明自己的传播意图:话语表面是一回事,而真实意图则是另外一回事,即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表达。

选择直接表达还是间接表达,就要看哪一种表达方式既能够有效地表达出自己的意图,又适合特定传播情境的表达需要。

合作性原则由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在其《逻辑与会话》(Logic and Conversation)中提出。正如上文所述,人们的交谈总是有一定的目的和方向的。为了保持交谈得以顺利进行,交流双方就要根据交际的目的和方向,遵循一定的语言原则,即合作原则。格赖斯认为,“合作原则”即在参与交谈时,要使你说的话符合交谈中公认目的或方向。格赖斯还提出了保证会话顺利进行的以下四个方面的合作准则

1.数量准则

这是基于人际传播中所提供的信息的量的准则。它要求人们根据人际传播的功能需要,传递适量的信息。理想的标准是既要满足交谈目的的需要,又不要加入过多的不相关信息。如售货员和顾客的谈话,主要围绕购买这一事件,双方要据此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便购买行为的完成,过少的信息或者过多的冗余信息都是不必要的。又如,A问B:“你昨天一天干什么去了?”假设B给出三种不同的回答:(1)上午上了四节课,下午看了场电影。(2)上午上了四节课。(3)上午上了四节课,老师的课讲得很生动,我听得很认真;下午的电影真感人,我都被感动得哭了好几次。根据合作原则,回答(1)是适量,而(2)提供了太少的信息,(3)则提供了冗余信息。

2.质量准则

这是人际传播中语言的内容方面的要求。它要求传播的双方提供的信息应该是有根据的,要力求真实,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也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如以下的一段话中,甲就违反了质量原则。(31)

甲:“王奶奶,恭喜啦!”

乙:恭喜什么?

甲:“你孙姑娘有喜啦!姑娘家想吃酸的就是有喜啦。”

乙:那也不一定。

甲:“一定,这是生理学,我懂。”王奶奶一听火了:“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孙姑娘还没有结婚哪!”

乙:瞧,出错了吧。

甲:我一听还没有结婚,心里就沉重了:“奶奶,这可不大好呀,没结婚就……这都怪你们平时没对她的资产阶级恋爱观进行批评……”

乙:啊?!是这么回事吗?

甲:王奶奶更火了:“你这砍脑壳的,不说人话,我那孙姑娘——她才七岁。”

甲没有足够的证据只凭姑娘想吃酸,就想当然地认为她有喜了,显然是违反了合作原则。

3.相关准则

这一准则要求人际传播的双方的话语要与传播的目的和话题相关,不说无关紧要的话和题外话。例如,甲问:“你吃饭了吗?”乙回答:“我从长沙来。”这显然是违反了相关准则。

4.方式准则

这一准则要求传播双方清楚明白地说出要说的话,既要避免晦涩、避免歧义,又要简练、有条理。

语言传播要遵循正确性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首先,正确意味着必须遵守语言的运用规则。言语的表达必须要符合语言规则或规范,即语法。只有遵守语言规则,才能实施有效的编码行为、组合出可接受的话语,才能利用语言符号准确无误的传达信息,我们的意义才能为听者或读者理解和接受;倘若违背了语言规范,就会造成种种人际沟通的故障,信息就无法顺利传递与接收。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与人沟通时是不可能完全按照抽象的语法规则来教条、机械地组合语言的。语法是对人们生动活泼的语言的归纳与总结,它不应该成为一种交流的束缚。相对于其他传播形式而言,人际传播对语法的要求并不十分严格。有时候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人们还故意违反固定的语法要求。总之,只要这种语言表述是符合大多数人习惯,是约定俗成的,能够被交流双方所理解,那么,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正确性原则的另一层含义是对语言风格的正确把握。人际传播的语言从总体上来说,必须是平实的。它的特点是:实事求是地叙述事实、剖析事理,少用(或不用)华丽的辞藻。但是,“平实”并不意味着可以贫乏、单调、呆板,也并不意味着不要表达上的生动和活泼,恰恰相反,以“平实”为基点的人际传播语言极其需要注入生动活泼的养料,以增强语言表达的效果。真正的生动应该来自于人的内涵、机智与幽默,而不是凭借语言的繁缛、华丽和故弄玄虚来达到的。

人际传播总是在一定的情境中进行的,不同的情境要用不同的语言,这就是得体性原则。得体性原则首先要求语言使用者注意场合,使用与场合相协调的语言。只有在语言运用和环境相适应时才能收到好的实际效果。否则,即使话语的意思再好,也难取得良好的效果,甚至可能事与愿违。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说的就是要区分不同场合,使用和情境相协调的语言。

孔子《立论》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一家人家生了个儿子,全家高兴透顶。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大家看——自然是想得到点好兆头。有个人忙说:“这孩子将来是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另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主人家也给予了一番恭维。还有一个人说:“这孩子将来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了大家一顿合力的暴打。前两个人说的可能是谎话,但是得到了主人的感谢,第三个人所说的话显然是实话,但是他没有注意场合和情境,自然引来暴打。

语言传播还要注意对象和身份。语言的编码和解码都是根据自己的固有经验来进行的。这里的“经验”是指人们在实践过程中的经历、体验,既包括通过感觉器官而获得的感性认识,也泛指由实践得来的知识和技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验范围,在传播过程中,两个人的经验范围重合越大,沟通的可能性才会越大。因此,在语言传播中,就要尽量使用与受传者的经验范围相一致的语言形式。在语言传播中,还要考虑对象的心理状态,受传者与自己的人际关系。受传者此时此刻的心理状态对传播有很大的影响;双方的人际关系制约着传播效果。

《民间文学作品选·朱元璋的故事》有这样一个故事:朱元璋做了皇帝,一个从前的穷朋友跑到朝廷去拜见朱元璋。见面的时候,对朱元璋说:“我主万岁!当年徽州随驾扫荡芦州府,打破罐头城,汤元帅在逃,拿住豆将军,红孩儿当关,多亏菜将军。”朱元璋听着高兴,也隐约记起他的话里包含了一些从前的事情,就立刻封他为御林军总管。另一个当年的穷朋友得知这一消息,也跑去求见,见了面就对朱元璋说:“我主万岁!还记得吗?从前,你我都替人家放牛。有一天,我们在芦花荡里,把偷了的豆子放在瓦罐里煮。还没等煮熟,大家都抢着吃,把罐子打破了,撒了一地的豆子,汤都泼在泥地里。你只顾在地上抢豆子吃,却不小心连红草叶子也送进嘴里,叶子梗在喉咙里,苦得你哭笑不得,还是我出的主意,叫你用青菜叶子放在手上一起吞下去,才把红草叶子带到肚子里去。”朱元璋还没听完,就下令:“推出去斩了!”

朱元璋的两个穷朋友,在描述同一件事情的时候,运用了不同的语言。前者注意到了朱元璋的帝王身份,对其恭恭敬敬,用语考究,赢得了朱元璋的赏识;后者还以从前穷朋友的眼光看待朱元璋,丝毫没有考虑到朱元璋现在的地位以及二者身份的悬殊,在用语上也还停留在原来的阶段,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反而招来了杀身之祸。

在人际传播中,传播的双方总是希望得到对方的尊重。为了尊重对方,传播者首先要在语言中体现出对受传者的尊重。

礼貌原则,利奇早在1983年就在他的《语用学原则》中作为合作原则的“援救”原则提出过。利奇提出的礼貌原则包括六条准则及相关次准则:

1.得体准则

得体准则要求说话人在强制和承诺中,尽量减少有损于别人的观点,尽量增加有益于别人的观点。例如:

甲:这次演出我们能够获奖,全亏了你的出色表现。

乙:应该说是大家的功劳。如果没有大家的配合,我就是有再高的水平,也无从发挥。

甲对乙在演出中的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符合得体性准则。

2.宽宏准则

这一准则要求人们在强制和承诺中,要最小限度地使自己得益,最大限度地使自己受损。这一原则又称为慷慨原则。如上面的例子中,乙将自己的成绩归为集体的功劳,符合宽宏原则。

3.赞誉准则

它要求说话人在表态和断言中,最小限度地贬低别人;最大限度地赞誉别人。例如:

水溶(北静王)见他(宝玉)言语清楚,谈吐有致,一面又向贾政笑道:“令郎真乃龙驹凤雏,非小王在世翁面前唐突,将来‘雏凤清于老凤声’未可量也。”贾政忙赔笑道:“犬子岂敢谬承金奖。赖藩郡余祯,果如是言,亦荫生辈之幸矣。”(《红楼梦》第十五回)

在这个例子中,北静王称宝玉为“令郎”,说他是“龙驹凤雏”,都是遵循了赞誉的原则。

4.谦逊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人们在表态和断言中,最小限度地赞誉自己,最大限度地贬低自己。

在上面的例子中,北静王自称“小王”,有意贬损自己,贾政称宝玉为“犬子”,都是遵循的谦逊原则。

5.一致原则

一致原则要求人们在断言中,尽量使双方的分歧减至最小限度,而使双方的一致增至最大限度。例如:

(觉慧)坚决地说:“不,我一定要走!我偏偏要跟他们作对,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要做一个旧社会礼教的叛徒。”

……

觉新抬起头痴痴地望着觉慧,……他用平日少有的坚决的语调说:“我说过要帮忙你,我现在一定帮忙你。……你不是说过有人借路费给你吗?我也可以给你筹路费,多预备点钱也好。以后的事到了下面再说。你走了,我看也不会有大问题。”

“真的?你肯帮忙我?”觉慧走到觉新面前抓着哥哥的膀子,惊喜地大声问道。

——巴金:《家》

对于弟弟觉慧背叛旧礼教离家出走,哥哥觉新最终表示支持,双方的谈话达到了一致。

6.同情原则

同情原则要求说话人在断言中,使对方的反感减至最小限度,使对方的同情增至最大限度。例如:

“这个丫头!”朱老太太笑着摇头叹息。“你看,多伶俐的姑娘,也不知前世做了什么孽,自小就哑。……”

朱老太太的话表示了对丫头的同情。

利奇的礼貌原则在人际传播中具有积极的意义,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礼仪之邦,强调礼貌原则能够更加成功地进行人际传播和沟通。

幽默性是语言传播取得良好效果应该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幽默”是英语“humor”的汉译。在汉语中,“风趣”、“诙谐”、“俏皮”、“戏谑”、“滑稽”等都和幽默相似,但没有一个和“幽默”完全相同。“幽默”外谐内庄,引人发笑,但不庸俗、不轻浮,它言语含蓄,话里含哲理、存机智,它是一种诉诸理性的“可笑性”的精神现象,是语言使用者思想、学识、经验、智慧的结晶。

幽默的秘密在于合乎常规的内容采取了超常规的形式或合乎常规的形式负载了超常规的内容,引起心理能量骤然释放而发笑。幽默常常是充满情趣的,情趣性在幽默作品中不可缺少。幽默的情趣性不是那种优美或壮美的情趣,而是一种谐美情趣,它充溢着轻松、愉快、戏谑、嘲弄,用语伴随着“笑”的浓烈情趣。幽默的语言就像人际传播的润滑剂,使传播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变得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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