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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首先是一种新闻职业理念

时间:2022-04-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客观性首先是一种新闻职业理念新闻客观性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理念层面,一个是操作层面,两者看起来是一回事,但所指是不一样的。[7]这是在说,新闻客观性首先要作为一种职业理念存在,而不仅仅是一种操作方法。作为一种可望但不完全可及的目标理念,客观性原则应当成为一种新闻职业的追求,一种评判新闻工作水平的标准。

二、客观性首先是一种新闻职业理念

新闻客观性原则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理念层面,一个是操作层面,两者看起来是一回事,但所指是不一样的。

作为一种理念,客观性是指在工作之前,新闻从业者的脑子的一种对这个职业的认识——我要向公众客观地、不带偏见地报告事实,而且相信能够把事实和关于事实的价值(对事实的评价)分开。客观性理念是对“事实”的信奉和对“价值”的不信任,并且在报道中努力把二者分开。也就是说,新闻从业者在报道事实的时候,对事实本身要非常尊重,对有关事实的评论要持一定的怀疑态度。新闻从业者在工作的时候,要养成这样一种职业理念。

这对我们来说好像有点陌生,但是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新闻从业者应该有这种理念。新闻客观性虽然体现在外在的操作规则上,但其骨子里,是一个职业团体的工作人员对职业规范、职业理想的明确申明和维护。

“它们之所以是必需的,不只是因为它们在方法上是有效的,还因为它们被认为是正确的和有益的。它们是技术上的规定,也是道德上的规定。”[7]

这是在说,新闻客观性首先要作为一种职业理念存在,而不仅仅是一种操作方法。

下面引证彭家发教授的一段话,说明这个问题。彭家发是台湾政治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退休后还在香港、台湾多家大学任教。他写过一本书《新闻客观性原理》(图4-2),1994年第一版,后来这本书多次再版。如果研究客观性问题,建议大家找到这本书,这是一本文献型研究著作,书里一半内容不是他自己的论证,而是非常详尽的关于客观性的研究书目。一个看起来很平常的概念,仔细看,有非常深刻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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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彭家发《新闻客观性原理》封面

“严格地说,客观性报道的形式与新闻业的客观性规范,在意涵上稍有不同:前者是一种报道的呈现方式,后者则是专业的理念、守则。”

在这里,他分得非常清楚,客观性理念是首要的,没有理念的客观,方法的客观很难做到。他还谈到:

“传媒呈现的世界,往往只是编采人员的“拙劣主观”采集的“客观切片”。所以只谈客观报道的方式,不能保证新闻的真正客观,必须以健全的主观条件来准确掌握客观。”

再介绍两段恩格斯说的话,第一句:

“我们以历史学家的公正态度记述事实。”[8]

“以历史学家的公正态度”,这是一种理念;有了这种理念,才可能真正做到客观地记述事实。下面这段话,是恩格斯作为《新莱茵报》(1848—1849)记者时写的,当时他前后写了几十篇关于匈牙利战争的报道,其中一篇,伊始便是这样一句话:

“一开始,我们就坚定地站在马扎尔人[匈牙利人]一边。但是,我们决不允许自己的倾向性影响我们对马扎尔人报道的判断。”[9]

这是恩格斯的一个声明:我站在匈牙利起义者一边,但是我获得的消息如果不利于匈牙利起义者,我照样客观地报道。这就是他作为记者的职业理念。

新闻客观性作为一种理念,有具体的内涵,下面做一些介绍(有些内容会不可避免地重合):

第一,诚实。在报道事实之前,没有故意隐瞒什么和突出什么的念头,做一个诚实的人,这是一种理念,这个理念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大容易。我们在遇到一些具体事实的时候,这个事实你非常喜欢,无形之中赞美之词会多一些;如果这个事实你非常厌恶,无形之中你可能会使用一些贬抑之词,但是新闻的职业理念告诉你,你必须要诚实。也就是说,在报道事实之前,你应是一张白纸,该是什么样就描绘成什么样,不能随便添加个人的好恶在其中。

第二,超脱、平衡、公正地对待事物。这是一种职业理念的表现。有些事实如果跟新闻从业者没有关系,超脱、平衡、公正地对待它容易做到;若这个事实跟你有利益、感情的关系,你也要能做到超脱,站在第三者立场上去看问题,这对新闻从业人员是一种考验。

第三,无党派色彩,不抱成见或持偏见、不固执己见。有些事实不仅涉及个人的好恶,恐怕还会涉及党争,可能你本身就是某一党派的成员;有些事实可能你本来就对它有固定的看法。但是,当你在报道的时候,你的职业是记者,你不能按照自己的观点倾向和偏好来报道。事实已经发生了,不论是令人愉快的,还是令人不愉快的,都要克制自己既定的看法,尽可能按照事实的本来面目来报道。这里是指报道之前的指导思想,或者理念。

第四,不牵扯个人利益。有些事实可能会牵扯到你个人的利益问题,我们的行业不像法官,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可以申请回避,或别人提出申请回避,记者很难做到,因为来不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你个人利益的话,也要尽可能跳出个人利益的圈子,从职业角度去衡量和报道这个事实。

第五,只相信事实,怀疑出于价值观的别人的判断,努力将二者分开。在报道之前,你遇到的事物包括事实本身,还有关于事实的别人的价值判断,两者常常混在一起。辨别这两种素材,既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理念,要时刻提醒自己把两者分辨清楚。对后者,不要在新闻中轻易表达自己的倾向;对前者,要追问下去,以便获得清晰的事实发展的脉络。在这里,客观性理念解决的不是“如何去报道”的技术性问题,而是如何以理性和冷静的态度看待事实、报道事实的问题。

这些都很理想化,较难完全做到,但可以接近它,这是可以做到的。

一个多世纪以来,客观性理念及其带来的客观报道方式,经常受到批判。因为一条较为客观的新闻,如果认真检查从选择事实到写作的理念指导,以及具体文章框架的设计是否做到了客观,总能挑拣出若干不客观的地方。客观性理念指导下的新闻,并不能保证它的完全客观,原因在于我们每个人不可能跳出自己的历史文化背景,以及现实的环境,不可能完全摆脱既定思想的影响。即使真诚地采取客观的态度,也可能会无形中受到历史与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然而,如果仅以这种情形就否定客观性原则,那么新闻真实就永远难以成立。其实,那些批判、否定客观性的文章所采用的标准,仍然是客观性。这说明,客观是你想摆脱但却又摆脱不掉的影子。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作为一种可望但不完全可及的目标理念,客观性原则应当成为一种新闻职业的追求,一种评判新闻工作水平的标准。尽管这个原则我们不可能十全十美地达到,但是我们每天又必须得应用这个标准评判自己,评判别人。

在这方面,郭镇之的“《客观新闻学”》[10]一文写得很经典。她论证了客观性理念的源起,以及存在的矛盾,最后得出这么一句话的结论:“客观性尽管并不完美,却是一个可行的‘规定原则’。客观性已经成为一种公认的新闻语汇和普遍模式。”客观性总是受到批判,又永远存在着,我们就处在这样的矛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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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哈克特、赵月枝《维系民主?》中文版封面

还有一本书,是赵月枝和她的导师哈克特合写的《维系民主?》(图4-3),她持左派观点,批评西方的报道如何不客观,但是最后又回到了客观上:客观性总是为自己开辟着道路。在这个意义上,客观性被他们称为新闻传播业的“一个不死之神”(agod that won’t die)。被人打倒之后又一再复活。这本书里一个小标题很有意思,叫做“客观性消亡了!客观性万岁!”[11]客观性虽然经常被批得体无完肤,但是下一次写报道的时候,还得用它作为标尺指导你写新闻,于是,客观性万岁!新闻客观性原则从理念到操作,总是这样处于矛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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