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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翻译(二)

时间:2022-04-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单元 诗歌翻译(二)教学目标本单元教学目标为:一、让学生了解英语格律诗的特点;二、熟悉英语格律诗汉译的原则;三、体会英语格律诗汉译的相关策略和方法。因为“你”在诗歌中永恒,千百年来天地间只要有诗歌艺术的存在,诗歌和“你”就能够永生。诗歌中通过诗人对世间美的歌颂,爱的赞扬,不难得出莎士比亚是一位人文主义者的结论。

第六单元 诗歌翻译(二)

教学目标

本单元教学目标为:一、让学生了解英语格律诗的特点;二、熟悉英语格律诗汉译的原则;三、体会英语格律诗汉译的相关策略和方法。

课文

Sonnet 18

By William Shakespeare

1.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2.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3.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

4.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

5.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6.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7.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

8.By chance,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untrimm’d;

9.But thy eternal summer shall not fade,

10.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

11.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

12.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

13.So long as men can breathe,or eyes can see,

14.So long lives this,and this gives life to thee.

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

你可是更加可爱,更加温婉;

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

夏季租出的日子又未免太短暂:

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灼热,

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

每一样美呀,总会离开美而凋落,

被时机或者自然的代谢所摧残;

但是你永久的夏天决不会凋枯,

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形相;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踯躅,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长;

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

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屠岸 译)

参考译文赏析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一位天才的戏剧家和诗人,他一生共写了154首十四行诗,其中最脍炙人口的一首就是这第十八首《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

莎士比亚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表达了人文主义的主题思想:爱征服一切,美常驻人间。英国伊丽莎白时期的爱情诗佳作如云,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在那个时代却独领风骚。他的诗歌颂和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力量,表扬和赞颂了人高贵的尊严和理性,用深刻的语言阐释了人文主义的思想。人文主义的思想同样渗透在第十八首十四行诗中。这首诗以夏天的意象展开了想象,我们的脑海会立即浮现出绿荫的繁茂,娇蕾的艳丽。这里的夏日既表示诗人的友人可爱,让人感到可意,又暗指他的友人正处于年轻、精力旺盛的时期,因为夏天总是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万物在春季复苏,夏天旺盛,所以夏天是生命最旺盛的季节,诗歌前六句,诗人歌颂了诗中的主人公“你”作为美的存在,却把“夏天”、“娇蕾”和“烈日”都比下去,因为它们不够“温婉”、“太短暂”、“会被遮暗”,所以“你”的魅力远远胜于夏天。第七和第八两句指出每一种美都会转瞬即逝,禁不住风吹雨打,而第九句到第十二句指出“你”的美将永驻,连死神都望而却步,与时间同长的美才是永恒的美。因为“你”在诗歌中永恒,千百年来天地间只要有诗歌艺术的存在,诗歌和“你”就能够永生。所以“你”的美永不枯凋,这是一种生命的美,艺术的美,永驻人间。

诗人不但歌颂了美,还赞扬了爱。诗人对“你”的歌颂与赞美不仅停留在对外在美的迷恋,而且歌颂了“你”的美德,因为这种美才能艳压群芳,连死神在他面前也不敢夸口。这就是智慧的美,最有力量的美,因为它是与爱紧紧相连的。这种爱不就是存在于人的价值中吗?莎士比亚肯定了人的价值,因为人类作为万物的主宰,拥有丰富的情感,高贵的理性,无尽的智慧与爱的能力。在这首诗中,诗人体验到了美的感受,才抒发了饱含爱意的感情,肯定了人类爱的力量,这是爱,是对生命的热爱,对艺术的挚爱。只要人类延续,生命就会绵延,艺术就能永恒。诗歌中通过诗人对世间美的歌颂,爱的赞扬,不难得出莎士比亚是一位人文主义者的结论。

莎士比亚的第十八首十四行诗结构严谨,韵律和谐,读起来节奏鲜明,抑扬有致,如婉转悠扬的音乐,从山谷传来,轻松流畅,飘荡回旋,不绝于耳。这首“莎士比亚式”十四行诗,在形式上一改传统的意大利十四行诗的四四三三体,而是采用了四四四二体,即三个四行和一个双偶句。在前面充分地发挥表达的层次,在充分的铺垫之后,用两句诗结束全诗,点明主题。现将这首诗的音步划分如下,通过对其格律的分析,来展现其结构之精巧。

1.Shall I / compare / thee to / a sum/mer’s day?

2.Thou art / more love/ly and / more tem/perate:

3.Rough winds / do shake / the dar/ling buds / of May,

4.And sum/mer’s lease / hath all / too short / a date:

5.Sometime / too hot /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6.And of/ten is /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d;

7.And eve/ry fair / from fair / sometime / declines,

8.By chance,/ 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 untrimm’d;

9.But thy / eter/nal sum/mer shall / not fade,

10.Nor lose / posses/sion of / that fair / thou ow’st;

11.Nor shall / Death brag / thou wan/der’st in / his shade,

12.When in / eter/nal lines / to time / thou growest;

13.So long / as men /can breathe /,or eyes / can see,

14.So long / lives this /,and this / gives life / to thee

这首诗的格律是严整的抑扬格五音步。每行有十个音节(五个音步,诗中用“/”划分),其韵式为abab cdcd efef gg,如每行的结尾“day-may”、“temperate-date”、“shines-declines”、“dimm’d-untrimm’d”、“fade- shade”、“ow’st- grow’st”和“see- thee”都构成押韵。这种格局犹如轻重相间婉转动听的音律,给听觉带来艺术享受,犹如潺潺之流水,有轻有重,有缓有急,曲折跌宕,节奏富于变化。最后两行诗自成一体,是一个双偶句(两句押韵的抑扬格五音步诗行),用来点明全诗的主题,是全诗点睛之笔,又自成一联警语格言。那么,对诗人而言,诗的结构越严谨,就越难抒情,而诗人自由奔放、热烈真挚的感情却在诗歌中娓娓道出,毫不拘谨。

屠岸先生的译文对此诗的格律处理得十分恰当。十四行诗所用的格律对英语读者来说是习以为常的,而对汉语读者来说,就显得陌生奇怪了,主要是英汉语言的差异对读者的语言思维和接受习惯的影响。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华美律动,如果不采用一个适当的途径来传译,译文读者就无法领略到其中的韵味和魅力。屠岸先生在充分考虑到英汉语言的差异和各自的特点的基础上,采用了形式上的“以顿(或音组)代步”,一行五个音组,具体划分如下。这样,译诗的节奏就极大限度地做到了与原诗一致。且译诗在脚韵上也尽量和原诗保持一致,但也做了适当的变通。语言上避免了生硬的欧化语法,采用了朗朗上口的现代汉语翻译。

能不能/让我来/把你/比作/夏日?

你可是/更加/可爱/,更加/温婉;

狂风/会吹落/五月里/开的/好花儿,

夏季/租出的/日子又/未免/太短暂:

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灼热,

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

每一样/美呀/,总会/离开美/而凋落,

被时机/或者/自然的/代谢/所摧残;

但是你/永久的/夏天/决不会/凋枯,

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形相:

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踯躅,

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长;

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

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屠岸译)

此外,Sonnet 18中有四组押头韵(alliteration),即and/and,by/ but,nor/ nor,so long as/so long。押头韵是英语诗歌的一大特色,但难以再现于汉语中。屠岸先生将第一个and处理为“也”,没有放在句首,而第二个and并未在译文中译出;将by/but 翻译成“被”、“但是”,并放在了句首;将第一个nor 被翻译成“不会”,但没有放在句首,第二个nor 被翻译成“不”,也不位于句首;将so long as 翻译成“只要”,位于句首,so long翻译成“活着”,但不位于句首。

诗的前两行“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的赞美之辞,认为友人的美“比夏天更加可爱、温婉”,描绘出这位友人超乎寻常的美。但是,中国的夏天是一年四季中比较炎热的,与“温婉、可爱”一点也搭不上边。所以这里的夏日实际上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夏日炎炎”的夏日。我国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而英国是温带海洋性气候,全年温和湿润。英国的夏季除七月下旬的十几天外,气候一般舒适宜人,近似中国北方地区的晚春,让人产生愉快、美好的联想。与炎炎夏季不同,春天在我国的文化中形成了一种美好的意象。因此,许多译者、学者曾讨论过是否将“a summer’s day”译成汉语的“春天”。莎士比亚作品中的“summer”尽管其意象接近于汉语的春、春天、春季,一般还是应当译成夏、夏天、夏季等,因为英国从最初一直到莎士比亚出生前,季节仅分为夏、冬两季,从三月到九月,都是夏季。到莎士比亚时代,尽管已经有了春和秋,夏季的范围缩小到五、六、七这三个月,这也是英国最美好的季节。把“summer”译成夏、夏日、夏季,有助于读者了解英国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如果一个夏字不足以传达“summer”的意境或联想意义,可以适当增加一些修饰语,借以尽量充分、准确地传达原文的各种基本和引申意义。

诗作的第一行“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使用了明喻和设问两种修辞手法。

明喻是对表面上不相似的东西进行明确的比拟,找出两者的相似之处。夏天和“你”的相似之处就是美的体现。这一句同时也是一个设问句,即它形式上是个疑问句,但不需要作答,因为它的答案本身就很清楚。也就是说,诗人提出这个问题来并不是需要做回答,而是要表达“我要将你比作夏日”的意思。这样的设问,比直接用陈述句“I shall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要巧妙得多。设问的语气要更加委婉礼貌。另外,“shall I”属于弱强格,这符合诗作五步抑扬的格律要求,如果用陈述句“I shall”就变成扬抑格了。莎翁这种别具匠心、一箭双雕的安排,译者必须将其在译作中体现出来,故须保留明喻和设问的修辞格。屠岸的译本处理得恰到好处。

诗作第三行“Rough winds 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 of May”中“darling”是“亲爱的,可爱的”之意。诗人把“buds(花蕾)”人格化了,表达了诗人对花蕾的一种欣赏和爱怜的感情。但译文中并未将这一层意味表达出来,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修改为“狂风会吹落五月里轻吐的娇蕊”,改动后仍为五个音组,不影响诗的节奏感。且从押韵上来看,比改动前更符合原诗用韵的严整。

第四行“And summer’s lease hath all too short a date”中“lease”表示租赁使用期,期限;“date”表示持续的时间。这两个词是法律用语,意思是把夏日比作房屋,是向大自然借来的东西,因此它的使用期是有限的。诗人在此行中用“lease”一词十分形象生动,这样一种暗喻的修辞手法在翻译中应予以体现,才能保持原诗的形象。屠岸先生将此句译为“夏季租出的日子又未免太短暂”,保留了原诗的形象,传达了原诗的意境,做到了形神兼似。

第五行“Sometime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中“the eye of heaven”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天空比作是人,它是有眼睛的,也就是指太阳。这个拟人的手法沿用到了下一行“And often is his gold complexion dimmed”中的“complexion”一词上,“complexion”指“肤色,脸色”,只有人才能谈到脸色,所以诗人把太阳也拟人化了。屠岸先生所译“有时候苍天的巨眼照得太灼热,他那金彩的脸色也会被遮暗”完全保留了原诗的拟人效果。

第七行“And every fair from fair sometime declines”用到了双关的修辞手法,这里的双关是利用了同一个词的不同意思。这个诗行里的两个“fair”含义不同,第一个意为“美的人或物”,而第二个的意思则是指“美本身”。屠岸先生译为“每一样美呀,总会失去美而凋落”,重复使用“美”一词来达到“fair”在原诗中重复的效果。

第八行“By chance,or nature’s changing course,untrimm’d”是说世上很多美好的东西,终究难免会因为遭受意外的摧残或在自然的世事变迁中变得“物是人非”而不再美丽。这里的“by chance”是指“偶然地,意外地”。“nature’s changing course”指自然的变化过程。两者一个偶然,一个自然,是两种摧垮美丽的力量。屠岸先生将“by chance”译为“被时机”,笔者认为是不太恰当的。“时机”是一个褒义词,一般汉语读者会想到“抓住时机”,而这里讲的却是摧毁美好事物的偶然力量。笔者建议改为“意外地,或因自然的代谢而衰残”。

第九行“thy eternal summer”中的“eternal”这个词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夸张就是言过其实,一般为了强调。根据自然规律,每一种美的事物都将逐渐丧失其美丽,那么诗中人的美丽又怎么能永恒呢?屠岸先生在这里做了直译的处理,保留了夸张的修辞格。

第十行“Nor lose possession of that fair thou ow’st”译为“你永远不会失去你美的形相”。“形相”一词比较具体形象,有画面感。

第十一行“Nor shall Death brag thou wander’st in his shade”译为“死神夸不着你在他影子里踯躅”。死神不能夸耀的原因是:尽管根据自然规律“你”有朝一日会被死神的阴影所笼罩,但“你”将在我的诗句中获得永生,死神仅仅能让“你”肉体毁灭,这没什么值得夸耀的。翻译时,屠岸先生仍做了直译的处理,保留了原诗的意境和音韵。

第十二行“When in eternal lines to time thou grow’st”译为“你将在不朽的诗中与时间同长”。“同长”一词选用得极妙,贴切而传神地再现了原诗中“to time thou grow’st”的意味。此外,本句末的“长”无论读“zhang”还是“chang”都可押韵,增添了译文的语义容量。

莎翁的最后两个诗行指出挚友将与此诗共存。表明诗人坚信自己的诗会被千古传诵并具有巨大的威力,能令“你”在诗句中永生。屠岸先生译为“只要人类在呼吸,眼睛看得见,我这诗就活着,使你的生命绵延。”完全符合诗人的语气和口吻。

在进行英诗汉译时,要想译文在音韵、形式和意境等方面都能同时再现原文的风格与特点,是很难的,但也并不是不可能的。莎翁的这首十四行诗被许多名家翻译过,屠岸先生的译本属大家手笔,兼顾了原诗在音韵、意境、风格等方面的特点。然而,美中不足之处也是很明显的。由于屠岸先生采用的是将原诗译为汉语白话格律诗的策略,莎翁的诗就俨然成了现代白话诗。莎翁所用语言是16世纪的英语,许多词汇现在已经废弃不用,只会偶然出现在诗歌体当中,比如:“thou,thee,thy,art,hath”等。屠岸先生的汉语白话译本对原诗古典、华美的风格有所减弱。其中有一些词语是非常口语化的,比如“好花儿”、“呀”等,虽增添了诗的节奏感,却在某种程度上丢掉了风格美。

翻译理论学习

这一节我们来重点谈一下英语的格律诗,依前节所述,英语格律诗起源于14世纪的乔叟时期,他创造了押尾韵抑扬格五音步偶句体及每行十音节的七行诗体。乔叟去世后英国文坛又出现了民谣,三行诗体,八行诗体和十四行诗等。到18世纪和19世纪,颂体诗,素体诗和十四行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英雄偶句体发展到尽善尽美的地步。这些类型的诗歌均称为格律诗。英语格律诗选用种类繁多的音步,比较方便地构成短到一音步长至八音步的诗行;这些诗行又可方便地组成或整齐或参差有序的千变万化的诗节或诗,能容纳诗人所想表达的任何内容,而且可以说无不适用。根据格律诗的诗行的长短,格律诗可分为两行体,三行体直至十四行体诗(俗称商赖体)。

一、英诗的格律

诗,不同于散文语言的主要分水岭是它具有音乐美——抑扬顿挫的节奏与和谐回旋的音韵。“节奏”和“韵”是构成诗歌音乐美的基本要素。

英汉虽属不同的语系,但在诗的“音乐美”上,却有相同、相似之处,当然,也有各自的特点。下面,我们就节奏与音韵两方面来谈一下英诗的特点和其与汉诗不同,以期译者在做格律英诗汉译时可以通过体会英诗与汉诗格律的不同更好地把握与体现原诗的音乐美。

英诗格律(简称诗律Metrics,Prosody,Versification)指的是诗歌结构形式中运用语音手段而形成的一套规范。它主要包括节奏(rhythm)和音韵(rhyme)两个重要因素。

(一)节奏(rhythm)

节奏(或称韵律、韵格)是“话语中重读音节(stressed syllables)和非重读音节(unstressed syllables)的模式”,它通过语句中单词声调的抑扬顿挫而构成语流的跌宕起伏。英诗的节奏由重读音节和轻读音节的交替出现形成,重读音节与它相邻的轻读音节构成一个音步。所谓音步(foot)就是诗行中节奏的基本单位,它由重读音节和一两个非重读音节按一定规则(有时则不然)排列而成,每两个重读音节之间所花的时间大致相等。

英语诗歌往往包含若干诗节(stanza),每一诗节又分为若干行(verse 或line),每一行诗又可分成若干音步(foot)。如果一首诗或一个诗节的音步都是由弱强音节构成的,这首诗或这个诗节就叫做“弱强格”或“抑扬格”。反之,如果都是由强弱音节构成的,就叫做“强弱格”或“扬抑格”。在一首诗或一个诗节中,各诗行的同样韵格或音步的有规律的反复就构成诗的节奏。随着诗行音步数目的不同,节奏的形式又有不同,这中间有几种不同的格调,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各种形式的押韵等因素就构成英诗的整个韵律,构成英诗的音乐美。英诗韵格的普通形式有四种,其中重读音节为扬(强),在音节上用“-”或“ˊ”标示,非重读音节为抑(弱),在音节上用“︶”标示,音步之间可用“/”隔开:

1.抑扬格(或弱强格)Iambus或Iamb:是最常见的一种格式,每个音步由一个非重读音节加一个重读音节构成,如英国湖畔派诗人彭斯的《我的爱是一朵红红的玫瑰》

As fair / art thou / my bon/nie lass,

So deep / in luve / am I:

And I / will luve / thee still,/ my dear,

Till a` / the seas / gang dry:

上例中为四音步与三音步交叉,可标示为:︶-/︶-/︶-/(︶-)

2.扬抑格(或强弱格)Trochee:每个音步由一个重读音节加一个非重读音节构成。

下例中为四音步扬抑格(少一个轻音节),可标示为:-︶/-︶/-︶/-,如布莱克的The Tyger

Tyger!/ Tyger!/ burning / bright

In the / forests / of the / night

3.抑抑扬格(或弱弱强格)Anapest:每个音步由两个非重读音节加一个重读音节构成。如:三音步抑抑扬格︶︶-/︶︶-/︶︶-

Like a child / from the womb,Like a ghost / from the tomb,I arise / and unbuild / it again.

4.扬抑抑格(或强弱弱格)Dactyl:每个音步由一个重读音节加两个非重读音节构成。如:两音步扬抑抑格-︶︶/-︶︶

ˊTouch her not/ˊscornfully,

ˊThink of her/ˊmournfully.

此外,还有其他的韵格形式,如扬扬格(sponde),抑抑格(perrhic),抑扬抑格(amphibrach),一般很少使用。这四种我们常见的英语韵格,有它们各自的特点。其中iamb和anapest是升调(rising tone);trochee和dactyl是降调(falling tone)。Iamb给人一种流畅、堂皇、庄严之感;trochee 则稳定、有力;anapest迅速、昂扬;dactyl愉快、优美。

对一首英诗或一个诗节的要求:

第一,韵格的一致,这里说的一致是就总体而言的。在一首英诗当中,一般采用一种韵格。但有些时候也采用一些其他的韵格。至于基本韵格一直而随时使用一两个或少数几个其他韵格,在英诗当中也是常有的现象。比如在抑扬格中出现个别的扬抑格甚至扬扬格或抑抑扬格的情况。

第二,音步的数目相同,即各诗行一律是三个音步,或同是四个音步,或同是五个音步等。这中间有时有不同数目的音步,如三个音步与四个音步相间的情况也是有的,有时还会出现一些其他的情况。

英诗中一行的音步数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音步(one foot,monometer),即一个诗行只有一个音步,这种情况极少。

双音步(two feet,dimeter),即每行只有两个音步,包括四个或者六个音节。

三音步(three feet,trimeter),即每行有三个音步,六个音节,比较常用。

四音步(four feet,tetrameter),即每行有四个音步,八个音节。这也是常用的,特别是抒情诗当中。

五音步(five feet,pentameter),即每行有五个音步,十个音节。这是一种庄严的格调,比较常用,多用于叙事诗或诗剧中(押韵或不押韵)。

此外还有六音步(six feet,hexameter),七音步(seven feet,heptameter)和八音步(eight feet,octameter)。

上面我们谈了英诗的几种常用韵格和音步形式。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和反复就构成英诗的基本格律。这基本格律有如iambic monometer,iambic dimeter,iambic trimeter,iambic tetrameter,iambic pentameter,iambic hexameter,iambic heptameter,iambic octameter等。这些是iamb与音步的结合形式,其他的韵格,如trochee,anapest,dactyl与音步的结合亦如此。这中间iambic tetrameter和iambic pentameter,即四步抑扬格和五步抑扬格比较常见,尤其是五步抑扬格在英诗中使用最为广泛,像英雄双韵体、十四行诗、素体诗等就是用这种格式写成的。诗人根据他要表达的内容,选用合适的音步数和格组成或长或短的诗行,再用若干诗行组成一首诗。

(二)音韵(rhyme)

诗歌中重音和节拍的交替变换,使词语结构产生某种音乐般的快感。押韵是指通过重复元音或辅音以达到一定音韵效果的诗歌写作手法。押韵通过音素的重复对比与谐振共鸣形成一种回环呼应,从而增添诗歌的音乐美和艺术情趣。英诗格律中韵律节奏是它的主要特点。与此相比,押韵是次要的,但也是重要的。

1.尾韵与行内韵(end rhyme and internal rhyme)

从押韵的部位上来看,英诗采用的音韵模式有尾韵和行内韵。我国格律诗的押韵主要是指在一首诗中一对对双行的尾韵(脚韵)。英诗除此脚韵以外,还有行内韵。

(1)行内韵(internal rhyme):一行诗内的一个词语与同一行诗行尾的词语或另一行诗中的一个词语之间的押韵。它不是在行尾的押韵,既可能与同一行诗中的词语押韵,也可能同下一行诗中的词语押韵,还可能同隔行诗中的词语押韵。如Thomas Nashe的Spring,the Sweet Spring

Spring,the sweet spring,is the year’s pleasant king;

Then blooms each thing,then maids dance in a ring,

Cold dath not sting,the pretty birds do sing:

Cuckoo,jug-jug,pu-we,to-witta-woo!

其中/i/及/iη/重复照应,呈现出一派欢乐祥和的气氛。

(2)尾韵(end rhyme):押在不同诗行最后一个重读音节上,这是英语诗歌中最常见、最重要的押韵方式。指行尾押韵单词最后的重读元音及其后面的辅音在读音上相同,而元音前面的辅音则不能相同。也就是说,元音以及元音后面的辅音押韵,而元音前面的辅音则不押韵。这种韵又被称为全韵(full rhyme)。

英语诗歌行与行之间的押韵格式称韵法(rhyming scheme),以四行诗为例,尾韵可以表现为以下的几种格式。

① 联韵:aabb型。如Longfellow的The Arrow and the Song

I shot an arrow into the air,

It fell to earth I knew not where;

For,so swiftly it flew,the sight

Could not follow it in its flight.

② 交叉韵:abab型。如Tennyson的Crossing the Bar

Sunset and evening star,

And one clear call for me!

And may there be no moaning of the bar,

When I put out to sea.

③ 抢韵:abba型。如Yeats的When you are old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④ 同韵:有的诗押韵,一韵到底,大多是在同一节诗中共用一个韵脚。

如下例Frost的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就共用/i:p/为韵脚。

The woods are lovely,dark and deep,

But 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

2.全韵与半韵(full rhyme and half rhyme)。

根据英诗中所押韵音音素的不同,可分为全韵与半韵。全韵是严格的押韵,其要求是:

(1)韵要押在重读音节上,其元音应相同;

(2)元音前的辅音应不同;

(3)如果元音之后有辅音,应相同;

(4)重读音节之后如有轻读音节,也应相同。

下面几对词都符合全韵的标准:

why—sigh; hate—late; fight—delight; powers—flowers; today—away; ending—bending.

如果仅是元音字母相同,读音不同,不符合全韵:如:

blood—-hood; there—here; gone—alone; daughter—-laughter.

这种情形被称为“眼韵”(eye rhyme),虽然诗人有时用之,但不是真正的押韵。

仅是辅音相同或仅是元音相同的属半韵:

元音不同,其前后的辅音相同,这叫谐辅韵(consonance)如:black,block; creak,croak; reader,rider; despise,dispose.

元音相同,其后的辅音相同者叫谐元韵(assonance),如lake,fate; time,mind.

另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种头韵,是指一行(节)诗中几个词开头的辅音相同,形成押韵。下例中运用/f/、/b/与/s/头韵生动写出了船在海上轻快航行的景象。如科勒律治的《古舟子咏》(Rime of the Ancient Mariner):

The fair breeze blew,the white foam flew,

The furrow followed free,

We were the first that ever burst

Into that silent sea.

3.男韵与女韵(masculine rhyme and feminine rhyme)

根据英诗中所押韵音的音节数量,可分为男韵和女韵,或称单韵、双韵。这种区分体现在尾韵里。男韵即为单音节尾韵(single rhyme)、女韵即为双音节尾韵(double rhyme),此外还有三重音节尾韵(triple rhyme)。

所押的韵音局限于诗行中重读的末尾音节上,称男韵,也叫单韵,听起来强劲有力。如:late,fate; hill,fill; enjoy,destroy.

押韵押在两个音节上,后一音节非重读音节,称女韵,也叫双韵,听起来或轻快,或幽婉。如:lighting,fighting; motion,ocean; wining,beginning.

看下面一节诗:

I am coming,little maiden,

With the pleasant sunshine laden;

With the honey for the bee,

With the blossom for the tree.

前两行押女韵,后两行押男韵。

也有不少英文诗是不押韵的,不押韵的诗称无韵诗或白体诗(blank verse)。多用在戏剧和叙事诗中。莎士比亚的戏剧和弥尔顿的Paradise Lost都是用blank verse写成的。 押韵的诗叫rhymed verse。无韵诗不同于自由诗。无韵诗虽不押韵,但是有固定节奏,以扬抑格五音步最常见。自由诗节奏不固定,如同白话。

二、英诗的结构形式(verse scheme)

不同时代的英诗有不同的节奏模式和押韵模式,并作为构建诗歌的途径而被人们所接受。这些传统的诗歌结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无韵诗(blank verse)不押韵,主要韵格是五步抑扬格之外,在定型格律诗中,就一首诗或一个诗节来看,有对句(couplet)、三行体(triplet)、四行体(quatrain)、六行体、八行体、九行体(spenserian stanza)、十四行诗(sonnet)等。一般四行、八行的最多。在行数方面,主要是偶数行,也有奇数行。与中国的绝句、律诗相比,中国绝句四行一首,律诗八行一首,而英诗一首却包含许多诗节,四行、八行一首的较少。押韵的情况也随着形式不同而多种多样。

下面介绍几种英诗比较常见的结构形式:

1.十四行诗(Sonnet),源于中世纪民间抒情短诗,十三、十四世纪流行于意大利,意大利彼特拉克(Petrarch)为代表人物,每行十一个音节,全诗一节八行,加一节六行,韵脚用abba,abba,cdcdcd(cdecde)。前八行提问,后六行回答。

后来,怀亚特(Thomas Wyatt)将十四行诗引入英国,五音步抑扬格,全诗三个四行一个两行,前三节提问,后两句结论。斯宾塞(Edmund Spenser)用韵脚 abab,bcbc,cdcd,ee。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用韵脚abab,cdcd,dfdf,gg,称为英国式或莎士比亚式。

2.打油诗(Limericks):通常是小笑话甚至是胡诌,一般没有标题也无作者姓名,含有幽默讽刺性,常运用双关,内韵等手法。每首诗五个诗行,押韵为aabba,格律以抑扬格和抑抑扬格为主。

There was a young lady of Nigger

Who smiled as she rode on a tiger;

They returned from the ride

With the lady inside,

And the smile on the face of the tiger.

3.无韵体(Blank Verse):五音步抑扬格,不押韵诗体,如华兹华斯的There Was a Boy

Across the watery bale,and shout again,

Responsive to his call,with quivering peals,

And long halloos,and screams,and echoes loud.

Redoubled and redoubled: concourse wild

Of jocund din!…

4.自由诗(Free Verse):现代诗中常见的体式,长短不同的诗行存在于同一首诗中,不讲究押韵与格律,只注重诗歌所表达的意象和传递的情感。美国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草叶集(Leaves of Grass),就采用此格式。

三、英语格律诗的翻译

诗是内容与形式高度融合的有机统一体,诗借形以传神,失其形即失其神。因此,译诗不仅应准确传达原诗的内容,也应在符合现代汉语内在规律的前提下,尽可能相似地模拟原诗的形式,也只有尽可能相似地模拟原诗的形式,才能较为圆满地传达原诗的内容,再现原诗的风格和神韵。英语格律诗的形式,包括体裁、结构(分节、分行的格式,节数与行数等)、节奏和用韵(或不用韵)这四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节奏。是否有意识地运用节奏单位来建行,是白话格律体译诗与自由体、半自由体译诗之间的主要区别。其次,它们之间的区别也表现在用韵上,即是否保持原诗的韵式。下面,就对节奏和韵式两个问题分别加以阐述。

节奏是英诗格律的第一要素。无论是各行音步数一致(例如每行都是四音步,或每行都是五音步)还是有规律地变化(例如单数行四音步,双数行三音步),读起来都是节奏分明,疾徐有致。而自由体、半自由体译文的最大缺陷便是不讲节奏,诗行长短、顿数多少都毫无规范,也不受原诗制约,结果往往是:原诗整齐匀称、往复回旋的节奏,到了译文中便脱腔走调,音律全非。

既然要求译诗尽可能相似地再现原诗的节奏,那么,能不能亦步亦趋地模仿英诗音步的抑扬、扬抑、抑抑扬、扬抑抑等格式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这些格式不符合汉语本身的规律和特点,勉强移植也无法成功。而“顿”或“拍”或“音组”则是现代汉语口语的基本节奏单位。这就是说,我们的日常口语都是由“顿”所组成,通过“顿”的排列组合而形成节奏。其中以二字顿和三字顿最为常见,一字顿和四字顿较为少见(四字顿的最后一字多为助词,例如“绿油油的”)。既然如此,用汉语的顿(拍、音组)来代替英诗的音步,使译诗每行的顿数与原诗的音步数相等,并对二字顿和三字顿(以及少数场合下的一字顿、四字顿)做出适当的配置,就可以在符合现代汉语规律的条件下,在诗行节奏上获得与原诗尽可能相似的效果。

在英诗汉译中不以顿(拍、音组)为节奏单位,而以音节(汉字)为节奏单位,是否可行呢?“五四”以来,在新诗创作和诗歌翻译中,曾有人试图把单音节汉字当做建行的基本节奏单位。这样的新诗被称为“方块诗”或“豆腐干诗”。朱湘先生在英诗汉译中,就曾尝试以汉语的音节代替英语的音节,如他所译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和华兹华斯的叙事诗《迈克》等,原诗每行都是十音节(五音步),他的译文每行也都是十音节(十个汉字)。而梁宗岱先生所译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则每行固定为十二音节(十二个汉字)。这种做法至今也还有人继承。然而这种做法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因为,英语诗行中的音节不是孤立存在而是组成音步的,而每一音步的音节数一般是固定的,这样,音节数的一致也就意味着音步数的一致,从而意味着节奏的整齐。而汉语口语中的顿(拍、音组)则往往以“意组”为基础,每顿的音节数并不是固定的,因此在现代汉语中,音节数(汉字字数)的一致未必意味着顿数的一致,也未必意味着节奏的整齐。

另外,平仄安排虽然已不属基本格律的范畴,但仍然是值得诗人和翻译家重视的一种驾驭诗歌语言的艺术和技巧。在一行之中,在互相邻近的各行之末,平声和仄声配置得适当,有利于诗句的和谐悦耳;配置得不适当,诗的音乐美便难免受到损失。因此,在翻译英语格律诗的时候也同样需要熟悉平仄,并在译文中尽可能做出恰当的安排。

说完节奏,再来看看韵式问题。格律体译诗要保持或大体保持原诗的韵式。有一些译者认为,如果原诗的韵式符合中国读者的欣赏诗歌的习惯,例如单数行不押韵而双数行押韵的xaxa型,又如联韵,即aabb型,那么在译文中便可以照原样不变。相反,像英诗中常见的交叉韵(abab型)和抢韵(abba型),与中国读者的欣赏习惯不符,因此在翻译时需要加以变革,变成中国读者习惯的样式(xaxa型或aabb型)。然而这种做法不是介绍英诗,而是同化英诗。译者的义务或责任,主要是让不能读原诗的读者知道原诗的内容究竟是怎样的,原诗的形式(包括韵式)又究竟是怎样的。通过译文来读英诗的中国读者有权知道英诗中有交叉韵和抢韵,也有权知道哪些英诗用的是交叉韵或抢韵。

翻译练习

练习一

Nothing Gold Can Stay

By Robert Frost

Nature’s first green is gold,

Her hardest hue to hold.   

Her early leaf’s a flower; 

But only an hour.       

Then leaf subsides to leaf.  

So Eden sank to grief,    

So dawn goes down to day.   

Nothing gold can stay.    

翻译提示

Nothing Gold Can Stay是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代表作之一。此诗于1923年写就,即于当年十月在《耶鲁杂志》(The Yale Review)上刊印出版,随后就被收录到弗罗斯特的一本名为《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诗集中。这本诗集还同时收录了弗罗斯特其他的名篇,如Two Look at Two、《雪夜林边驻足》(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等,而这本诗集也帮助弗罗斯特赢得了普利策诗歌奖。虽然这首精致的诗歌只有八行之长,但是仍然被视为弗罗斯特的最佳作品。

这首小诗揭示了一切真切而美好的事物最终定会消失的哲理,一切都是转瞬即逝的,浮世有的只是昙花一现的繁华。它同时也使用了独特的技巧来表现了季节的变化。其中有《圣经》的隐喻背景和惜时如金的生活态度,语言简练而语气多转折。采用严整的抑扬格三音步的节奏,读起来朗朗上口。两行押韵的形式构成常见的民歌或格言的体例。译文需注意要尽量体现原诗的节奏和音韵,还要注意双音节词和单音节词的错落,以求前者起兴、后者结束的特殊效果。否则就会落入赤裸裸地说教或孤零零地感叹,平淡而无味。

练习二

The Passionate Shepherd to His Love

By Christopher Marlowe (1564-1593)

Come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And we will all the pleasures prove   

That valleys,groves,hills,and fields,

Woods,or steepy mountain yields.   

And we will sit upon rocks,      

Seeing the shepherds feed their flocks,

By shallow rivers to whose falls    

Melodious birds sing madrigals.    

And I will make thee beds of roses   

And a thousand fragrant poises,    

A cap of flowers,and a kirtle      

Embroidered all with leaves of myrtle; 

A gown made of the finest wool     

Which from our pretty lambs we pull;  

Fair lined slippers for the cold,   

With buckles of the purest gold;    

A belt of straw and ivy buds,     

With coral clasps and amber studs;   

And if these pleasures may thee move, 

Come live with me,and be my love.    

The shepherds’swains shall dance and sing

For thy delight each May morning:    

If these delights thy mind may move,  

Then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    

翻译提示

克里斯托弗·马洛(1564—1593),文艺复兴时期英国重要的戏剧家、诗人,“大学才子派”中最杰出的一位。其无韵体诗剧形式对同时期的剧作家,特别是莎士比亚的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马洛对英国戏剧的贡献巨大,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戏剧的真正创始人,英国近代戏剧的奠基者。

这首《热情的牧羊人致心爱的姑娘》是一首浪漫美好的田园抒情诗,在翻译中要注意显示诗歌的抒情性、对话性和整体的田园风格。诗中的牧人以各种甜言蜜语劝说水边的仙子(nymph)与之同栖同游、双宿双飞,充满了无限的激情。这首诗与《当你老了》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对话性,叙述的口吻如同自己所爱之人就在眼前,然而叶芝的感情更加内敛绵长,低沉婉转,马洛则激情四射,热情洋溢。翻译的时候,要把握好诗的叙述基调。

诗人极力邀请并劝说自己心仪的姑娘来与其同住,诗情画意地描绘了想象中和爱人一起度过幸福的田园生活,展现着年轻的生命对尽享真爱的渴望。诗中大胆直接的情欲邀约一方面展现了牧羊人对异性的恋慕,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马洛认为韶光易逝劝世人及时行乐的主题。翻译中要注意表达这种意味。

具体来看,全诗共分为六节,每节四行,节内第一、二行押韵;第三、四行押韵,采用四步抑扬格的韵律形式。在翻译中,要尽量展现这样的形式。而且仔细观察,每节中又具体分为两部分,前两句紧密联系,后两句紧密联系,如果可以把每节前两句和后两句分别译为对仗的形式,效果也许会不错。

“Come live with me and be my love”反复出现,表达了诗人热烈和急切的情感,翻译时最好采用感叹句式。第一段的后两句出现了很多自然景观,如果只是单纯地罗列会显得比较乏味,如果把它们拟人化,或许会增加灵动感。第二段画面感非常强,翻译中要着力刻画四幅图景并将它们有机的联系成一个整体。同时不要忽视第一、二句和第三、四句的尾部押韵。第三段要注意翻译成中文之后每行的完整性和行与行之间的连贯性,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的差异,英语诗歌中一个完整的意群会跨越到两行,但译成中文后要自然流畅,符合中文的句式结构,不能将英语中割裂的句子保留到译文里来。同样,在翻译第四、五段的时候也需要注意类似的问题。诗中最后两节的后半部分重复出现,在翻译中也要注意它们细微的差别。第二次出现的时候语气应该更加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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