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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等边境保护手段和调控手段严重不足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基础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关税等边境措施加强对农业的保护是各国普遍做法。表27-8 主要国家关税水平(%)资料来源:根据WTO数据整理,从量税等复杂关税按WTO公式转换由于入世承诺,我国保有的关税等边境保护手段和调控手段已严重不足,我国实际上已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市场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之一。
关税等边境保护手段和调控手段严重不足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在基础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关税等边境措施加强对农业的保护是各国普遍做法。目前世界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为60%,而且大量采用较为复杂的关税形式。日本、瑞士、挪威等一部分农业竞争力弱、农产品净进口的国家关税总体水平高,关税高峰突出;美国、加拿大等农产品出口大国关税总体水平低,但需要重点保护的产品关税很高,关税保护针对性和有效性非常强。挪威、瑞士、日本、美国、欧盟、巴西、印度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分别为71%、85%、42%、11%、23%、36%和114%,最高关税水平分别达1062%、1909%、1706%、440%、408%、55%和300%。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分别对其9%、31%、12%和8%的农产品税目使用以数量和价格自动触发为特征的特殊保障机制。世界重要产品如大米、食糖、牛肉、猪肉、禽肉、豆油、乳制品的关税水平都非常高,最高税率往往高达数百上千。此外,各国越来越多地使用技术性和检疫性措施实施对农业的有效保护,其种类越来越多,标准日渐提高,程序日趋复杂,费用也不断增加。

表27-8 主要国家关税水平(%)

资料来源:根据WTO数据整理,从量税等复杂关税按WTO公式转换

由于入世承诺,我国保有的关税等边境保护手段和调控手段已严重不足,我国实际上已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市场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农业在入世过程中做出了重大承诺,取消了数量配额、许可证等所有非关税措施,保留的直接的进口调控措施仅限于关税和关税配额政策,农产品平均关税水平仅为15.2%,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关税形式单一,实施税率与约束税率同一;粮食(玉米、小麦、大米)、棉花、食糖和羊毛进口实行关税配额管理,除食糖配额内关税为15%外,其余多数为1%,配额外关税最高为65%。我国现有的农产品关税水平、结构和特点,使得我国农产品进口调控的政策手段和未来空间受到很大约束,也使得我国承受关税进一步削减的余地极小。

表27-9 中国主要配额产品关税及数量

资料来源:中国进出口税则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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