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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内生志愿组织培育的成都模式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居家养老”已成为社会养老的主流趋势。目前,成都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还不够发达,现有的社区组织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尤其是社区老龄人的基本需要。按照民政部的要求,今后,社区内生志愿者要占社区人口的10%,而现有成都市社区内生志愿者人数远远低于这个比例。有97.26%的受访老人表示迫切需要社区志愿组织上门帮扶服务,而他们对目前以“小兰”志愿服务社为代表的社区内生志愿组织服务的满意度只有66.67%。
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内生志愿组织培育的成都模式_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 以“小兰”志愿服务社的孵化与培育为例

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加剧了社会转型,传统的自然村已被打破,“村里人”正日益成为“社会人”、“社区人”。在这个背景下,城市街居就成了对涉农社区的“社会人”、“社区人”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最重要载体。鉴于现有的涉农社区组织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尤其是日益增多的社区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现实需要,城市政府应积极孵化与培育以志愿服务组织为基础的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积极引导其实现市场化、组织化、制度化、法人化、品牌化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社区非营利组织便民服务”为“抓手”,加快社区服务型治理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一、“居家养老”背景下涉农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现状

当前,随着涉农社区居民老龄化人口的日益增多,现有的街居服务远不能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尤其是在我国已整体进入“老龄”社会的时期,传统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养老需要。目前,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人,老龄化率为11.6%。[15] 截至2009年年底,上海市有“空巢”老人92.21万人,约占市籍空巢老人总数的29.2%,其中独居老人达到了18.87万人。[16] 老年人口基数增大、高龄老人比例高、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是目前我国老龄工作面临的严峻现实。目前,“居家养老”已成为社会养老的主流趋势。所谓“居家养老”就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便民服务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让老人安度晚年的重要举措。

由于社区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元,“社会养老”在很大程度上就要以“社区养老”的形式让街居承担。目前,包括成都市在内,全国一半以上的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每年都以超过10万的人数同比增长,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传统的社区组织形式已无力承担包括居民居家养老在内的各种社会需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党和政府应“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17]。因此,应积极孵化与培育以志愿服务组织为基础的社区非营利组织,加快实现社区内生社会组织的市场化、组织化、制度化、法人化、品牌化,努力实现“社区内生非营利组织法人化运作”与“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社区服务”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目前,成都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还不够发达,现有的社区组织还不能满足社区居民,尤其是社区老龄人的基本需要。按照民政部的要求,今后,社区内生志愿者要占社区人口的10%,而现有成都市社区内生志愿者人数远远低于这个比例。成都市民政局的相关资料显示,成都市主城区老龄人口的比例占总人口的15%~20%。据成都市成华区老龄委办公室和成都理工大学社区研究中心联合进行的成华区10个社区500位老人需求调查的问卷显示:96%的老人选择在社区居家养老,且最希望得到上门做家务、聊天解闷等服务。调查发现,老年人对于社会服务需求很多,排在前几位的主要有人上门做家务(130人)、聊天解闷(90人)、开通老年人服务热线(85人)、家庭病房服务(79人)、陪同看病(73人)、日常购物(66人)、法律援助(58人)、旅游服务(56人)、送饭服务(28人)。另受成都高新区芳草街办的委托,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国第六次社区人口普查研究生志愿服务队在蓓蕾社区随机进行的人口普查和治理整顿资料表明,该社区55岁以上老人约占整个社区人数的28.87%,其中老人夫妻占18.03%,独居老人占4.42%。这样,蓓蕾社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与子女居住在一起的老人家庭,约占被访社区家庭总数的32.45%。有97.26%的受访老人表示迫切需要社区志愿组织上门帮扶服务,而他们对目前以“小兰”志愿服务社为代表的社区内生志愿组织服务的满意度只有66.67%。由于像蓓蕾社区这样老龄化严重的社区在成都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而在城市社区大力孵化和培育以志愿服务组织为主体的社区内生非营利组织,对于有效破解社区老人居家养老的困境和为社区居民提供其它方面的便民服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以高新区、成华区、武侯区、锦江区为主体,成都市在系统性调查、统计、分析社区老人居家养老需求的基础上,以建立和完善“日间照料站”为抓手,着力推动敬老院和社区一体化建设,初步构建起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成都市养老保障体系。

第一, 完善了“居家养老”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支撑体系。为适应老人居家养老的形式,破解我国当前社会养老的现实困境,2008年1月29日,由全国老龄办牵头,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2008]4号文件),该文件成为指导全国居家养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四川省老龄委据此向各市州、各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川老委办[2008]20号文件)。为满足成都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提高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水平,成都市专门出台了《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成都市委、市政府根据全国老龄办、四川省老龄办有关文件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09〕4号)精神,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09]15号文件)。省老龄委[2008]4号文件和成办发[2009]15号文件从不同侧面明确规定了,发改、民政、财政、卫生、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建设、教育、地税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分别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规划、社区服务、资金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困难老年人救助、服务就业及培训、服务设施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税收减免等工作内容。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牵头单位,老龄办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好相关问题,提出推动和改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做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工作。成办发[2009]15号文件还从全面推进居家服务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推进居家养老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成都市各区县(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出台了各具特色的《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各街居也相应制定了自己的实施办法,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还因地制宜创造出了不少“自选动作”。 这样,成都市就形成了一整套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居家养老政策支撑体系。这一系列政策不仅成为成都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指南,还从根本上奠定了成都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理论基础。

第二,以健全日间照料站为“抓手”,以敬老院与社区一体化为基础,不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长期以来,政府一度养老服务的把重点放在以供养“五保”老人为主体的敬老院建设上面,以对鳏寡孤独的集中供养为主要形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面对社会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和老人对社会服务的新需求,成都市委、市政府逐步认识到了依托社区进行居家养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民政部近年提出,要加快推进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发展,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18] 实际上,居家、社区和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应是互为补充的系统工程。所谓“日间照料站”,全称应是“社区老人日间照料站”,又称“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规模小的称“社区老人照料室”,一般是指出于公益目的在白天对社区老人提供饮食、娱乐等日常服务的照料场所。就成都来看,日间照料站一般是依托社区或敬老院运行的。成都市金牛区把为生活困难的孤寡和高龄空巢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纳入了“惠民行动”,大力改造扩建敬老院和老年服务中心,为全区1050名空巢老人集中提供了护理、家政等服务项目。锦江区在全区所有街道都展开了居家养老服务,筹建了多个社区日间照料站,不仅对特困老人提供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还通过青年志愿者结对子、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老人提供家政、精神慰藉等服务。现在越来越多政府投资的公办敬老院也打破了封闭集中型养老的传统模式,以日间照料站的形式向周边社区老人提供低偿的白天照料服务。位于成都成华区北湖附近的同乐敬老院就是一个将敬老院和社区融为一体的地方,只要生活能够自理的敬老院老人,拿着门卡就可以出去到社区活动,而社区的老人也可以经常到敬老院看书下棋,一些社区老人白天的衣食住行可以在敬老院中得到解决,晚上又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19] 日间照料站让敬老院和社区融为一体,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托养照料服务,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第三,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养老”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社区敬老院和其它社区养老设施的投入和改造力度。多项调查显示,成都市有很多敬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设施落后、残缺不全,在四川大学社区治理研究中心对高新区部分街居的调查以及成华区老龄办和成都理工大学的联合调查中,老人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社区服务网点缺乏,公共活动场所、健身场所不多,而这些都是居家养老中老人急切需要的基础配套设施,必须由政府进行投资。为了更好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金牛区将以区敬老服务中心为平台,成立金牛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街道办和社区将分别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同时,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孤老、行动不便、子女不在本市居住的空巢困难老人和困难高龄老人、家庭无劳动能力的残疾困难老人等提供生活照料、配送就医等方面的服务。仅政府购买服务这一项,金牛区就将投入100万元,有1042名涉农老年人将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的润泽。[20] 武侯区在实施政府购买家政公司的“居家养老”服务外,还在玉林街道投资近70万元打造顶级老人乐园。

第四,积极培育、引导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创新政府低偿购买志愿组织助老服务机制。早在2006年11月,成都市武侯区正式出台的《特困老年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居家养老的政府买单”模式,首次将照顾区内特困老人生活的经费,列入了该区、街办两级财政预算。武侯区晋阳街办金雁社区建立起“独居老人爱心服务站”,成立独居老人爱心志愿者服务队,建立“一天一个电话,三天一见面,定期拜访”的巡访跟踪制度,落实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位“空巢”老人都有人照看;对年龄大的、身体状况不好的特困独居老人,还实行一对一的服务。[21] 成华区创办了“彩霞助老服务社”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由政府组织失业人员进行养老技能培训,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的形式安排到特困老人家庭从事养老服务,这种“一举两得”的办法,既提供了再就业岗位,又使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得到了帮助,实现了“一种岗位,两种关爱”。[22]

课题组在大量问卷调研、实践追踪和资料梳理的基础上,总结出了成都市依托社区,以日间照料站为“抓手”,孵化培训社区内生助老服务组织的基本架构和实施路径如下:

图5.1 成都市社区内生助老服务组织的基本架构和实施路径

成都市在积极孵化与培育以志愿服务组织为主体的社区非营利组织,实现社区内生非营利组织市场化、法人化、品牌化的过程中,以高新区芳草街办孵化、培育“小兰”服务社的典型案例对城市街居培育社区内生志愿服务组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成都“小兰”志愿服务社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以志愿帮扶社区“空巢”老人而闻名全国的成都“小兰”志愿服务社是在成都高新区芳草街道“小兰”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2007年6月30日,“小兰”志愿服务队在蓓蕾社区成立。该服务队是2006年1月由蓓蕾社区原主任赵志群倡议,由小兰服务队队长兰廷伍因帮扶5位空巢老人发起,后在高新区指导下,以兰廷伍的姓氏正式命名成立的“芳草小兰志愿者服务队”。2007年9月,成都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以成高社发[2007]141号文件的形式,在整个高新区推广“小兰”服务社的助老模式,进一步推进社区老人居家养老工作。三年多来,“小兰”由1人变多人,帮扶的老人由几人变成100余人。他们的辛勤劳动、奉献和善举,在得到社区老人的认可、赞扬的同时,也获得了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的好评。《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成都日报》《华西都市报》和《成都商报》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了他们的感人事迹。“小兰”已形成了一个以照顾“空巢老人”为特色、队伍相对稳定的知名社区内生志愿服务组织,并初步建立了一套常态化的管理机制。

第一,“小兰”以服务“空巢老人”为特色,形成了一个由14-16人组成的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组织。

第二,建立起了比较成熟的日常管理运作机制。蓓蕾社区落实了两名专(兼)职人员管理“小兰”,与“小兰”成员一道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把“小兰”帮扶老人的志愿活动纳入社区常态化管理。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即在周一召开例会,收集“小兰”一周帮扶老人的情况,掌握整个帮扶对象动态。每次例会,卫生服务站的医生、社区领导都要出席会议。

第三,制定了“小兰”服务社的日常考评机制。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小兰”服务社共同议定了“小兰”志愿服务活动的考评机制。服务内容确定为3大项15个子项。每个子项都有明确考核标准,每月每名志愿者领取考核表一张,相应项目的考核章由被帮扶的老人掌管,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由被帮扶的老人签章,月末由“小兰服务社”负责人审定汇总,据此发放劳务津贴。

第四,以“星级小兰”评选为“抓手”, 创新服务激励机制。为促进小兰队员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做好帮扶老人工作,社区在办事处的支持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星级小兰”评选活动。社区通过“小兰服务质量调查表”等5个项目的调查,再由芳草7个社区负责老龄工作的专干到帮扶老人家中寻访,最后综合被帮扶的老人、社区专干和小兰服务队考勤等三方打分的结果,评出三星、二星和一星“小兰”,并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五,开展全面技能培训。借助市民学校和工作例会等机会,社区对“小兰”队员进行职业道德、服务技能、医护救助和老年心理等知识的培训,要求“小兰”掌握多方面的服务技能,更好地为老人服务。

由于街居僵化的管理体制和“小兰”服务社自身运作机制的落后,遂造成了“小兰”一直没有茁壮成长起来。“小兰”服务社传统运作模式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街居对“小兰”服务社没有一个清晰的发展定位科学规划;街居对“小兰”助老一度进行财政包揽,“小兰”习惯了对街居的依赖,缺乏危机感和自身发展的动力;街居对“小兰”培育和发展的职责不清;“小兰”自身也缺乏科学的管理和机制创新。

目前,“小兰”服务社存着规模小、经费少、人数不足、结构不合理,服务对象单一,队员待遇低,缺乏基本的权益保障等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小兰的发展和社区居家养老的进一步完善。具体来说:

第一,“小兰”服务社规模小、人数少、队员流失现象严重。“小兰”自2007年6月成立以来,一开始仅有队长兰廷伍一个人,队员最多时16人,最少时仅有9人,三年里流失了6名业务熟练的小兰队员。现仅有的14名“小兰”女性队员根本无法满足社区老人居家养老的基本需求。

第二,“小兰”服务社运行经费少。服务社的运行主要依靠办事处每月拨给的1000元工作经费。为了调动“小兰”的积极性,服务社几乎把每月1000元的下拨经费全都返给了待遇低的“小兰”队员。

第三,“小兰”队员年龄偏大、性别单一,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工作技能有待提升。服务社现有“小兰”队员14名,全为女性,平均年龄47岁,最大的60岁,最小的35岁,她们的文化程度基本是初中,只有一名为大专在读,这些队员全部系下岗女工和失地农转非居民。

第四,“小兰”队员服务对象单一,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自“小兰”成立队员从事的志愿服务几乎全都是照顾“空巢”老人的工作,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技术、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五,“小兰”队员整体待遇偏低,缺乏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每位队员每月做1~2家无偿帮扶空巢老人和1~2户低偿助老户,月平均待遇在600元左右,没有基本养老、医疗保障。

第六,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小兰”自身发展规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的扩大都没有跟上去,社区居民对“小兰”的知晓度并不高,约有25%的芳草居民并不知道“小兰”;在被访的“被服务对象”中,约有20%的被帮扶“老人”对“小兰”的服务“不满意”。 这些现象与新闻媒体一度对“小兰”大肆渲染而形成的“小兰”闻名全国的情势很不相称。

三、以小兰服务社为突破口,加快涉农社区志愿组织的培育

联合课题组在广泛问卷调研和深度访谈后认为,在社区居家养老已成为社会养老的主流趋势和社区养老普遍存在着志愿服务短缺的困境下,社区必须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加快“小兰”志愿服务社培育的力度。在坚持志愿性和服务性的前提下,“小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走市场化、法人化的非营利组织的运作道路,并以“小兰”服务社的孵化与培育为“抓手”,大力孵化、培育社区新兴社会组织,使社区内生社会组织成为弥补政府服务不足的非政府组织力量和促进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的生力军。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联合课题组认为,当前要实现“小兰”服务社在孵化、培育过程中尽快走向市场化、品牌化、法人化运作的道路,首先要把“小兰”定位在街办层面上进行有效运转,在保留并扩大蓓蕾社区“小兰”服务社的基础上,建议以街道社区办为中心,在芳草街办事处设立“社区新兴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把“小兰”服务社纳入到街办“社区新兴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来管理,由街办和“社区新兴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小兰”进行日常指导与监督,以便于“小兰”服务工作在整个街居范围内顺利开展,并以“小兰”服务社的培育整合社区的便民服务。在此基础上,以助老服务为基础,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逐步把“小兰”服务扩大到助老、物业管理、维修、清洁、文明劝导、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等所有的社区便民服务上面。具体情况见图5.3:

图5.3 “小兰”服务社改进模式结构图

在把“小兰”服务社从囿于蓓蕾社区发展的瓶颈中解放出来,基本理顺“小兰”服务社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关系,不断扩大“小兰”服务社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在街办和街道“新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积极推动下,以蓓蕾社区“小兰”服务分社整合社区便民服务为典型,积极稳妥地把“小兰”服务社的市场化、品牌化、法人化运作模式,以“小兰”服务分社的方式扩大到其它相关社区,打造整个芳草街道便民服务的“小兰”品牌。同时课题组既考虑到了小兰服务的就近性、便民性,也考虑了便民服务的资源整合,故并不是主张在每一个社区都设置“小兰”服务分社,而是在立足蓓蕾社区“小兰”服务分社的基础上,在近年以“紫薇花”家政服务社解决失地农民创业、就业有很好基础的紫薇社区按照“小兰”服务社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运作模式改造“紫薇花”家政服务中心。同时,结合神仙树社区正在推进的“一站多居”模式和神仙树别墅区居民服务需求的高档型与专业性,积极筹划以满足神仙树社区居民基本需求为导向的“小兰”服务社神仙树分社。这样,在街办、街道“新社会组织孵化器”、“小兰”服务社的孵化与推动下,芳草街办就构建起了“‘小兰’服务社主导社区便民服务的政策制定、协调与指导、考核与监督,而小兰服务分社具体承担周边社区便民服务”的法人化运转格局。目前,经过联合课题组规划、设计与试点,“小兰”服务社正按照如下的模式进行科学管理和有效运行:

图5.4 “小兰”服务社运行结构图

结合课题组对“小兰”孵化与培育的基本思路和实施路径,我们认为芳草街居应从如下九个方面进一步加快小兰志愿服务社培育的力度,加快“小兰”市场化、法人化运作的步伐。

1.进一步加强“小兰”服务社在社区居民中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知晓度

应从“小兰”的历史、成绩、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方面以展板和宣传单的形式在芳草街辖区和周边社区进行宣传,扩大“小兰”在芳草街及其周边居民中的影响,提高居民对“小兰”的知晓度,并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居民对“小兰”服务的真实需求。

2.进一步扩大“小兰”的队员规模和服务对象

随着中国逐步进入老年化社会,社区空巢老人将会越来越多,“居家养老”已成为一种社会趋势。而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居民对社区认同度和归属感的增强,他们对社区志愿组织的便民服务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现有的14名“小兰”队员已远不能满足芳草街居民日益增长的各种服务需要。首先,要立足做好服务“空巢”老人这个品牌,不断扩展无偿、低偿帮扶老人的人数,将符合条件的年满70岁且子女不在芳草辖区居住的空巢、双残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老人全部纳入无偿、低偿帮扶服的对象与范围。其次,建立适合老人居家养老的社区老人日间照料站(室),将子女白天不在身边且经济能力还可以的老人,自愿集中在社区日间照料站(室),让“小兰”白天为老人提供两餐、医疗、读报、聊天和文体活动等服务,为他们提供一个与同龄人交流及活动的平台;晚上老人再回到他们自己熟悉的环境。这样做既解决了老人的精神需求、生活照料和出现意外时的及时救助等问题,又让老人不用离开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便可舒心养老。最后,逐步把“小兰”帮扶老人的范围与服务对象扩大到整个高新区和芳草街周边的武侯区、青羊区的一些街居老年居民区。

3.进一步扩大“小兰”服务的内容与范围,不断增强小兰自身的造血功能

在把“小兰”志愿服务立足整个芳草街居的基础上,尽快争取把服务覆盖整个成都“一圈层”街居,把“小兰”的服务内容从单一的帮扶“空巢老人”、残疾人,扩大到幼儿托管、家教服务、清洁工、钟点工、心理咨询、健康按摩、陪聊疏导等社区居民的多种需求上来。课题组在帮助“小兰”服务社打造助老、托老的品牌,强化传统无偿、低偿助老服务的基础上,还为“小兰”服务社规划了“社区老人日间照料站”(日托所)等新项目,目前已从街道办事处获得了7万余元的房屋租赁与装修改造工作。按照课题组的规划,下一步将以蓓蕾社区为试点,把社区的助老、托老、文明劝导、社区清洁、院落规范化管理等便民服务都纳入到“小兰”服务社的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中。

4.积极挖掘、引进、培育有爱心、懂经济、会管理的非营利组织专业人才

在街居的指导、监督下,建立、健全“专家”负责的“小兰”法人化管理与运行机制,在保持公益性的前提下,实现“小兰”运作的法人化、组织化、制度化与市场化是未来工作的方向。对此,联合课题组专家与街办主要领导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走访工作,仅对拟定人选的专访就不下8次,最后街道办事处与联合课题组从人品、能力、经验以及与“小兰”服务社“渊源”等多方面考虑,街办主要领导在多次到原“小兰”服务社发起人、蓓蕾社区原居委会主任赵志群老师家拜访后,终于请出了赵老师再次“出山”,承担起“小兰”服务社的领导工作。

5.加大对“小兰”孵化与培育的经费支持力度

虽说办事处给予了大力支持,但由于小兰服务社才刚起步,自身“造血”功能还很弱,许多设想都无法实施,随着“小兰”队伍规模化和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区政府和街道加大对小兰的经费投入。课题组建议对“小兰”运转、培训和业务扩展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每月不少于6000元。在确定“小兰”服务社主要负责人后,芳草街办事处主要领导把“小兰”服务社的管理权限提升到街道办事处层面上来,并为“小兰”服务社建立了专门的“账户”,为“小兰”服务社的法人化自主运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建立、健全“小兰”队员的社会保障和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小兰” 队员收入整体偏低,又没有社保、医保,这是留不住优秀“小兰” 队员和队伍一直不上规模的重要原因。课题组建议,可以根据“小兰”队员在“小兰”服务社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年限和群众的满意度,逐步为队员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

7.进一步完善对“小兰”服务的培训、考评与激励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小兰”队员专业化培训的广度和程度,不断扩大“小兰”队员的服务内容与服务范围,提高“小兰”队员的服务质量。按照“公益导向”、“服务导向”、“市场导向”、“顾客导向”的基本要求,完善对“小兰”服务的绩效考评机制,健全“小兰”服务对象评议与小兰服务社组织考核相结合的“上评下议”评估新机制。

8.不断增强“小兰”自身的造血功能

各社区在做好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居民自治活动的基础上,要抛弃“等、靠、要”的传统思维,本着公益化、市场化、便民化、法人化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地发展社区经济,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为孵化与培育“小兰”和其它社区组织积累必要的经费。

9.进一步加强在社区新兴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过程中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按照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两新”’组织全覆盖”的要求,要加强街居党组织对包括“小兰”服务社在内所有社区新兴社区组织的引导、领导与整合,适时在条件成熟的“小兰”服务社等新兴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区组织,尤其是社区新兴社会组织的全覆盖。

10.把对“小兰”的培育同开创社区居民的创业与就业有机结合起来

“小兰”的发起就是源于当时蓓蕾社区负责人力图解决社区失地农民和下岗工人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而目前,对“小兰”服务社的孵化与培育实际上是街居在培育新兴社会组织过程中进行的大胆创业,而这种创业与再创业也是为了在当前利益冲突、社会矛盾尖锐激化的背景下,有效解决就业问题,实现社区居民创业与就业良性循环的过程。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转型急剧加快,传统的“单位人”正日益成为“社会人”、“社区人”,而社区也就成了为“社会人”、“社区人”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最重要载体。社会日益老龄化和居家养老等现实问题要求我们应积极孵化与培育以志愿服务组织为基础的社区非营利组织,逐步引导和培育社区内生志愿组织走向市场化、法人化、品牌化的道路。成都市孵化与培育“小兰”志愿服务社的案例,进一步揭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大力孵化培育社区内生志愿组织,推动社区新社会组织公益化、市场化、法人化,实现社区自组织法人化运作机制与政府财政购买服务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注释】

[1]参见林立公:“试论两新组织党的建设”,《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5期。

[2]“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在新社会组织展开”,http//www.gov.cn,2009-09-16。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1页。

[4]《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95页。

[5]参见启民、兴余、王新庆等:“丹景山镇重建算出一条新路”,《成都日报》,2008年8月28日。

[6]“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人民日报》2010年6月21日。

[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载《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966页。

[8]《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7页。

[9]《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28页。

[10]《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7页。

[11]参见《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37号。

[12]参见李影:“邛崃市油榨乡马岩村探索‘三步量分法’民主管村模式”,《成都日报》,2009年8月12日。所谓“三步两分法”是指,第一步根据实际情况,村两委和议事会印制了《马岩村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征求意见表》,由村两委干部和村议事会成员组成工作组,深入每家每户,就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一户一表”征求意见;第二步,哪些项目该实施,哪些项目暂时不具备实施条件,村议事会召开议事大会,对40个项目逐条进行修改完善和表决,采取民主决策量分来决定;第三步,经民主决策,确定哪些项目应先上马、哪些项目可延后实施,即“排序倒置”量分的方式确定其先后顺序。

[13]参见蒲江县统筹委:《蒲江县“一张图,四个三”机制扎实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研究》,2009年第29期。

[14]参见胡象伟:“大事小事咱村民说了才算,一分一毫咱们村民决定咋用”,《成都日报》2010年4 月14日。

[15]参见民政部:“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53亿,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的养老体系迫在眉睫”,《人口导报》2009年3月31日。

[16]参见刘力源:“申城三成老人‘空巢’”,《中国消费报》,2010年8月23日。

[17]参见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6-27页。

[18]民政部:“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到1.53亿,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的养老体系迫在眉睫”,《人口导报》,2009年3月31日。

[19]参见肖刚:“日间照料站:成都最‘老’城区尝试养老新模式”,《成都商报》,2010年7月23日。

[20]参见张婷婷:《金牛区社区救助网络惠及困难群众》,《成都日报》2007年4月9日。

[21]参见赖晓莉:《全省首创,成都武侯居家养老服务政府买单》,《成都日报》2006年11月5日。

[22]参见李影:“成都‘夕阳’别样红”,《成都日报》,200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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