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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贫困线法

时间:2022-03-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在美国,贫困线实际上有两种,即除了官方贫困线以外,大多数专家使用中等收入的50%作为贫困线。美国1985年标准家庭官方贫困线收入标准为10 989美元,只相当于中等家庭收入的33%。当年官方公布的贫困人口数是3310万,若按相对贫困线来划分,则这个数字将接近5 000万人,也就是说,不到5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穷人[4]。
国际贫困线法_中国转型期城市贫困与社会政策

国际贫困线法是将社会平均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贫困线,凡是收入高于这一比例的人就不属于贫困人口,收入低于这一比例则属于贫困人口。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和贫富差距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国际贫困线法作为贫困线不管在收入水平还是贫困人口数量上都要比绝对贫困线高得多。例如在美国,贫困线实际上有两种,即除了官方贫困线(恩格尔系数法)以外,大多数专家使用中等收入的50%作为贫困线(即相对贫困线)。美国1985年标准家庭官方贫困线收入标准为10 989美元,只相当于中等家庭收入的33%。若相对贫困线收入与中等家庭收入比率按50%计,则相对贫困线应为16 650美元,比官方贫困线收入的125% (13 736美元)还高出21%。当年官方公布的贫困人口数是3310万,若按相对贫困线来划分,则这个数字将接近5 000万人,也就是说,不到5个美国人中就有1个穷人[4]。正因为国际贫困线采用相对贫困定位,再结合我国当前城镇社会的收入结构特点,所以用来对当前中国城镇相对贫困群体的规模进行测算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按照国际贫困线的定义,凡是收入不到平均收入50%的人就属于贫困人口,因此国际贫困线实际是确定了一个社会的低收入群体。由于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50%的人既包括绝对贫困人口也包含了非绝对贫困人口,所以要确定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实际上就是去除绝对贫困人口。这样,贫困线实际上是由两条线组成:国际贫困线只是确定了相对贫困的上线,下线是绝对贫困线。如果以低保线作为城镇相对贫困的下线的话,那么采用国际贫困线法确定相对贫困人口规模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低于社会平均收入50%的人口数(国际贫困线)

-低保人口数(绝对贫困线)=相对贫困人口数

假设我国目前按收入划分的阶层结构是一个金字塔的话,那么通过采用国际贫困线和低保线就可划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的关系图如下:

图2-1 相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示意图

由图2-1可知,相对贫困人口的规模取决于低保线与国际贫困线之间差距有多大。由于国际贫困线(社会平均收入的50%)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值,因此相对贫困人口的规模取决于低保线覆盖的人口。低保线覆盖的人口越多,那么相对贫困人口越少,反之亦然。以下是2005年到2008年36个大中城市低保标准与人均收入的比值(见表2-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人均收入的比值又被称为收入替代率,对于一个完全依靠低保金生活的家庭,收入替代率是反映其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差距的重要指标。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2005—2008年间36个大中城市的收入替代率大部分在20%左右,这与国际贫困线标准(社会平均收入的50%)相差甚远,或者说低保线与人均收入的50%之间尚有30%左右的差距。由此可以说明,我国当前城镇应当存在一个规模庞大的相对贫困人口。由于我国的低保救助标准多年来一直没有显著提高,而人均收入却在不断上涨,因此我国城镇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应该是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从上表也可以看出,2005年到2008年间大部分城市的收入替代率都呈下降趋势。例如,天津从2005年的0.3下降到2008年的0.23,上海从2005年的0.39下降到2008年的0.16,宁波从2005年的0.33下降到2008年的0.15。如果低保标准的调整不跟上人均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话,相对贫困人口的规模还会不断扩大。

表2-1 2005-2008年36个大中城市低保标准与人均收入比值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人均收入数据来自国研网统计数据库(Drncet Statitistical Datebase System)、低保标准部分数来自民政部救灾救济司。表中凡是低保标准是区间的都取中值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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