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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作家收入“落差”浮想……

时间:2022-05-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外作家收入“落差”浮想……福布斯公布的最新一年度的全球作家最高收入排行榜引发我浮想联翩……但是探究一下中外作家收入“落差”的原因,倒也是颇堪玩味的。因此,中外作家的收入出现的“落差”,既有中国作家本身面对大众的审美新需求而自身的创造力、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出版流通等整个产业链对原创者的利益缺少保护的原因……

中外作家收入“落差”浮想……

中外作家收入“落差”浮想……

福布斯公布的最新一年度的全球作家最高收入排行榜引发我浮想联翩……

首先我发现,没有一位中国作家能够位列前10名。进入上年度的所谓“中国富豪榜”的作家,其收入跟国外同样名列前茅的作家一比,简直就是“小儿科”了。你看,外国收入最高的作家詹姆斯·帕特森,全年收入为7000万美元;中国2009年收入最高的作家郑渊洁为2000万元人民币。再看第二名,外国作家为蒂芬妮·梅耶,收入4000万美元;中国名列“富豪榜”第二的郭敬明为1700万元人民币。如果再把美金折换成人民币比较一下,“落差”就不是一点点了。至于去年排在“中国作家富豪榜”第10名的石康收入为300万元人民币,这还能称为“富豪”吗?即使在中国也就是一个小老板的收入而已。因此,我们不要错以为中国作家的日子都很好过,把全中国收入最高的10位作家“拎”出来看,也不过如此,更不用说跟老外去比比了。一个麦家所谓的“千万稿酬”的传闻,就已经让很多人眼睛瞪得像乒乓球了。其实,真是少见多怪。更多的作家纯粹靠稿酬,恐怕连稀粥也喝不饱的。

当然我们不必为此而自卑,由此而断定中国作家的文学创造力不如外国作家。这里有非常复杂的因素。但是探究一下中外作家收入“落差”的原因,倒也是颇堪玩味的。

先说作家自身的因素。收入高的作家当然不能说其作品艺术水准也是最高的,很多带有人文探索和内涵的优秀作品,未必能带来很高的版税收入。一些“小众”的作品出版甚至要靠社会文化基金的支持。但作家要想收入高,其作品必须畅销,这是无可置疑的。而畅销也就必然是通俗的,不通俗无法为大众所接受。通俗并不意味着就是低俗、恶俗。你看那些收入最高的前10位外国作家,第一号收入大户是惊悚推理作家詹姆斯·帕特森,而10位作家中,悬疑玄幻类作家占了7席。这类作品或许没有复杂的人文内涵,不承担任何“教化”功能,但也不会“坏人心术”。它就是让读者获得一种纯粹的阅读快感和愉悦。创作这类作品,也不像我们有些人认为的,要比创作所谓的“纯文学”作品更容易。其对作家的想象力,对作家某些知识结构有其特殊的要求和天赋的因素。这个领域的大师级的作家同样受到广大读者的尊敬和追捧。有些作品被改编为电影大片,获得很高的票房收入。近几年,虽然我们这里也有不少写手、年轻作家创作这类作品,但其形成的个人品牌影响力和创作的量、质,还远远不能跟同类型的老外作家相比。这是不是中外作家收入“落差”较大的原因之一呢?

还有一个原因,可能也客观存在。那就是中国图书出版发行和影视改编市场还不够规范的问题,也制约着中国作家获得更高的报酬。有句民间流传的笑话:“小姐的年龄和男人的私房钱,都是没有准数的。”是否还应该加上一句,“作家作品的印数也同样是没有准数的。”本应是原创的源头的作家,在整个图书出版发行乃至改编成影视的产业链条中,却处于最弱势的一端。作品脱离自己进入流通制作渠道,自己就再也掌控不了自己“儿子”的命运。有的书被出版社一版再版,作者却一点也不知晓,也拿不到出版社的版税。大多民营出版商在看中某本书后,跟作者谈一个基本的印数,然后根据这个印数付一笔版税,后面的事基本跟作者就无关了,作者便再也甭想从书商处获得后续再版的稿酬了。这样一种出版的“潜规则”,肯定影响了很多作家应得的版税收入。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民营的出版机构,某些国有的大出版社同样无“诚信”可言,他们对作者和作家隐瞒再版次数和印数似乎已经习惯成自然。更不用说,因盗版行为的存在给作家带来的利益损失了。至于影视改编,付给原创作者的版权交易费也很低,远远不如一个三流演员的片酬。

……

因此,中外作家的收入出现的“落差”,既有中国作家本身面对大众的审美新需求而自身的创造力、创新能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出版流通等整个产业链对原创者的利益缺少保护的原因……据说,国外的有关法规有类似条款,一旦发现出版公司对作者隐瞒印数,就将给予严厉的惩罚,使得无人敢于冒代价巨大的风险。当“诚信”无法通过教化、舆论来实现时,除了通过法规法律来逼其“诚信”,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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