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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产保险监管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江西财产保险监管_江西保险业发展研究报告第二章 江西财产保险监管2010年,江西财产保险监管工作切入“规范效益年”主题,明确监管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有效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推动各项工作科学、依法、有效展开。制定并启动实施拖拉机交强险区域化费率。保监局对产险公司现场检查进场会谈责任保险向前推进。协调推进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探索在省内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第二章 江西财产保险监管

2010年,江西财产保险监管工作切入“规范效益年”主题,明确监管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有效防范风险、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推动各项工作科学、依法、有效展开。

一、多管齐下强化监管

推动“规范效益年”活动全面展开。及时下发通知,确定年内产险业务必实现“产险市场秩序根本好转”、“行业整体扭亏为盈”的两大目标。从强化监管、完善自律、改善经营三方面入手,细化20项重点工作,分别由保监局、行业协会、保险公司牵头,分步完成。全年成效逐步显现,各公司合规意识和效益意识明显增强,产险市场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实现减亏增盈。

交强险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并启动实施拖拉机交强险区域化费率。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拖拉机交强险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拖拉机交强险地区费率。启动全省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实施工作。与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江西省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顺利启动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截至2010年底,全省道路救助基金共筹集资金3857.09万元,全省共有91个市、县设有救助基金。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在帮助受害者及时获得抢救和补偿、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承保理赔自主查询制度深入推进。督导行业建立完善车险承保理赔信息自主查询制度,对5家公司承保理赔信息查询系统开展现场调研,就制度完善及系统整改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强化责任追究和异议信息报送制度,建立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省公司分管副总为责任人;要求将公司异议信息查处机制与现场检查自查自纠相结合,定期报送查处结果。

现场非现场监管齐抓共管。大力开展整规检查,对2家省分公司进行综合性现场检查,实施能繁母猪和意外险专项检查。严查市场反映强烈的交强险拒保问题,从重处罚被媒体曝光的拒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的鄱阳县部分产险公司,肃清市场上拒保交强险等违规行为。积极完善非现场监管机制。下发《江西省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充分运用统计信息系统、稽核软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监测产险公司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等五大类风险,探索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行监管联络公司和地区定期分析制度,开展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抓住重点险种发展

农业保险巩固成果。推动公益林实现林木综合险统保,为全省5100万亩的公益林撑起“保险伞”,保险责任由单一的火灾保险扩展至林木综合险。扩大水稻保险试点面积、与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江西省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的通知》,水稻保险试点范围由31个县扩大至62个县,全省重点产粮县基本实现水稻保险全覆盖。探索实行政策性农房保险统保。

保监局对产险公司现场检查进场会谈

责任保险向前推进。密切与省政府金融办、省安监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推动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协调推进特种设备责任保险,探索在省内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三、大力推进行业自律

车险信息平台双上线。加快推进车险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学习借鉴外省经验,指导行协先行开展车险信息平台建设,顺利实现交强险、商业险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对规范车险经营,提高保费充足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稳步推进酒后驾驶与交强险费率浮动的“双挂钩”的工作。

自律范围不断扩大。一是对车险自律公约进行修改完善,调整了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手续费率,并对中小公司实施差异化费率水平,加强了车险手续费管理。二是指导行业首次签订了《江西省非车险自律公约》,明确各签约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的条款,并对非车险手续费、最低费率和免赔条件进行了约定,同时规定各公司不得出现监管政策禁止的六种违规行为。三是在10月份实现了全省摩托车、拖拉机等定额保单的见费出单,进一步完善了车险“见费出单”制度。并在全行业开展非车险“见费出单”摸底调研,制定了非车险“见费出单”方案。四是督导行业协会开展车险自律公约和非车险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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