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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身保险监管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江西人身保险监管_江西保险业发展研究报告第三章 江西人身保险监管2010年,江西人身保险监管工作,围绕一个目标,紧扣两条主线,把握三大重点,推进四项任务,促进了辖内人身险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下发监管函24家次,对5家寿险机构处以总计38万元的罚款,对8名个人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坚持退保风险监测,防范大规模非正常退保事件。

第三章 江西人身保险监管

2010年,江西人身保险监管工作,围绕一个目标(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紧扣两条主线(强化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把握三大重点(抓现场检查、抓分类监管、抓新单回访),推进四项任务(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促进了辖内人身险市场平稳较快发展。

一、严查严处,大力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先后对8家保险机构实施现场检查。从不同角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深挖细掘。持续传递“强监管”信号。全年共下发监管函24家次,对5家寿险机构处以总计38万元的罚款,对8名个人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各公司政策法规意识显著增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坚持不懈推进银邮市场规范。实施专项检查,成立4个检查组,对新余市4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实各公司违规问题,涉及金额93万元,按照新《保险法》“双罚原则”,对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分别给予了行政处罚,并下发监管函要求整改。强化自律规范,指导省行协及时完善自律公约,并与地市行协银邮工作密切联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近两年银邮市场规范成果。加强监管协调,银监会90号文件出台后,与银监局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促进银邮保险平稳可持续发展。要求各公司加快银邮业务升级转型,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加大信访投诉案件现场核查力度。树立“办好信访案件就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工作理念,全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59件,组织信访现场检查7家次,下发监管函10家次。一些退保纠纷经过积极协调得到妥善处理,有的信访人还寄来感谢信。

江西保监局副局长陈静(中)赴赣州工行网点开展银邮退保调研

二、创新机制,切实推进非现场监管

立足江西实际,积极探索区域性分类监管机制。建立了《江西人身险省级分公司分类监管方案(试行)》,对辖区内人身险公司实行分类监管。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及治理结构、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存在较大风险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对不同类别的公司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

防范销售误导,建立健全新单回访监管机制。一是组织回访抽查。认真部署、细致谋划,通过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各公司新单回访达成情况。及时通报抽查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公司下发监管函责令整改。同步作好新闻宣传,促使全省新单回访成功率持续抬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同业交流,激发 公司做好回访工作的积极性和紧迫感。

强化制度执行,改进非现场分析机制。实行监管例会制度,搭建了市场研判和政策通报的交流平台,提升行业市场分析判断能力。明确专管员责任,负责办理对口保险公司的行政许可、信访投诉、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保持与对口公司的经常性沟通联系,做到“情况说得出、问题看得到、分析把得准”,使监管“触角”深入延伸到各家公司。进一步完善月度、季度监管分析报告框架,更加准确提炼市场运行特点,全面揭示问题和风险。

突出关键环节,着力完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督促保险公司按照保监会要求,全面开展系统性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风险识别、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做好收付费数据统计分析,巩固和扩大非现金收付费比率,严格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坚持退保风险监测,防范大规模非正常退保事件。

三、推动发展,努力搭建监管服务平台

以结构调整为抓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落实结构调整评估通报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评估指标,每季度通报,以银保业务为重点领域,引导公司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业务内含价值,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对寿险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鼓励中小公司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关注中邮人寿“服务基层,服务三农”发展战略,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公司经营特色、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监管对策建议。密切关注宜春医改业务招投标活动,支持人保健康等专业化保险公司拓展与城镇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和经办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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