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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间业务发展历程

时间:2022-04-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内忧外患使美国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2]审视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中间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混业经营制度是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

一、美国中间业务发展历程

我们所以要考察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历程:一是因为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速度很快,中间业务收入成为美国商业银行重要的收入之一;二是因为美国中间业务的创新历程与美国银行制度的变迁有着极其重要的关联性。因此,我们希望通过对中间业务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美国的研究,对我国中间业务创新能产生一些启示作用。

1929~1933年,美国过热的经济出现了崩溃,发生了一场空前的经济危机,为了防止危机的进一步扩展对金融体系造成更大范围的破坏,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分离。从20世纪30年代初到60年代末,美国银行业实行的是一种严格的分业银行制度。

严格的分业银行制度,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中筑起了“隔火墙”,起到了阻隔各业中的风险扩散,保护了银行、证券、保险等各自的既得市场利益不受其他行业的“侵蚀”。在分业制度下,银行可以获得稳定的既得利益。但这种既得利益远远低于混业银行制度的潜在利益,不符合银行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长期严格的银行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规模缩小、业务单调、机构分散,严重影响了银行的规模效益。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商开始想方设法地利用该法的漏洞,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或改变银行组织结构。60年代后,银行存款的大量流出和共同基金投资的迅速增长使得商业银行对基金投资业无比渴望,但碍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只好另辟新径,通过与投资公司签订联营协议来经营共同基金业务。以后还开办了MID账户业务,巧妙地绕过了对他们经营共同基金的限制。尤其是70~80年代金融市场的飞速发展,证券、保险、信托及金融期货、期权业务得到迅猛发展,一批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迅速崛起,抢走了商业银行的大批客户和业务。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转向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商业票据获取资金;另一方面,居民纷纷将储蓄投向公债、股票和投资基金等,这使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此外,随着80年代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全球资本流动日益活跃,国际债券、国际证券投资迅速增加,更加剧了国际金融机构的竞争。

内忧外患使美国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商业银行逃避管制的金融创新日益增加。如现金管理账户——证券信用交易账户。80年代以后,美国立法机关逐步放松了管制,他们开始“灵活地”解释《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商业银行从事一些投资银行业务,如包销商业票据和地方政府债券等。同时立法机关不断放松对银行控股公司的管制,提高在银行控股公司中的收益份额。分业银行制度的放松,使商业银行重新将投资银行业务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中间业务得以迅猛发展。美国政府也认识到银行改革的必要性,一直努力进行金融改革,以扩大银行交叉业务。

从表3-1可以看出美国货币当局为修改分业管理法规所作的工作。

表3-1 美国货币当局管理法规[1]

对照美国货币当局分业管理法及花旗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一览表表3-2和第四章表4-1西方中间业务创新产品表,可以看出,从1936~1950年间中间业务品种创新极少,这与在60年代前严格的分业管理法密不可分,而随着分业银行管理法的放松,1970~1986年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银行控股公司开展投资咨询公司和经纪业务,由此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步伐也日益加快,推出一系列创新品种。

表3-2 花旗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一览表

资料来源:根据舒志军、张秋艳:《走向全能化的美国花旗集团》,2000年8月整理而得。

从1933~1960年间,由于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缓慢。20世纪60年代初期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才15%左右。而80年代后由于分业经营制度的放松,混业经营的发展,使美国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得以迅猛发展,从60~90年代中期,美国商业银行的纯利息收入增加了20倍,而这一期间的非利息收入却增加了近50倍。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之比,80年代中期达到25%左右,到了90年代中期就接近40%,此时10家最大银行的这一比重竟高达50%;仅1983~1986年间,美国银行业务量就从9120亿美元增长到121880亿美元,从占银行表内资产的78%增长到142.9%,其中7家最大的银行中间业务比贷款业务多出1倍多。居美国银行业前列的花旗银行、美洲银行等五大银行集团1988年其中间业务活动所涉及的资产总和就已超过2.2万亿美元,而同期这几家银行资产负债项下的资产总和为7800亿美元,资本总和近450亿美元。中间业务1986~1988年3年来的增速为54.2%,远远高于资产总额平均9%和资本总额平均21.6%的增速。[2]

审视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中间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混业经营制度是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备条件。比较而言,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却限制了其创新范围,是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最大障碍

另外从银行产权制度看,西方国家大多经历了从自然人银行制度到股份商业银行制度变迁。进入20世纪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股份银行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的主导形式。美国也不例外,而且随着20世纪80年代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制度以来,美国银行开始推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而股份银行制度最大优点就是对产权主体(产权所有者与经营者)会产生激励,因为:①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下的合作,实现了资本家与专门化的银行家才能的结合,这种结合使扩大银行经营规模成为可能;②收益在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分配,对所有者和经营者产生了激励作用;③银行股东的有限责任和银行法人的有限责任,使银行产权主体由于风险受到控制而受到利润的激励。也正是这种激励,推动了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而不断地进行中间业务创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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