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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债权融通

时间:2022-04-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 应收债权融通一、应收债权融通概述因业务经营的需要,当企业出现暂时的货币资金紧缺,而又不能及时从银行取得信用借款或以其他财产抵押借款时,可以利用应收债权的融通业务筹集所需资金。企业以应收债权抵借方式取得借款时,抵借合同中应规定借款限额和借款期限。企业应将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业务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节 应收债权融通

一、应收债权融通概述

因业务经营的需要,当企业出现暂时的货币资金紧缺,而又不能及时从银行取得信用借款或以其他财产抵押借款时,可以利用应收债权的融通业务筹集所需资金。应收债权的融通,是指企业将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债权,通过抵借和出售等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

在比较活跃的资金市场,有专门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如信贷公司,通过收购股票、债券等形式,向企业提供资金;也可能通过收购企业的应收债权或以企业的应收债权作抵押向企业提供资金。无论是应收债权的抵借还是出售,企业都必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有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发生实质性的转移,应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转移,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有关损益。

二、应收债权抵借

应收债权抵借也称为应收债权质押借款,是指应收债权持有者(借款人)以应收债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人)借入资金的行为。

企业以应收债权抵借方式取得借款时,抵借合同中应规定借款限额和借款期限。借款限额是企业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额,通常按应收债权金额的一定比率计算确定。比率的大小根据赊购方的信誉度和借款企业的财务情况等因素而定,一般在30%~80%不等。

企业以应收债权抵借方式取得借款,可能只将应收债权作抵押,也可能以应收债权作抵押的同时,以开具票据的方式作出还款承诺。无论哪种方式,都是以应收债权作担保,并不改变其所有权,无需通知赊购方。由于质押的应收债权并无实质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企业应根据赊购方的情况,合理计提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的坏账准备。与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与折让及坏账的实际发生,也按常规手续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将应收债权质押取得借款时,按借款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或“应付票据”科目。赊购方清偿债务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同时按归还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本金,借记“短期借款”或“应付票据”科目,按支付的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支付的本息合计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3-23】 企业对应收账款采用总价法核算,有关销售和以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借款的经济业务资料以及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1)5月11日,赊销给浦东公司一批商品,价款200000元,增值税率17%。根据约定,浦东公司将于3个月内偿还货款。

(2)5月16日,企业以上述应收账款为抵押,向某信贷公司取得借款2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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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以开具票据方式对借款的归还作出承诺,则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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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月20日,因商品型号不符,发生销货退回,其中价款为3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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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月25日,浦东公司偿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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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月26日,归还信贷公司借款,并按日利率0.3‰支付利息4410元。

借款天数=(31-16)+30+25=70(天)

利息费用=210000×0.3‰×70=4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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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收债权出售

应收债权出售是指企业将其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提前获取现金的行为。企业应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应收债权出售合同,出售合同主要规定手续费、利息和扣留款等事项。

手续费主要用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收取应收债权的费用,并用以应付无法收回账款的风险,一般按扣除最大现金折扣后的应收债权净额的一定比率计算。扣留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应付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等减少应收债权的事项,而从应收债权总额中扣留的部分,具有保证金的性质。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到应收债权后,将未用扣留款退还企业。利息是企业因筹措资金而负担的资金使用费,一般按筹措的资金额、规定的利息率及资金筹措日至收回账款前一日的实际天数计算。应收债权总额扣除最大现金折扣、手续费以及扣留款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出售应收债权后,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的筹款总额。

应收债权的出售通常分为附追索权的出售和不附追索权的出售。企业在出售应收债权的过程中如附有追索权,即在有关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偿,或按照协议约定,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金额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债权,应收债权的坏账风险由售出应收债权的企业负担。企业应将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业务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不附追索权应收债权出售,根据企业、债务人、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议,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即应收债权的所有权发生改变,与其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赊购方应将其账款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的应收债权已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应予以转销,并结转计提的坏账准备,确认按协议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现金折扣等,确认出售损益。

【例3-24】 企业赊销商品并将应收债权出售的有关经济业务资料以及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1)1月1日,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碧云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000元。(2)5月8日,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后约定:企业将应收碧云公司货款出售给建行,价款为877500元;在应收碧云公司货款到期无法收回时,建行不能向企业追偿。企业根据以往经验,预计该批商品将发生的销售退回价款为4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800元,商品成本为26000元,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由企业负担。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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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月30日,企业收到碧云公司退回的商品,价税合计金额为46800元。借:主营业务收入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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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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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企业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应收票据可按票据面值或票据到期值的现值入账。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商业票据的期限都较短,利息额不大,为简化核算均按面值入账。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应于会计期末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或者单独通过应收利息项目反映。

应收账款是企业因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通常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商业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计价。在有现金折扣的条件下,可采用总价法和净价法进行账务处理。按我国会计实务中,企业应按总价法入账,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当期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在收不回来的可能,这些不能收回来的账款称为坏账,由于坏账而发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我国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备抵法。企业采用备抵法进行坏账核算时,首先应估计坏账损失。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赊销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进行应收债权融通时,与应收债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转移的,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相关损益;否则,作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进行账务处理。

思考与练习题

一、思考题

1.应收票据贴现的性质是什么?如何计算贴现净额?如何进行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核算

2.应收账款的总价法与净价法在会计处理上有何区别?两种处理方法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3.坏账损失有哪几种核算方法?各自的利弊应如何评价?

4.应收债权抵借与让售的实质区别是什么?两者在会计核算上有何不同?

二、练习题

1.资料:

某企业于2011年12月20日将签发日为2011年10月1日、期限为90天、面值为80000元、票面利率为6%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不带追索权),贴现率为7.2%。

要求:

(1)计算该企业能够获得的贴现款,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若贴现的是带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且票据到期时付款人无资金支付。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资料:

5月2日,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商品价目表中所列示的价格为120元/件,共销售500件,并给予乙企业5%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为17%,规定的付款条件是2/10、1/20、n/30。乙企业于5月20日付款。5月25日乙企业发现有100件产品不合格,将其退回。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用总价法和净价法分别编制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

3.资料:

某公司从2009年开始计提坏账准备,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为5‰,有关经济业务资料如下:

(1)200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000000元。

(2)2010年未发生坏账损失,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500000元。

(3)2011年未发生坏账损失,该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000元。

(4)2012年6月,经核实确认一笔坏账损失,金额为18000元。同年10月,前述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5000元。201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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