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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律制度

时间:2022-04-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申请人撤回其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的撤回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人或申请人生产经营其发明创造并禁止他人生产经营其发明创造的权利,是对发明创造的独占的排他权。

一、授予专利的条件

(一)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二、专利的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原则

1.先申请原则

先申请原则是指在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情况下,对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授予专利权。

2.单一性原则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即“一申请一发明”原则。

3.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指将专利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一定期限内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在他国或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享有优先权的首次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

(二)专利申请的提出、修改和撤回

1.专利申请的提出

专利权不能自动取得,申请人必须履行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手续,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专利申请的修改

专利申请的修改,可以由申请人自己主动提出修改,也可以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3.专利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其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的撤回申请。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三)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1)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

(2)申请公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同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进行的审查。

(4)授权决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只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给予登记和公布,不进行申请公开和实质审查程序。

三、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权的保护期是指专利权人享有权利的合法期限。规定合理的保护期,一方面可以鼓励发明人、专利权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尽可能多地回收专利权人在开发、研制发明创造过程中的风险投资,取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我国现行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在期限届满前失去法律效力。专利权终止后,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终止:专利权的期限届满;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三)专利权的无效

我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四、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布的实施专利的一种强制性许可方式。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不必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实施专利。

(二)专利强制许可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是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是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依照上述第一种情况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五、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效力所及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和技术幅度。因此,专利权的范围即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根据2015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二)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假冒专利的行为;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三)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2.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有:(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情况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假冒专利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违反专利法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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