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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他们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精神。根据各方面的反映,为了保证《行政诉讼法》的顺利实施,还迫切需要解决一些问题,现在不妨举几个问题来谈谈。

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意义及需要解决的问题[1]

《行政诉讼法》已经从198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制定了相当多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可以说,那种无法可依的情况已基本解决了。但是,也毋庸讳言,我们的法制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客观形势也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还需要继续不断地加以完善。就行政方面的法制建设而言,更是如此。

1982年颁布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才初步建立了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行政方面的立法虽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但还不够系统和完善。在行政程序法方面,虽然在《民事诉讼法》里有一些规定,但仍然显得很不完备。现在有了《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一方面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另一方面又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可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把行政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这实在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步骤,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各种权利。但要切实做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现在有了《行政诉讼法》,它对于贯彻执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原则规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他们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行政诉讼中与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在诉讼中有权进行辩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由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如此等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精神。这样就可以促使行政机关更好地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实现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所以,《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发展,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行政诉讼法》从1989年4月颁布以来,全国各级国家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根据各方面的反映,为了保证《行政诉讼法》的顺利实施,还迫切需要解决一些问题,现在不妨举几个问题来谈谈。首先要解决好配套的立法工作,单有《行政诉讼法》还不够,还有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必须加紧制定,例如行政诉讼法实施条例、行政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执行法等等。其次要解决好执法的条件,例如要提高人民法院的地位和权威,要提高整个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并解决他们工作上的困难,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机构等等。再其次,要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防止和制止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以及随意干预执法等违法行为,并切实纠正拒绝执法或执法不力等现象。最后,还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运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重视。

【注释】

[1]本文系韩德培教授1990年11月2日在举行于中南政法学院的“行政诉讼法理论和实践”研讨会上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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