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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没按公允价值计量

时间:2022-02-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价的计量方法。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的错报主要表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没有按照公允价值正确计量。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价的计量方法。按新准则要求,除长期股权投资准则所规范的股权投资等金融资产外,企业应在取得金融资产时将其划分为以下四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在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即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则不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者已经宣告发放,但是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0××年12月21日,甲公司购入一批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买入价235 000元,其中含5 000元已经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另外发生相关税费4 2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12月21日会计分录如下:

(2)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投资收益,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企业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本项目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的错报主要表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没有按照公允价值正确计量。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是新准则引入的新科目,旧准则中并没有此科目,因此一些会计人员并没有很好地掌握该科目的账务处理。

【例】2013年5月6日,甲公司支付价款211万元(含交易费用1万元和已宣告发放但还未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50万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3年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

2013年6月30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5元。

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股票;当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4.5元。

2014年5月9日,乙公司宣告发放股利40万元。

2014年5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201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每股4.8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转让。

假设甲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期初余额为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13年5月6日,购入股票时:

②2013年5月10日,收到现金股利:

③2013年6月30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④2013年12月31日,确认股票价格变动:

注:公允价值变动=50×(4.5-5)=-25(万元)

甲公司编制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时,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期初余额为0;

期末余额=200+50-25=225(万元),所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应以225万元列示。

⑤2014年5月9日,确认应收现金股利:

⑥2014年5月13日,收到现金股利:

⑦2014年5月20日,出售股票:

注:2014年12月31日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假设甲公司2014年没有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则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期初余额为225万元,期末余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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