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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效益和费用分析

时间:2022-12-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直接作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分析,应首先识别和计算项目的直接效益和直接费用、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然后以货物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土地影子费用等,计算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经营费用和销售收入(或效益),并编制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分析基本报表,最后以此为基础计算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分析指标。在国民经济评价中,为了真实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和付出的代价,原则上应使用影子价格确定效益和费用。

二、国民经济效益和费用分析

(一)国民经济效益与费用的内容

一个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是指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包括项目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项目的国民经济费用是指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的代价,包括项目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1.直接效益和直接费用

直接效益是指由项目产出物直接生成,并在项目范围内计算的经济效益,一般表现为增加项目产出物或服务数量以满足国内需求的效益;替代效益较低的相同或类似企业的产出物或服务,使被替代企业减产或停产从而减少国家有用资源耗费或损失效益;增加出口或减少进口从而增加或节约的外汇等。

直接费用是指由于项目使用投入物形成,并在项目范围内计算的费用。一般表现为其他部门为本项目提供投入物;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所耗费的资源费用;减少对其他项目或最终消费投入物的供应而放弃的效益;增加进口或减少出口从而耗用或减少的外汇等。

2.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

在直接效益和直接费用中,项目对国民经济作出的贡献与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的代价并未全部得到反映。如项目使用技术的扩散效益、产业关联效果以及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这部分由项目引起的、而在财务评价中没有得到直接反映的效益和费用被称为项目的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统称为外部效果。

3.转移支付

从国民经济角度看,项目的某些财务收益和支出并没有造成资源的实际增加或者减少,而是国民经济内部的“转移支付”,不计作项目的国民经济效益和费用。转移支付主要包括:项目向政府缴纳的税费;项目向国内银行及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支付的贷款利息和获取的存款利息;政府给予项目的补贴。从国民经济角度来看,此类支付并不构成社会资源的实际消耗或增加,因此不能视为项目的国民经济费用和效益。

(二)国民经济效益和费用分析的过程

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和费用分析既可以在项目财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直接进行。

在项目财务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费用分析,应首先剔除在财务分析中已计算为效益或费用的转移支付,并识别在财务效益分析中未反映的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然后用货物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土地影子费用等,替代财务效益分析中的现行价格、现行工资、官方汇率和实际征地费用,对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和销售收入(或收益)等进行调整,编制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分析基本报表,最后以此为基础计算项目国民经济分析指标。

直接作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分析,应首先识别和计算项目的直接效益和直接费用、间接效益和间接费用,然后以货物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汇率和土地影子费用等,计算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经营费用和销售收入(或效益),并编制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分析基本报表,最后以此为基础计算项目国民经济效益分析指标。

(三)国民经济效益与费用的估算

在国民经济评价中,为了真实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和付出的代价,原则上应使用影子价格确定效益和费用。影子价格是指依据一定原则制定的,能够反映投入物和产出物真实经济价值,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价格。

1.市场定价货物的影子价格

货物的市场价格可以近似反映其真实价格。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可以将市场价格加上或者减去运杂费等作为项目投入物或产出物的影子价格。

(1)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外贸货物是指其生产或使用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包括:项目产出物中直接出口、间接出口和替代出口者;项目投入物中直接进口、间接进口或减少出口者。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应以可能发生的口岸价格为基础确定。计算公式为

式中的进口或出口费用是指货物进出口环节在国内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运输、储存、装卸、运输保险等各种费用支出及物流环节的各种损失、损耗等。

(2)非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非外贸货物是指其生产或使用将不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非外贸货物的影子价格以国内市场价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2.政府调控价格货物的影子价格

某些产品或服务并不完全由市场机制决定价格,而是由政府调控价格,如电价、铁路运价和水价等。政府调控价格的形式包括政府定价、指导价、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等。政府调控价格不能真实反映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因此在国民经济评价中,这些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能简单地以政府调控价格确定,而应采取特殊的方法。测定政府调控价格货物影子价格的方法有:

(1)成本分解法。对某种货物的成本进行分解并用影子价格进行调整换算,得到该货物的分解成本,应包括这种货物的制造生产所耗费的全部社会资源的价值,如物料投入、人工、土地和资本投入的机会成本等,这些资源耗费的价值均应按影子价格计算。

(2)消费者支付意愿法。按消费者为获得某种商品或服务所愿意付出的价格,确定影子价格。

(3)机会成本法。产品或服务的机会成本是指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替代方案时,所有替代方案产生的最大收益。

3.特殊投入物的影子价格

项目的特殊投入物主要包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使用的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等。这些特殊投入物影子价格的确定方法如下:

(1)劳动力的影子价格——影子工资。影子工资是指国民经济为项目使用的劳动力所付出的真实代价,由劳动力机会成本和劳动力转移而引起的新增资源耗费两部分构成。劳动力机会成本是指若劳动力不就业于该项目,而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创造的最大效益;新增资源耗费是指项目使用的劳动力由于就业或迁移而增加的城市管理费和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费用。

(2)土地的影子价格。土地用于某拟建项目后,就不能再用于其他用途。土地的影子价格就是指由于土地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而放弃的国民经济效益,以及国民经济为其增加的资源消耗。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占用的土地不论是否支付费用,均应计算影子价格。项目占用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以及其他生产性用地,其影子价格应按照其未来对社会可提供的消费产品的支付意愿及改变土地用途而发生的新增资源消耗进行计算;项目所占用的住宅、休闲用地等非生产性用地,若市场完善,应根据市场交易价格估算其影子价格,无市场交易价格或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应根据支付意愿价格估算其影子价格。

(3)自然资源的影子价格。项目使用的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都是对国家资源的占用和消耗。项目投入的自然资源,无论在财务上是否付费,在经济费用效益分析中都必须测算其经济费用,即影子价格。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的影子价格按资源的机会成本计算,水和森林等可再生资源的影子价格按资源再生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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