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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单价编制

时间:2022-12-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进行计算。材料市场信息价是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地材料市场行情,定期采集、测算、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鉴于土地整治项目与建筑工程中所采用建筑材料基本相同,所以可以直接套用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12÷(年应工作天数-年非工作天数)

2.辅助工资。

(1)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K1÷(年应工作天数-年非工作天数)

(2)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K2

(3)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法定假天数÷年应工作天数×K3

3.职工福利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基金

(二)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1.有效工作时间

(1)年应工作天数:250天(年日历日365天减法定假11天,减52周双休日104天)。

(2)年非工作天数,指探亲假、气候影响停工、学习培训、6个月以内病假等在年应工作天数之内而未工作的天数。甲类、乙类平均按10天计。

2.基本工资

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2011年发布的《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84号)文件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其中甲类工基本工资参照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1124元/月,乙类工基本工资参照普通工岗位工资853元/月。

3.辅助工资

(1)辅助工资标准

辅助工资标准表

(2)辅助工资系数

辅助工资系数

4.职工福利基金标准

职工福利基金标准表

人工预算单价算例: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二、材料预算价格

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砂石料等,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计算公式为: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

(1)材料原价: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的大物资供应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成交价或实际选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

(2)包装费:按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资料及有关规定计算。

(3)运杂费: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规定计算;公路及水路运输按工程所在地交通部门现行规定计算。

(4)运输保险费:指材料在运输途中的保险费。

(5)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的2%计算。

2.其他材料预算价格。可参考工程所在地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信息价格。

3.对块石、水泥及钢筋等十一类主要材料进行限价。当上述材料预算价格等于或小于“主材规定价格表”中所列的规定价格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费单价;当材料预算价格大于“主材规定价格表”中所列的规定价格时,超出限价部分单独计算材料价差(只计取材料费和税金),不参与取费。

主材规定价格表

常用的主要材料单位换算系数如下表所示。

主要材料单位换算系数表

注:本表仅供参考。

4.电缆和管道安装工程中的管材、管件、闸阀、法兰、出水栓等只计取材料费和税金,其材料费直接计入工程施工费单价计算表中的“未计价材料费”,不参与其他取费。

三、电、风、水预算价格

1.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进行计算。也可以根据工程所在地区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计算。

电价计算公式:

电网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柴油发电机供电,电价计算公式为: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组(台)班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8小时×K1×K2]÷(1-厂用电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单位循环冷却水费+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一般取0.7~0.8;

K2——发电机出力系数,一般取0.8~0.85;

厂用电率取4%~6%;

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取4%~6%;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取5%~8%;

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取0.02~0.03元/(kW·h);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取0.03~0.05元/(kW·h)。

2.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台)班总费用和组(台)班总有效供水量计算。

水价计算公式:

施工用水价格=[水泵组(台)班总费用÷(水泵额定容量之和×8小时×K1×K1)]÷(1-供水损耗率)+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一般取0.7~0.8;

K1——能量利用系数,一般取0.75~0.85;

供水损耗率取5%~8%;

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取0.02~0.03元/m3

3.施工用风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和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空气压缩机系统设备组(台)班总费用和组(台)班总有效供风量计算。

计算公式为:

施工用风价格=[(空气压缩机组(台)班总费用)/(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60分钟×8小时×K1×K2)]÷(1-供风损耗率)+单位循环冷却水费+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一般取0.7~0.8;

K2——能量机出力系数,一般取0.7~0.85;

供风损耗率取8%~12%;

单位循环冷却水费取0.005元/m3

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取0.002~0.003元/m3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应根据《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补充编制台班费定额。

五、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动态管理

为了能够准确、及时和客观地反映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中人工、材料和机械使用价格信息的变化情况,在定额的实施过程中将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做法,定期(如一年、半年、一季度)对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照规定的计价程序合理确定,并通过网络平台、期刊和其他途径适时发布价格信息,对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实施动态管理。

1.价格信息的内容。土地整治项目价格信息包括:人工市场信息价、材料市场信息价、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市场租赁价。

人工市场信息价是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人工消耗量水平及当地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按照预算定额中对土地整治项目人工的甲类和乙类工种的划分标准,定期采集、测算、发布的土地整治项目甲类和乙类工种单位工日(8小时工作制)定额人工的市场价格。

材料市场信息价是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地材料市场行情,定期采集、测算、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鉴于土地整治项目与建筑工程中所采用建筑材料基本相同,所以可以直接套用浙江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

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是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市场行情,按照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单价组价原则,定期采集、测算、发布的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8小时工作制)。

施工机械台班市场租赁价是指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机械租赁市场行情,定期采集、测算、发布每台班8小时工作制的机械租赁价格,该价格不包括机械安拆费和进退场费。

2.信息价格发布。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人工、机械价格信息发布管理责任制,按季或年发布人工和机械价格信息。按季度发布的,应于每季度第三个月下旬发布,其价格反映该季度的平均水平,适用于本季度;按年发布的,应于每年12月下旬发布,其价格水平反映当年的平均水平,适用于本年度。(注:材料市场信息价直接套用建筑工程发布的信息价,无须另外发布。)

3.信息价格使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应根据现行的计价依据,采用相应时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并在编制说明或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人工、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单价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取费基数。施工机械台班市场租赁价是建筑机械租赁合同双方合理确定施工机械价格的基础,也是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信息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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