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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良县委印发《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编者按:为把青鱼湾湿地治理好、建设好,把工作落实到位,2013年5月9日,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宜良县建设“花乡水城、宜居宜良”的目标,在县人大牵头沿线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编者按:为把青鱼湾湿地治理好、建设好,把工作落实到位,2013年5月9日,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建设青鱼湾湿地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对治理、建设等工作做了明细的要求。对湿地建设任务做了分解。我们原文收录这几份文件,以资存史可鉴。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通知)

(宜办通〔2013〕142号)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群团机构,省市垂直管理单位,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

青鱼湾地区属南盘江老河道,20世纪年代南盘江改道后,由于缺乏统筹长远规划和建设,多年来,造田复耕、修筑塘库、垃圾倾倒致使河道逐年变窄变浅,杂草丛生,护堤护岸损坏严重;河道两侧岸边畜禽养殖点多量大,并有多个洗沙场,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直排河内,雨污分流不畅,导致垃圾、泥沙淤积较多;违法侵占河道、河床种植养殖、洗砂的问题非常突出。

综合治理南盘江老河道青鱼湾片区,净化南盘江水质,完善道路水利基础设施,沿岸绿化亮化,建设湿地公园已经刻不容缓,这既是我县生态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宜居宜良、美丽宜良建设的发展需要。

围绕宜良县建设“花乡水城、宜居宜良”的目标,在县人大牵头沿线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附件1: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南盘江综合整治“四部曲”的目标要求,结合县人大的专题调研,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南盘江青鱼湾片区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南盘江青鱼湾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实施综合整治,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政委:张贵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组长:何健升(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浦泰(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杨云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正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秀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员:王宝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何跃坤(县委办、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县“四创两争”办主任)

周向辉(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县烟办主任)

史荣(县人大常委会科教委主任)

娄子明(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

马陆强(县发改局局长)

达青(县林业局局长)

邓道文(县水务局局长)

赵伟(县农业局局长)

杨志敏(县环保局局长)

安红林(县规划局局长)

郭强(县财政局局长)张炳良(县经贸局局长)

黄中(县交运局局长)

谷少斌(县国土局局长)

洪华(县住建局局长)

张绍云(县旅文广体局局长)

周汝燕(县科信局局长)

李承辉(县科协主席)

马永(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亚辉(匡远街道办主任)

丁献文(北古城镇镇长)

李俊坤(县电力公司副经理)

张大鹏(县南盘江综合整治执法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湿地办”)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达青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县林业、发改、规划、农业、环保等部门抽调,负责湿地公园建设的项目申报、立项等工作。

湿地公园建设的统一组织协调和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由宜良县现代农业建设指挥部南盘江综合整治北部工作组负责。

二、落实责任

由于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1.县湿地办及县林业局:根据湿地公园建设规范要求,负责牵头落实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的申报立项工作,提出相关具体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方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争取项目支持。

2.县发改局:配合县湿地办做好南盘江青鱼湾生态湿地的可研、立项、评审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4.县国土局:负责湿地公园建设用地协调服务工作。

5.县规划局:负责完成湿地公园规划的编制

6.县环保局:负责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配合匡远街道、北古城镇加强对南盘江老河道径流范围内(含青鱼湾湿地公园规划区)的环境监测,对洗砂、皮革加工等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积极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7.县交运局: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建设范围内的道路修建的技术指导和协调,争取项目支持。

8.县农业局:配合乡镇(街道)对南盘江老河道保护范围内养殖场(户)的调查,提出搬迁方案及意见,争取畜禽规模化养殖的扶持项目,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9.县住建局:负责对湿地公园建设,实施综合整治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工作。

10.县水务局:按照《宜良县河道管理办法》规定,配合各属地乡镇(街道)依法查处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指导做好河道退让范围界定和管理工作,争取河道治理项目。

11.县公安局:负责湿地公园建设涉及的维稳工作。

12.县旅文广体局:负责湿地公园建设的宣传报道,支持休闲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13.县科信局:负责湿地科普项目的立项争取和科普设施建设等工作。

14.县科协:负责科普基地建设,加大湿地科普宣传工作力度。

15.县“四创两争”办:按照“四创两争”工作的要求,对湿地公园建设和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16.县电力部门:负责湿地建设区电力设施建设和保障。

17.县南盘江综合整治执法大队:负责对湿地公园保护范围内及周边地区河道、沟渠、塘库进行保护,依法严格查处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

18.属地乡镇(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对南盘江老河道径流区域内的污染源进行翔实普查,其中以青鱼湾至小塘营桥闸老河道两侧不少于200米范围内为重点。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坚决取缔违法侵占河道及洗砂点、皮革加工点,关停并组织搬迁畜禽养殖场(户)。要加强领导,结合《村规民约》的实施,宣传引导,认真组织村(社区)、组对本辖区内沿老河道及径流沟渠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除,控制面源污染,逐步恢复水质;开展河道退让,落实长效管理;切实引导该片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时限要求

围绕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目标,鉴于周期长、时间紧、任务重,采取边规划边治理边申报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分为:

1.普查污染源,摸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时限:2013年4月20日-30日。

2.编制规划,着手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时限:2013年4月20-6月30日。

3.开展综合整治。时限:2013年4月20日-2016年6月1日。

4.湿地公园建设申报及验收。在省湿地办的指导下,通过综合治理,努力创造符合湿地公园申报条件,恢复水质,修复生物多样性,分阶段通过省级、国家级的验收。时限:2013年4月20日-2016年6月30日。

5.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时限:2013年6月1日起。

四、目标任务和措施

(一)目标

充分利用南盘江青鱼湾及周边的土地、自然和景观资源、区位优势,按照建设湿地公园“依法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突出特色,坚持保护开发利用并重,实施综合整治,通过工程治理与生物治理,修复生物多样性;疏通河道水系,丰富岸线形态;完善基础设施,满足公众游乐。以湿地生态建设、保育为重点,以生态休闲为主要功能,配套科普教育,将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成为宜良的“绿肺”,珠江流域南盘江上游生态经济试验示范区,科普教育示范基地,文化休闲长廊,成为南盘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道亮丽风景线,“花乡水城、美丽宜良”的一张名片

(二)规划整治范围和任务

根据《宜良县河道管理办法》《宜良县城市总体规划》《宜良县城市水系景观专项规划》和《云南省湿地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先界定范围:一是南盘江老河道青鱼湾片区开发规划控制范围,具体为南到左耀明砖厂,北到小塘营桥闸沿防洪堤经三道水跨新宜九二级公路,东接老宜九公路,西接宜马公路的区域,面积约2700余亩。二是南盘江老河道青鱼湾片区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三是具体界定青鱼湾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即老河道管理范围),具体为老河道向两岸纵深不少于10米的区域,面积约500余亩。

综合整治的范围划定为南盘江老河道青鱼湾保护范围,按照统一规划,分上、下两段,自下而上分段同步整治:

下段从青鱼湾入南盘江闸口向上游至小塘营(左营造纸厂),长3800米,重点为“三清”,一是清污,依法取缔污染源,关停搬迁畜禽养殖场(户),查处洗砂、皮革加工场点等;二是清淤,清理河道多年的淤泥,恢复河道水系;三是清水,通过截污处理,控制垃圾和污水进入河道。

上段从小塘营(左营造纸厂)顺老河道达宜九公路至安家桥(古城桥闸),长5300米,重点为全面截污治水,通过老河道及其支流的径流区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三)保障措施

1.整合行政资源,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水清、岸绿、路通目标,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县各级农业综合开发、环境保护治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配套资金,整合资源,落实项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2.项目引导,投资带动。根据总体规划,建立湿地保护开发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参与开发。

3.严格执法,强化督查问责力度。一是行政执法要严格到位,严格落实《宜良县河道管理办法》《宜良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规定;二是执行《村规民约》要到位,通过宣传引导,调动村民积极参与;三是监督问责要到位,通过工作督查、媒体曝光、行政问责等多形式的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资金保障

围绕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目标和综合整治任务,经组织相关部门分类测算,不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等项资金,前期工作计划需要筹集资金1976万元。

鉴于资金需求量大,采取多渠道方式解决。具体是,由县级财政投入一部分,争取上级补助一部分,通过市场化运作、招商引资投入一部分。重点: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二是市场化运作,围绕县城北片区开发,通过引进项目,投资开发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当前先考虑从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30万元,用于制作可研、退让土地补偿及前期工作协调经费。

(附:《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责任制分解》)

附件2: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责任制分解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责任制分解如下。

一、编制规划,着手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

落实青鱼湾湿地公园界域,编制规划,抓紧进行可研、立项、评审工作。根据湿地公园建设规范要求,负责牵头落实南盘江青鱼湾湿地公园的申报立项工作,提出相关具体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方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争取项目支持。

牵头领导:许正斌、浦泰。

责任单位:县湿地办、县林业局、县规划局、县发改局。

责任人:达青、安红林、马陆强。

工作时限:2013年9月30日前。

二、开展综合整治

(一)全面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领导,以深入推进“四创两争”工作为切入点,结合《村规民约》的实施,宣传引导,认真组织村(社区)、组对本辖区内村庄环境卫生、村容村貌进行治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生态村建设,改善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匡远街道、北古城镇、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四创两争”办。

责任人:曹亚辉、丁献文、赵伟、杨志敏、邓道文、何跃坤。

工作时限:2013年4月20日-2016年6月1日。

(二)控制污染源

1.按属地管理原则,匡远街道、北古城镇对南盘江老河道径流区域内的污染源进行翔实普查,其中以青鱼湾至小塘营桥闸老河道两侧不少于200米范围内为重点。由于北古城镇陆良营一带生猪养殖是造成瓦仓河径流区污染源之一,因此要纳入普查和整治。通过排查,分类处理。工作时限:2013年4月20日-5月30日。

2.匡远街道、北古城镇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坚决依法取缔违法侵占河道及洗砂点、皮革加工点,关停并组织搬迁畜禽养殖场(户)。工作时限:2013年4月20日-6月20日。

3.认真组织村(社区)、组对本辖区内沿老河道及径流沟渠内的生活垃圾、粪堆和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工作时限:2013年4月20日-6月20日。

4.加强村庄和企业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监测和管理,杜绝污染源进入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工作时限:2013年4月20日-2016年6月1日。责任单位:匡远街道、北古城镇、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南盘江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曹亚辉、丁献文、赵伟、杨志敏、邓道文、张大鹏。

三、实施“二退一复”,即退渔清水,退耕植绿,恢复湿地

1.为保护青鱼湾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内水环境治理的需要,南盘江老河道径流区域内的鱼塘和水域,一律不允许填埋,对擅自排土复耕或倾倒垃圾的行为,相应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要坚决制止,问题突出的要依法查处,严肃问责。对于现存的鱼塘和水域,可以逐步收归集体统一管理,退渔清水,逐步恢复水系;也可以通过提高水产生态养殖示范,减少饲料对水体的污染,引导种植莲藕、茭瓜、慈姑等水生经济作物和绿化水生植物。

2.针对老河道范围内临近水面的耕地现状,要引导种植、养殖结构调整,鼓励以种植莲藕、茭瓜、慈姑等水生经济作物和绿化水生植物为主,有利于湿地保护与恢复。

3.对于湿地规划区域内的耕地,要积极引导土地流转,以种植绿化苗木为主,退耕植绿,绿化美化。

4.根据青鱼湾湿地公园功能分区规划,因地制宜,对两岸耕地或水面实施退让,满足建设需要。

5.全面控制青鱼湾湿地公园规划区域内农业生产、绿化苗木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严格执行村(社区)、镇(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三级行政审批制度。

责任单位:匡远街道、北古城镇、沿岸村(社区)。

责任人:曹亚辉、丁献文、沿岸村(社区)负责人。

工作时限:2013年6月20日-2016年6月1日。

四、项目争取

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涉及农业综合开发、防洪治理、土地整理、村庄环境治理、科普示范、旅游开发等政策及项目,鉴于周期长、任务重,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和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科信局、县旅文广体局、县交运局。

责任人:郭强、赵伟、杨志敏、邓道文、谷少斌、周汝燕、张绍云、黄中。

工作时限:2013年4月20日-12月30日。

五、招商引资

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根据总体规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湿地保护开发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引导,投资带动。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参与开发。

牵头领导:何健升、张贵平、许正斌、浦泰。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人:领导小组各成员。

工作时限:2013年4月20日-2016年6月1日。

六、督促检查

为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成立青鱼湾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督查组。负责全面跟踪监督综合治理措施实施进展情况,加大工作督查问责力度。要认真落实责任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督查机制,用时间倒逼进度,目标倒逼任务,做到每周一通报。届时,邀请县督查办一并进行督查。

组长:娄子明

副组长:史荣

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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