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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

时间:2022-1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贯彻实施“条例”精神,还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油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推进我县环境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 《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讲话

庆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建学

同志们: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开局年,党中央、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于2005年12月3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刻分析新世纪、新阶段的形势和任务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能否顺利实现新时期环境保护目标,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2006年1月8日,甘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讨论通过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是我省首次专门就油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立法,也是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导全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法律,为我们更好地支持油田开发,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执法依据;同时也对进一步加强油区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促进石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地企双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庆城县是个农业大县,也是一个涉油大县,要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环境资源的支撑作用十分重要。目前,全县水环境形势相当严峻,地下水由于油田钻井、压裂、试油造成地下水相互串通,导致矿区部分地方甜水变苦,清水变浊,有些甚至出现地下水枯竭。2002年,有关部门联合对马岭镇琵琶寨村李家滩自然村的32口水井进行了取样分析,溶解性固体、硬度、氯化物等5项指标超出国家标准几倍甚至十多倍。目前长庆油田在我县南部塬区石油开采全面展开,由于大量抽取地下水用于油井回注,使塬区地下水水位两年时间下降16米,部分浅井已经出现干涸;境内环江河流经我县60公里,其中有40公里经过石油矿区,经多年监测,这些区域断面一直处于高污染状态,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氨氮和COD,使环江河夏季经常呈劣V类,已基本丧失水体功能。大气环境污染不容忽视。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排放的大量废气、烟尘和二氧化硫对西川和庆城区域的大气造成较大污染。据2004年监测资料显示:城区环境质量为V级,属重度污染,污染负荷达82.4%。面对如此严峻的环境形势,保护好有限的环境资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给了我们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如今油田矿区环境保护工作是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实现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双赢”是当前和今后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问题和上下关注的焦点。因此,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县上下必须充分认识颁布“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加强全县环境资源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切实增强全民环境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扎实的思想基础。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加强对“条例”精神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水日、地球日等环境保护重大节日,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呼吁全社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形成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人人监督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使“条例”精神家喻户晓。

二、贯彻实施“条例”精神,重在落实责任,要形成领导高度重视,上下齐抓共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环境监管机制。同时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当前,我们要以石油污水治理为切入点,切实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为此我们要积极协调配合油田单位,加快治污步伐,用两年时间完成马岭川人畜饮水困难和废弃油井的封堵任务。对县城区的教子川、冉河川两个水源区加大监管力度,对水源保护区内以前开发的油(水)井、管线情况开展调查,汇报县政府,督促油田单位逐步关闭、搬迁。将钻井泥浆固化处理后和污油泥一并拉到指定地点进行安全处置,保障居民饮水及生活安全。农、林、水、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条例”精神,要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采取限量开采,人工生态补给等措施加强对地下水资源的保护,禁止石油钻探开发中大量开采浅层地下水,防止对地下含水层的破坏和污染,使全县人民喝上干净、安全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

三、贯彻实施“条例”精神,还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油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综合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推进我县环境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条例”是我们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的“尚方宝剑”,我们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和重点整治。主要是对石油矿区违法排污、未经环评擅自开发钻探油(水)井和石油钻井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治理未达标以及县境内的土炼油、非法收售油点、非法采油等问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全力维护油区的正常生产开发秩序,对超出部门执法权限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切实保护好重点区域(油区)的生态环境。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一项惠及千秋万代的伟大事业,保护好我们自身的生存环境,是我们的责任,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净土,要养成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习惯,为把我县建设成为山川美的和谐庆城而奋斗。

谢谢大家。

200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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